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备灭火功能的电线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25715发布日期:2019-02-10 23:14阅读:232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备灭火功能的电线杆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备灭火功能的电线杆,属于电网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发展,人们对电的使用稳定性越来越高,当用电高峰或者恶劣天气的时候,容易因为短路发生断电或者着火的现象,如果发生火灾的电线杆在居民区,则存在更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发生火灾的电线杆在森林或者无人居住的地方发生短路将电线烧断后,电线起火,容易引起火灾,消防员需要等到有人报警才能救火,浪费了最佳灭火时间,容易发生大型火灾事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具备灭火功能的电线杆。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具备灭火功能的电线杆,杆体和支架,支架安装在杆体的顶部周围,所述杆体的内部沿杆体轴向方向贯通,杆体靠底部位置开设有线孔,杆体内部设置有隔断,贯穿隔断设置有拉杆,所述拉杆位于隔断上方的部分设置有凸缘,凸缘与隔断之间设置有弹簧,所述拉杆下部设置有拉线,拉线从线孔引出,所述杆体的顶部设置有干粉储藏盒,干粉储藏盒截面为环状结构,所述拉杆贯穿干粉储藏盒的空心部分,干粉储藏盒与杆体端部接触的部分上设置有滚轮,所述拉杆靠近干粉储藏盒的部分上设置有沿拉杆径向布置的滑槽,滑槽为螺旋结构,干粉储藏盒空心部分上设置有限位在滑槽内活动的滑头,所述干粉储藏盒靠近底部的侧面上开设在有干粉分散口。

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方案,所述干粉储藏盒的径向一周等距设置有若干个干粉分散口,所述干粉分散口上安装有导向喷嘴,导向喷嘴朝向杆体上安装的电子元器件位置。

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方案,所述导向喷嘴的出口处设置有密封膜,密封膜在100度以上时会破损。

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方案,所述导向喷嘴的出口处设置有用于分散干粉的网格。

作为进一步的优选方案,所述线孔外的地面开设有布线槽,拉线埋设在布线槽内,布线槽的长度大于五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备灭火功能的电线杆,在电线杆上部设置有灭火装置,可以第一时间对电线杆的火源进行灭火,可以延缓火势蔓延,给消防人员争取时间,甚至可以直接完成灭火,也避免了电子元器件,如变压器、配电柜的损坏,对周围住宅、行人、森林等起到保护作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干粉储藏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干粉储藏盒与拉杆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杆体,2-支架,3-线孔,4-隔断,5-拉杆,6-凸缘,7-弹簧,8-干粉储藏盒,9-滑槽,10-滑头,11-拉线,12-导向喷嘴,13-布线槽,14-限位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备灭火功能的电线杆,杆体1和支架2,支架2安装在杆体1的顶部周围,所述杆体1的内部沿杆体1轴向方向贯通,杆体1靠底部位置开设有线孔3,杆体1内部设置有隔断4,隔断4为封堵杆体1内部的圆形片,贯穿隔断4设置有拉杆5,所述拉杆5位于隔断4上方的部分设置有凸缘6,凸缘6与隔断4之间设置有弹簧7,所述拉杆5下部设置有拉线11,拉线11从线孔3引出,拉拽拉线11,拉杆5向下活动,压缩弹簧7,松开拉线11后,拉杆5在弹簧7的作用下复位;线孔3位置具有线辊,拉线11通过线辊引出线孔3。

所述杆体1的顶部设置有干粉储藏盒8,干粉储藏盒8截面为环状结构,所述拉杆5贯穿干粉储藏盒的空心部分,干粉储藏盒8与杆体1端部接触的部分上设置有滚轮,所述拉杆5靠近干粉储藏盒8的部分上设置有沿拉杆5径向布置的滑槽9,滑槽9为螺旋结构,干粉储藏盒8空心部分上设置有限位在滑槽9内活动的滑头10,拉杆5在推拉时,由于拉杆5自身不发生转动,滑头10就会沿拉杆5的滑槽9活动,从而带动干粉储藏盒8转动,为了避免干粉储藏盒8被顶起,干粉储藏盒8上部设置有限位盖14,限位盖14与拉杆5上部之间固定连接,所述干粉储藏盒8靠近底部的侧面上开设在有干粉分散口,在干粉储藏盒8转动时,干粉储藏盒8内部的干粉就会在离心力的作用下,从干粉分散口释放出,对支架2周围的火源点进行灭火。

所述干粉储藏盒8的径向一周等距设置有若干个干粉分散口,所述干粉分散口上安装有导向喷嘴12,导向喷嘴12朝向杆体1上安装的电子元器件位置,可以更精确的对准容易发生火灾的位置。

所述导向喷嘴12的出口处设置有密封膜,避免干粉流出,密封膜在100度以上时会破损,高温下,密封膜会自行破损,释放干粉。

所述导向喷嘴12的出口处设置有用于分散干粉的网格,将成团的干粉分裂细化。

所述线孔3外的地面开设有布线槽13,拉线11埋设在布线槽13内,布线槽13的长度大于五米,使人可以在安全区域操控拉杆5,做有标记,方便使用时直接取出拉线11。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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