钢筋连接套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3562阅读:409来源:国知局
钢筋连接套筒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施工辅助工具,具体涉及一种钢筋连接套筒。



背景技术:

在现代建筑施工中,混凝土钢筋结构已得到广泛推广,混凝土钢筋结构制作过程中,钢筋连接方式有搭接、焊接等连接方式,无论从质量、效率还是可操作性均不能满足建筑行业高速发展的需求。目前的建筑钢筋连接主要是钢筋连接套筒。钢筋连接套筒为圆形中空结构,套筒内有与钢筋端头的螺纹啮合的内螺纹。这种钢筋连接套筒能够满足建筑钢筋的连接,然而在这种钢筋连接套筒的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缺陷:因为在钢筋连接套筒与两端的钢筋同时螺合的,当钢筋连接套管两端螺合的两根钢筋对接端部相抵时不能保证钢筋连接套管两端螺合进来的钢筋进丝一致。这样给整个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埋下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所存在的缺陷,现提供一种钢筋连接套筒,以解决现有的钢筋连接套筒不能保证钢筋连接套筒两端螺合的钢筋进丝一致等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提供一种钢筋连接套筒,包括:

供螺合于第一钢筋的第一套筒,所述第一钢筋设有第一外螺纹段,所述第一套筒设有与所述第一外螺纹段相配合的第一内螺纹段,所述第一套筒的长度等于所述第一外螺纹段的长度;以及

供螺合于第二钢筋的第二套筒,所述第二钢筋设有第二外螺纹段,所述第二套筒设有与所述第二外螺纹段相配合的第二内螺纹段,所述第二内螺纹段的长度与所述第一外螺纹段的长度相等,所述第二套筒转动连接于第一套筒。

本实用新型钢筋连接套筒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第一套筒的第一端设有环形板,所述第一套筒的第二端用于螺合于所述第一钢筋的接头,所述第二套管的第一端设有环形凹槽,所述环形板设置于所述环形凹槽中,所述第二套筒的第二端用于螺合于所述第二钢筋的接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为转动连接,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可以分别互不干涉的进行转动。第一钢筋的外螺纹长度与第一套筒的长度相等,也与第二套筒的第二内螺纹段的长度相等,有效确保第一钢筋进入第一套筒中的长度和第二钢筋进入第二套筒中的长度相等。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钢筋连接套筒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处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钢筋连接套筒使用状态图。

图4为图3中B-B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

图1为本实用新型钢筋连接套筒的示意图;图2为图1中A-A处剖视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钢筋连接套筒使用状态图;图4为图3中B-B处剖视图。

参照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钢筋连接套筒,包括:第一套筒1和第二套筒2。第一套筒1与第二套筒2可转动的活动连接在一起。

第一套筒1用于螺合在第一钢筋3上,第一钢筋3的对接端部设有第一外螺纹段,第一套筒1内设有与第一外螺纹段相配合的第一内螺纹段11,第一套筒1的长度等于第一外螺纹段的长度。

第二套筒2用于螺合在第二钢筋4上,第二钢筋4的对接端部设有第二外螺纹段,第二套筒2内设有与第二外螺纹段相配合的第二内螺纹段21。第二内螺纹段21的长度等于第一内螺纹段11的长度。

在第一套筒1的第一端形成有一块环形板12,第一套筒1的第二端用于与第一钢筋3的对接端螺合。第二套管2的第一端形成有一个环形凹槽22,第一套筒1的环形板12可转动的设置在环形凹槽22中,第二套筒2的第二端用于与第二钢筋4的对接端螺合。

在对第一钢筋3和第二钢筋4进行对接时,图3至图4所示,先将本实用新型钢筋连接套筒的第一套筒1与第一钢筋3的对接端螺合,当第一钢筋3上的第一外螺纹段全部进入第一套筒1中停止转动第一套筒1。随后转动第二套筒2,将与第一套筒1另一端连接的第二套筒2与第二钢筋4的对接端螺合。当第二套筒2不能继续转动时,说明第二钢筋4的对接端与第一钢筋3的对接端相互抵撑在一起。因为第一钢筋3的外螺纹、第一套筒1、第二内螺纹段21三者长度相等,所以第一钢筋3进入第一套筒1中的长度等于第二钢筋4进入第二套筒2中的长度,最终保证了钢筋连接套筒两端的对接钢筋进丝的一致。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以上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中普通技术人员可根据上述说明对本实用新型做出种种变化例。因而,实施例中的某些细节不应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本实用新型将以所附权利要求书界定的范围作为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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