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耐候性的建筑板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80737阅读:393来源:国知局
具有高耐候性的建筑板材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保温板,尤其是具有高耐候性的建筑板材。



背景技术:

目前在各种建筑系统中普遍使用金属幕墙板。现有的建筑板材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板材表面与环境空气长期接触的情况下,大气中的氧气和水分会对板面产生腐蚀,腐蚀会应影响其结构性能,使其寿命缩减,此外,对于外表面装饰性要求高的建筑,普遍采用在铝合金的表面涂覆高分子材料涂层如喷涂氟碳层,但是在使用3 ~ 5 年后会开始褪色,进而不均匀掉色,影响建筑的美观,如果更换不仅材料使用成本较高,而且更换操作麻烦,更换成本过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具有高耐候性的建筑板材,该板材具有良好耐候性,使用寿命长,可以经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为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具有高耐候性的建筑板材,包括基板、芯板、第一无机胶层、第二无机胶层、侧板和饰面层,还包括石墨聚苯板,所述石墨聚苯板通过第一无机胶层粘结在芯板上部,饰面层铺设于石墨聚苯板上部,芯板通过第二无机胶层粘结在基板上部,侧板设置于基板和饰面层边部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芯板包括泡沫玻璃板层、聚乙烯发泡棉层和硅酸钙板层,聚乙烯发泡棉层设置在泡沫玻璃板层和硅酸钙板层之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在泡沫玻璃板层内部设置有若干个保温空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饰面层为钢化玻璃材料饰面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基板为云母板或PVC胶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一无机胶层和第二无机胶层的厚度为2mm。

本实用新型具有高耐候性的建筑板材的优点是,具有良好耐候性,使用寿命长,可以经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具有高耐候性的建筑板材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具有高耐候性的建筑板材的A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具有高耐候性的建筑板材,包括基板1、芯板、第一无机胶层2、第二无机胶层3、侧板4和饰面层5,还包括石墨聚苯板6,所述石墨聚苯板6通过第一无机胶层2粘结在芯板上部,饰面层5铺设于石墨聚苯板6上部,芯板通过第二无机胶层3粘结在基板1上部,侧板4设置于基板1和饰面层5边部之间。所述第一无机胶层2和第二无机胶层3的厚度优选为2mm。芯板具有良好的防潮、防腐及保温性能,石墨聚苯板具有良好的隔热及热反射作用,可以有较的将绝大部分对来自太阳的红外线反射出去,包括大量红外线,因此在日照时,使室内的人感到清凉舒适。所述饰面层5为钢化玻璃材料饰面层,饰面层5具有良好装饰作用,使板材更加美观,同时钢化玻璃具有较好的通透性,可以不影响光线照射到石墨聚苯板6上,从而利用石墨聚苯板6进行热反射。所述基板1优选为云母板或PVC胶板。

芯板包括泡沫玻璃板层7、聚乙烯发泡棉层8和硅酸钙板层9,聚乙烯发泡棉层8设置在泡沫玻璃板层7和硅酸钙板层9之间。泡沫玻璃是由碎玻璃、发泡剂、改性添加剂和发泡促进剂等,经过细粉碎和均匀混合后,再经过高温熔化,发泡、退火而制成的无机非金属玻璃材料。它是由大量直径为1~2毫米的均匀气泡结构组成。其中吸声泡沫玻璃为50%以上开孔气泡,绝热泡沫玻璃为75%以上的闭孔气泡,具有良好的防潮、保温的作用,同时还具有玻璃材料所具有长期使用性能不劣化的优点。

硅酸钙板是以无机矿物纤维或纤维素纤维等松散短纤维为增强材料,以硅质-钙质材料为主体胶结材料,经制浆、成型、在高温高压饱和蒸汽中加速固化反应,形成硅酸钙胶凝体而制成的板材。是一种具有优良性能的新型建筑和工业用板材,具有良好的防火保温的作用。

然而由于泡沫玻璃的硬度较低,当与其他结构层硬性接触时容易产生催脆裂,因此在泡沫玻璃板层9下方铺设一层聚乙烯发泡棉层10,聚乙烯发泡棉层10的良好弹性可以防止泡沫玻璃板层9在遇外力或使用寿命过长时产生脆裂的发生,同时泡沫玻璃板层9和硅酸钙板层11将聚乙烯发泡棉层10相夹持,从而防止聚乙烯发泡棉层10过火。进一步的,在泡沫玻璃板层7内部设置有若干个保温空腔。可以提高泡沫玻璃板层7的保温性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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