厢式车及其箱体的暗锁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44271阅读:31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厢式车及其箱体的暗锁机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诸如厢式车的箱体,尤其涉及箱体的箱门的锁合机构。
背景技术
如图I所示的现有厢式车的车厢的箱体的箱门部分的结构包括相互配合的一箱门主体I和一边梁2。该箱门主体I包括一门框11,其包括门楣111和两个门边框112,实际边梁2也可视为门框11的门槛;一左门扇12 右门扇13 ;若干铰链14,用以将门扇
12、13与相应的门边框112铰接到一起;以及,若干锁杠机构15,其包括若干锁杆151,每个锁杆151的上下两端具有凸轮1511 ;若干凸轮座,安装在门楣111和边梁2上对应配合锁杆151的凸轮1511 ;若干把手153,其一端固定连接到锁杆151的杆身以旋动该锁杆151 ;把手固定座154,用以收容把手153,并可上锁而将把手153锁住,从而使箱门锁合。一般地,如果是右开门,在箱门锁合状态,右门扇13的接逢处会突伸到左门扇12的接逢处的外侧,从而必须在右门扇13打开后,左门扇12才能开启,从而可以只在右门扇13上的锁杠机构15上锁来实现整个箱门的锁合;同理,如果是左开门,在箱门锁合状态,右门扇13的接逢处与左门扇12的接逢处配合的时候,左门扇12的接逢处会突伸到右门扇13的接逢处的外侧,从而必须在左门扇12打开后,右门扇13才能开启,从而可以只在左门扇12上的锁杠机构15上锁来实现整个箱门的锁合;如果是双开,在箱门锁合状态,右门扇13的接逢处与左门扇12的接逢处互不干扰,从而需要在左门扇12上的锁杠机构15上锁来实现左门扇12的锁合,在右门扇13上的锁杠机构15上锁来实现右门扇13的锁合。需要开启厢门时,只需将把手固定座154上的挂锁打开,再将把手153从把手固定座154上取下,旋转把手153,即可带动锁杠151及其两端的凸轮1511转动,使锁杠151脱离凸轮座152的限制,打开厢门。现有这种厢式车的箱体的箱门锁合结构,给锁杠机构15上的是明锁,虽然操作简单,但是箱体主动安全性能低,盗窃者只需破坏把手固定座154上的挂锁即能开启箱门以盗窃箱体内货物,当箱体内货物较贵重时,客户有可能蒙受重大损失,因此,实有必要对现有厢式车的箱体的箱门锁合结构进行改进,增加箱门的开启难度,以加强对箱体内货物的安全保护。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出一种厢式车及其箱体的暗锁机构,能够增加箱门的开启难度,以加强对箱体内货物的安全保护。本发明针对上述技术问题而提出的技术方案包括,提出一种箱体的暗锁机构,该暗锁机构包括带手柄的锁销以及与锁销相配合的锁销座,该锁销座包括设置在箱体的箱门的门板内侧的一第一锁套、设置在箱体的箱门的门框内侧的一第二锁套以及设置在箱体的箱门内侧的一锁扣,该锁销是能够穿设在该第一锁套和第二锁套中的,而该手柄是能够通过设置在该锁扣上的一限位件而锁固从而将该箱体的箱门的门板锁合的。
该手柄设置有一第一穿孔,该锁扣对应设置有一第二穿孔,该手柄是能够通过穿设在第一穿孔和第二穿孔的一限位件而锁固的。该锁销是从上往下地插设在该第一锁套和第二锁套中的,该手柄设置在该锁销的上端。该锁销是从下往下地插设在该第一锁套和第二锁套中的,该手柄设置在该锁销的下端。该锁销座还包括设置在该锁销的下端的下方的一档板,以限定该锁销向下的行程。箱体的箱门的门板的数目为二,该暗锁机构包括两套带手柄的锁销以及与锁销相配合的锁销座,其中第一套中的锁销是从上往下地插设在第一锁套和第二锁套中的,手柄设置在锁销的上端;第二套中的锁销是从下往上地插设在第一锁套和第二锁套中的,手柄 设置在锁销的下端。本发明针对上述技术问题而提出的技术方案还包括,提出一种厢式车,包括一车厢,该车厢为一箱体,该箱体设置有一箱门,该箱门具有一门框和设置在该门框中的至少一扇门板,与其中至少一扇门板相对应,该箱门设置有上述的箱体的暗锁机构。箱体的箱门的门板的数目为二,与两扇门板分别相对应,该箱门设置有两套所述的箱体的暗锁机构,其中第一套中的锁销是从上往下地插设在第一锁套和第二锁套中的,手柄设置在锁销的上端;第二套中的锁销是从下往上地插设在第一锁套和第二锁套中的,手柄设置在锁销的下端。该厢式车具有一边梁,该边梁构成该箱体的箱门的门框的门槛,所述的第二锁套设置在该边梁的内侧。该边梁具有朝向箱门内侧的开口。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厢式车及其箱体的暗锁机构,能够增加箱门的开启难度,以加强对箱体内货物的安全保护。


图I是现有的厢式车的箱门部分的结构的示意图。图2是本发明的厢式车的箱门部分的结构的示意图。图3是图2中A局部的放大图,其中省去了位于该局部中的位于箱门外侧的锁杠机构。
具体实施例方式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予以进一步地详尽阐述。参见图2,本发明的厢式车的一优选实施例,其车厢为一箱体,该箱体的箱门部分的结构包括相互配合的一箱门主体I和一边梁2,以及设置在该箱门主体I与边梁2内侧的一暗锁机构3。需要说明的是箱门主体I可以是设置在箱体的后端,也可以是设置在箱体的侧面,相应地,边梁2可以是后端边梁,也可以是侧边梁2。该边梁2具有朝向箱门内侧的开口。该箱门主体I包括一门框11,其包括门楣111和两个门边框112,实际边梁2也可视为门框11的门槛部分,两个门边框112的下端与该边梁2相连、上端与该门楣111相连;一左门扇12 右门扇13 ;若干铰链14,用以将门扇12、13与相应的门边框112铰接到一起;以及,若干锁杠机构15,其包括若干锁杆151,每个锁杆151的上下两端具有凸轮1511 ;若干凸轮座,安装在门楣111和边梁2上对应配合锁杆151的凸轮1511 ;若干把手153,其一端固定连接到锁杆151的杆身以旋动该锁杆151 ;把手固定座154,用以收容把手153,并可上锁而将把手153锁住。参见图3,本发明的厢式车的箱体的暗锁机构3 —优选实施例,该暗锁机构包括与两扇门扇12、13相对应的两套带手柄的锁销以及与锁销相配合的锁销座4、5。其中,第一套的带手柄的锁销以及与锁销相配合的锁销座4,具体包括一锁销41,该锁销41的上端头设有一锁销手柄42 ;该锁销座包括设置在左扇门板12内侧的一第一锁套43,设置在边梁2内侧的一第二锁套44,设置在左扇门板12内侧的一加固板45以增强该第一锁套43与左扇门板12的连接强度,以及设置在左扇门板12内侧的一锁扣46。该锁销41穿设在该第一锁套43和第二锁套44中,而该手柄42是能够通过设置 在该锁扣46上的一限位件(图未示出)而锁固从而将该左扇门板12锁合的。优选地,该手柄42设置有一第一穿孔421,该锁扣46对应设置有一第二穿孔461,该手柄42是通过穿设在第一穿孔421和第二穿孔461的限位件而锁固的。类似地,第二套的带手柄的锁销以及与锁销相配合的锁销座5,具体包括一锁销51,该锁销51的下端头设有一锁销手柄52 ;该锁销座包括设置在右扇门板13内侧的一第一锁套53,设置在边梁2内侧的一第二锁套54,设置在右扇门板13内侧的一加固板55以增强该第一锁套53与由扇门板13的连接强度,设置在右扇门板13内侧的一锁扣56,以及设置在该锁销51的下端的下方的一档板57,以限定该锁销51向下的行程,防止锁销51从第二锁套54脱出。该锁销51穿设在该第一锁套53和第二锁套54中,而该手柄52是能够通过设置在该锁扣56上的一限位件(图未示出)而锁固从而将该右扇门板13锁合的。优选地,该手柄52设置有一第一穿孔521,该锁扣56对应设置有一第二穿孔561,该手柄52是通过穿设在第一穿孔521和第二穿孔561的限位件而锁固的。所述的限位件可以是锁,也可以是销。本发明的厢式车的箱体的暗锁机构3的使用过程大致包括
需要锁合箱门时,锁销41、51贯穿于上下两个轴套(43、44)、(53、54)中,并通过在锁销手柄42、52上的孔421、521和锁扣46、56上的孔461、561中上锁或者插限位销而进行限位。需要打开箱门时,打开锁具或者取出锁销手柄42、52与锁扣46、56间的限位销,旋转手柄42、52至合适位置,向上移动锁销41或向下移动锁销51,此时锁销41、51脱离锁销座的限制,箱门即可开启。本发明的厢式车的箱体的暗锁机构3的装配过程大致包括
先将锁套加固板45、55和位于上方的第一锁套43、53焊合在箱门的门板12、13内侧的合适位置上,关闭箱门至闭合位置,根据第一锁套43、53位置确定位于下方的第二锁套44、54位置,在底板(图未示出)和/或边梁2处对应位置割孔,按图示位置放置并焊合第二锁套44、54,装上锁销41、51和手柄42、52,配焊锁扣46、56,当用户需要该暗锁是从下向上插入锁销时,也就是需要第二套的带手柄的锁销以及与锁销相配合的锁销座5时,在装好锁销51后,再在边粱2的内侧焊挡板57,整个焊接过程简单易操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厢式车及其箱门暗锁机构具有的有益效果包括整个机构隐蔽性强,安全性高,使用性强,与原锁杠机构的明锁功能相配合使用,可使厢式车具有明暗锁两种功能,使厢式车更为安全可靠。上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非用于限制本发明的实施方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主要构思和精神,可以十分方便地进行相应的变通或修改,比如只设置一套带手柄的锁销以及与锁销相配合的锁销座4或5,而不是同时设置相互配合的两套4与5,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书所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箱体的暗锁机构,其特征在于,该暗锁机构包括带手柄的锁销以及与锁销相配合的锁销座,该锁销座包括设置在箱体的箱门的门板内侧的一第一锁套、设置在箱体的箱门的门框内侧的一第二锁套以及设置在箱体的箱门内侧的一锁扣,该锁销是能够穿设在该第一锁套和第二锁套中的,而该手柄是能够通过设置在该锁扣上的一限位件而锁固从而将该箱体的箱门的门板锁合的。
2.依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暗锁机构,其特征在于,该手柄设置有一第一穿孔,该锁扣对应设置有一第二穿孔,该手柄是能够通过穿设在第一穿孔和第二穿孔的一限位件而锁固的。
3.依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暗锁机构,其特征在于,该锁销是从上往下地插设在该第一锁套和第二锁套中的,该手柄设置在该锁销的上端。
4.依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暗锁机构,其特征在于,该锁销是从下往下地插设在该第一锁套和第二锁套中的,该手柄设置在该锁销的下端。
5.依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暗锁机构,其特征在于,该锁销座还包括设置在该锁销的下端的下方的一档板,以限定该锁销向下的行程。
6.依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暗锁机构,其特征在于,箱体的箱门的门板的数目为二,该暗锁机构包括两套带手柄的锁销以及与锁销相配合的锁销座,其中第一套中的锁销是从上往下地插设在第一锁套和第二锁套中的,手柄设置在锁销的上端;第二套的锁销是从下往上地插设在第一锁套和第二锁套中的,手柄设置在锁销的下端。
7.—种厢式车,包括一车厢,该车厢为一箱体,该箱体设置有一箱门,该箱门具有一门框和设置在该门框中的至少一扇门板,其特征在于,与其中至少一扇门板相对应,该箱门设置有如权利要求I至5任一所述的箱体的暗锁机构。
8.依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厢式车,其特征在于,箱体的箱门的门板的数目为二,与两扇门板分别相对应,该箱门设置有两套所述的箱体的暗锁机构,其中第一套中的锁销是从上往下地插设在第一锁套和第二锁套中的,手柄设置在锁销的上端;第二套中的锁销是从下往上地插设在第一锁套和第二锁套中的,手柄设置在锁销的下端。
9.依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厢式车,其特征在于,该厢式车具有一边梁,该边梁构成该箱体的箱门的门框的门槛,所述的第二锁套设置在该边梁的内侧。
10.依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厢式车,其特征在于,该边梁具有朝向箱门内侧的开口。
全文摘要
一种厢式车及其箱体的暗锁机构,该暗锁机构包括带手柄的锁销以及与锁销相配合的锁销座,每个锁销座包括设置在箱体的箱门的门板内侧的一第一锁套、设置在箱体的箱门的门框内侧的一第二锁套以及设置在箱体的箱门内侧的一锁扣,该锁销是能够穿设在该第一锁套和第二锁套中的,而该手柄是能够通过设置在该锁扣上的一限位件而锁固从而将该箱体的箱门的门板锁合的。该厢式车包括一车厢,该车厢为一箱体,该箱体设置有一箱门,该箱门具有一门框和设置在该门框中的至少一扇门板,与其中至少一扇门板相对应,该箱门设置有上述的箱体的暗锁机构。本发明能够增加箱门的开启难度,以加强对箱体内货物的安全保护。
文档编号E05C1/04GK102889031SQ201110200348
公开日2013年1月23日 申请日期2011年7月18日 优先权日2011年7月18日
发明者王小亮, 曹东海, 韩月琴, 周素芳, 李永锋 申请人: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 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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