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975179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领域,尤其涉及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
【背景技术】
[0002]传统房屋建筑尤其是钢结构、整体浇筑水泥结构的楼房,其楼房内部除了结构性承重柱子是空的,根据具体房屋用途需要而设置内隔墙,将整体楼层划分为一个个的功能性房间。现有的内隔墙制作常常采用轻钢龙骨和石膏板进行现场施工,这导致施工现场凌乱,废料、边角料等建筑垃圾过多,且不适合隔墙可拆装的循环利用,现场用工量较大,人工成本过高,施工尺寸精度较低。为响应国家对新型建筑的绿色环保、工厂化、快速化、可拆装、材料循环利用的政策指导方针,大力发展新型装配式隔墙技术,根据建筑尺寸设定常规模数,内外侧一体化功能性隔墙在工厂内规模化生产完成,运送到楼房施工现场只要固定安装在上下楼板之间即可,快速简洁。
[0003]然而,一体化隔墙与底部楼板的固定连接使用传统固定件时,传统固定件固定在隔墙侧边与底部楼板的交汇处,传统固定件一般为截面呈直角的长条型材,该传统固定件的直角边分别与隔墙侧边和底部楼板贴合,通过螺栓固定,由于传统固定件的直角边需与底部楼板通过螺栓固定,由于是贴合隔墙和楼板的表面进行固定,所以固定件突出底部楼板或隔墙的墙板,使一体化隔墙安装后的无法在视觉上使房间保持传统隔墙的表面平整效果O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能够保证隔墙与底部楼板牢固、简单、高效和隐形的安装固定。
[0005]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6]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包括隔墙模块、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用于固定连接所述隔墙模块底部和楼板,所述隔墙模块底部两侧的边角开设有容纳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的L型缺口。
[0007]上述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还可具有如下特点:所述第一固定件为横截面为直角的长条型材,所述第一固定件两直角边型材分别设有固定用开孔。
[0008]上述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还可具有如下特点:所述第二固定件为横截面为直角的长条型材,所述第二固定件一直角边型材的端部设有开口,并在所述开口尾端设有与其垂直相交的卡槽,所述第二固定件另一直角边型材设有固定用开孔。
[0009]上述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还可具有如下特点:所述卡槽临近所述开口的侧边的表面为倾斜面。
[0010]上述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还可具有如下特点:所述第二固定件一直角边型材的端部设有至少2个开口,所述至少2个开口尾端均设有与其垂直相交的卡槽。
[0011]上述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还可具有如下特点:所述第二固定件壁厚为Imm至20mmo
[0012]本实用新型和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13]本实用新型的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结构简单,方便安装和拆卸且固定连接牢固。
[0014]本实用新型的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为隐形安装,安装后墙体顶部与底部楼板交汇处仍保持表面平整无突出,让一体化墙板安装后的房间在视觉上保持传统隔墙的表面平整效果。
【附图说明】
[0015]图1是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的示意图;
[0016]图2是图1的A-A向剖视图;
[0017]图3是隔墙模块底端的截面图;
[0018]图4是第二固定件的示意图;
[0019]图5是第二固定件的截面图;
[0020]图6是安装过程中第二固定件与膨胀螺栓的相对位置示意图。
[0021]附图标记:1_隔墙模块、2-第一固定件、3-第二固定件、4-底部楼板、5-膨胀螺栓、301-开口、302-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0022]为使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和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任意组合。
[0023]实施例参见图1,图1是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的示意图,图2为图1的A-A向剖视图。如图1和图2所示,所述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包括隔墙模块1、第一固定件2和第二固定件3,所述第一固定件2和第二固定3件用于隔墙模块I和底部楼板4间的固定连接。图3为隔墙模块底端的截面图,如图3所示,隔墙模块I底端两侧开有直角型缺口,直角型缺口可安放第一固定件2和第二固定件3。第一固定件2是横截面为90度直角型材,长度可沿隔墙宽度设计为通长结构,也可为几段接续而成以实现整个墙面宽度的安装,根据隔墙的整体宽度而定;所述第一固定件2,壁厚可在Imm至20_,材质可为钢铁、销合金、塑料如尼龙、PP等。图4和图5分别为第二固定件的示意图和截面图,如图4和图5所示,第二固定件3为横截面为90度直角型材,其中直角两边的一边开有间断性功能开口 301,以便于紧固螺栓或螺钉滑入,并至少开有能供两个螺栓或螺钉滑入的卡槽302,且卡槽302临近所述开口的侧边的表面为倾斜面,卡槽302顶端方便螺栓紧固;所述第二固定件3 —直角边型材的端部设有至少2个与开口 301其垂直相交的卡槽302,利于第二固定件3的定位,保证沿墙方向,所述第二固定件3另一直角边开有固定用圆孔;所述第二固定件3长度可沿隔墙宽度设计为通长结构,也可为几段接续而成以实现整个墙面宽度的安装,根据隔墙的整体宽度而定;第二固定件3,壁厚可在Imm至20mm,材质可为钢铁、销合金、塑料如尼龙、PP等。
[0024]如图1和图5,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的安装步骤为先按照隔墙模块I的预放位置将第一固定件2 —直角边固定安装于底部楼板4上表面;然后按照与第二固定件3间隔性功能开口 301配合设计尺寸在隔墙模块I下的底部楼板4上表面打入固定用膨胀螺栓5,突出表面的螺栓长度且不影响隔墙放置于预定位置;之后将隔墙模块I抬起放置于预定位置,使第一固定件2在隔墙模块I 一侧缺口内,且将该缺口竖直面和第一固定件另一直角边贴合,并用螺栓或螺丝将第一固定件2和隔墙模块I固定。如图6所示,初始第二固定件3与膨胀螺栓5的相对位置为a所示,先将第二固定件3开有开口 301的一侧对应膨胀螺栓5沿隔墙模块I顶部推入,使直角边在隔墙模块的缺口内,如b所示的状态,后使预先固定好的膨胀螺栓5刚好沿着尺寸设计对应的开口处滑入并横向移动,直到第二固定件3顶部卡槽302分别与预先固定好的膨胀螺栓5卡紧,此时第二固定件3与膨胀螺栓5的相对位置如c所示,这时第二固定件3未开有开口的一侧刚好贴合在隔墙模块I底部另一侧,将固定螺栓或螺丝将该侧紧固与隔墙模块上即完成一体化隔墙顶部与底部楼板的固定安装。根据需要将隔墙模块I顶部两侧设计成两侧有直角型缺口,将第一固定件2和第二固定件3与隔墙模块I两侧分别贴合固定在隔墙模块I缺口内,即可实现隔墙模块I底部紧固配件隐式安装,即不突出于楼板及隔墙模块I表面,在安装部位造成的局部凹陷可通过嵌缝腻子、密封胶等手段补平,也可采用顶部脚线如石膏线贴合达到装饰和遮盖的效果。
[0025]当隔墙模块I需要拆除时,可按照上面的技术步骤逆向操作,先拆除第二固定件3与隔墙模块I之间紧固螺栓或螺丝,然后横向移动配合向外移动拆除第二固定件3;再拆除另一侧第一固定件2与隔墙模块I之间紧固的螺栓或螺丝,取下隔墙模块1,拆除剩余螺栓或螺丝即可实现隔墙模块I的重复安装利用。
[0026]本专利技术即为适应国家对新型建筑的绿色环保、工厂化、快速化、可拆装、材料循环利用的政策指导方针和大力发展新型装配式墙体技术,本专利技术专门设计了配套的第二固定件,利用第一固定件、第二固定件和相匹配的墙体模块解决一体化隔墙与底部楼板的固定连接。此隔墙系统可实现一体化隔墙与底部楼板的牢固、简单、高效和隐形安装,安装后隔墙底部与底部楼板交汇处仍保持墙体表面平整无突出,让一体化隔墙安装后的房间在视觉上保持传统隔墙的表面平整效果。
[0027]虽然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实施方式如上,但其内容只是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采用的实施方式,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核心技术方案的前提下,可以在实施的形式和细节上做任何修改与变化,但本实用新型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仍须以所附的权利要求书限定的范围为准。
【主权项】
1.一种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隔墙模块、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用于固定连接所述隔墙模块底部和楼板,所述隔墙模块底部两侧的边角开设有容纳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的L型缺口。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隔墙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件为横截面为直角的长条型材,所述第一固定件两直角边型材分别设有固定用开孔。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隔墙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件为横截面为直角的长条型材,所述第二固定件一直角边型材的端部设有开口,并在所述开口尾端设有与其垂直相交的卡槽,所述第二固定件另一直角边型材设有固定用开孔。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隔墙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临近所述开口的侧边的表面为倾斜面。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隔墙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件一直角边型材的端部设有至少2个开口,所述至少2个开口尾端均设有与其垂直相交的卡槽。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隔墙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件壁厚为Imm至20mm。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拆装隐形隔墙系统,其包括隔墙模块、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用于固定连接所述隔墙模块底部和楼板,所述隔墙模块底部两侧的边角开设有容纳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的L型缺口。本实用新型可以应用到建筑领域,本实用新型能够保证隔墙与底部楼板牢固、简单、高效和隐形的安装固定。
【IPC分类】E04B2/82
【公开号】CN204626714
【申请号】CN201520217146
【发明人】赵永生
【申请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9日
【申请日】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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