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无溶剂环氧彩晶地坪涂层,属于涂料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室内外装修所用的涂料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溶剂型涂料、水性涂料和无溶剂型涂料。溶剂型涂料的装饰效果好,漆膜饱满、光泽度高、耐水性好,但溶剂型涂料在生产、施工和固化过程中会释放出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不仅会破坏环境,还会损害人体健康;水性涂料用水作溶剂,安全环保,但其分散稳定性差,漆膜的耐水性差、丰满度低、干燥速度慢,且施工环境的温度、湿度对漆膜的质量影响大;无溶剂型涂料的有机物挥发少,安全环保,兼具溶剂型涂料和水性涂料两者的优点,发展前景最好。传统的无溶剂型环氧地坪涂料通过添加钛白粉、炭黑、中铬黄、柠檬黄、酞青蓝、酞青绿等有机/无机颜料来调制所需要的颜色,虽然漆膜外观平整美观,但装饰性不够、立体感不强。此外,传统的无溶剂型环氧地坪涂料在进行厚涂时,漆膜的收缩性较大,容易开裂,需要设置伸缩缝,影响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溶剂环氧彩晶地坪涂层。
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无溶剂环氧彩晶地坪涂层,由底漆层、砂浆层、玻璃纤维布层、中涂层、腻子层、彩晶面漆层和罩面层自下而上依次层叠而成。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底漆层为无溶剂环氧地坪涂料层,厚度为0.1~0.2mm。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砂浆层为无溶剂环氧砂浆层,厚度为0.5~3mm。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玻璃纤维布层由宽度1~2m的玻璃纤维布搭接而成,搭接重合宽度为3~5cm。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中涂层为无溶剂环氧地坪涂料层,厚度为0.3~2mm。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腻子层为无溶剂环氧腻子层,厚度为0.2~0.5mm。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彩晶面漆层为无溶剂环氧彩晶地坪涂料层,厚度为1.5~4mm。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罩面层为水性聚氨酯清漆层,厚度为0.05~0.5mm。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无溶剂环氧彩晶地坪涂层是一种无缝的一体化装饰地坪,装饰效果好,凹凸有层次,立体感强,且耐磨损、抗压、耐腐蚀、防滑、防水等性能优异,不仅可以用于工业地坪,还可以用在商业或者居民建筑物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无溶剂环氧彩晶地坪涂层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识说明:1、底漆层;2、砂浆层;3、玻璃纤维布层;4、中涂层;5、腻子层;6、彩晶面漆层;7、罩面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无溶剂环氧彩晶地坪涂层,由底漆层、砂浆层、玻璃纤维布层、中涂层、腻子层、彩晶面漆层和罩面层自下而上依次层叠而成。
优选的,所述的底漆层为无溶剂环氧地坪涂料层,厚度为0.1~0.2mm。
优选的,所述的砂浆层为无溶剂环氧砂浆层,厚度为0.5~3mm。
优选的,所述的玻璃纤维布层由宽度1~2m的玻璃纤维布搭接而成,搭接重合宽度为3~5cm。
优选的,所述的中涂层为无溶剂环氧地坪涂料层,厚度为0.3~2mm。
优选的,所述的腻子层为无溶剂环氧腻子层,厚度为0.2~0.5mm。
优选的,所述的彩晶面漆层为无溶剂环氧彩晶地坪涂料层,厚度为1.5~4mm。
优选的,所述的罩面层为水性聚氨酯清漆层,厚度为0.05~0.5mm。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
由图1可知,一种无溶剂环氧彩晶地坪涂层,由底漆层1、砂浆层2、玻璃纤维布层3、中涂层4、腻子层5、彩晶面漆层6和罩面层7自下而上依次层叠而成。
其中:
底漆层1为无溶剂环氧地坪涂料层,厚度为0.1~0.2mm,由环氧树脂、固化剂、活性稀释剂、填料、助剂等混合而成,具有附着力强、化学稳定性和机械性能优异等特点;
砂浆层2为无溶剂环氧砂浆层,厚度为0.5~3mm,由环氧树脂、固化剂、活性级配硅砂、增塑剂等混合而成,具有高强抗压、韧性抗裂、耐磨、耐腐蚀、耐高低温、耐潮湿等特点;
玻璃纤维布层3由宽度1~2m的玻璃纤维布搭接而成,搭接重合宽度为3~5cm,具有机械强度高、绝缘性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等特点,可以显著减少整体地坪的收缩;
中涂层4为无溶剂环氧地坪涂料层,厚度为0.3~2mm,由环氧树脂、固化剂、活性稀释剂、填料、助剂等混合而成,具有附着力强、化学稳定性和机械性能优异等特点,可以显著增强玻璃纤维布层和腻子层之间的附着力;
腻子层5为无溶剂环氧腻子层,厚度为0.2~0.5mm,由环氧树脂、固化剂、活性稀释剂、滑石粉、助剂等混合而成,具有无毒无害、无刺激性气味、混合固化物粘接性强、硬度高等特点,耐水耐油;
彩晶面漆层6为无溶剂环氧彩晶地坪涂料层,厚度为1.5~4mm,由环氧树脂、固化剂、活性稀释剂、硅微粉、闪光粉、助剂等混合而成,具有立体感强烈、装饰性强、VOC含量低、硬度高、耐磨性好、抗压以及耐化学性好等特点;
罩面层7为水性聚氨酯清漆层,厚度为0.05~0.5mm,由水性聚氨酯树脂、活性稀释剂、异氰酸酯固化剂、助剂等混合而成,具有耐划伤、耐酸、耐碱、耐擦洗、耐磨、硬度高、抗老化等特点。
上述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