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铝合金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83474阅读:451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铝合金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铝合金门,特别是一种多功能铝合金门。



背景技术:

铝合金门是将表面处理过的铝合金型材,经下料、打孔、铣槽、攻丝、制作等加工工艺面制作成的门框构件,再用连接件、密封材料和开闭五金配件一起组合装配而成。

现有技术中对家庭的门只能起到防盗,防风雨、防寒、防暑,保护入住者生命财产安全又使生活方便的作用,但是功能过于单一,并不适用于现代家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多功能铝合金门。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多功能铝合金门,包括门框架、铝合金门、第一暗槽、第二暗槽、闭合板、墙壁、铝合金圆柱、滑动柱、挂钩、转轴、铝合金板、倒钩,所述铝合金门窗至少包括门框架、铝合金门、第一暗槽以及第二暗槽,所述铝合金门通过门铰链与门框架铰链连接,所述门框架左右内壁分别开有第一暗槽和第二暗槽,所述第一暗槽和第二暗槽分别通过合页与闭合板铰链连接,所述第一暗槽延伸至墙壁内并内顶面固定安装有两个铝合金圆柱,两所述铝合金圆柱分别为空心结构,且铝合金圆柱纵剖一平面,平面与水平面平行,且形成一缺口,缺口的宽度分别小于铝合金圆柱的直径和滑动柱的直径,所述滑动柱的直径小于铝合金圆柱直径,且滑动柱位于铝合金圆柱的空腔内,两所述铝合金圆柱内部套有滑动柱,且铝合金圆柱开有缺口,所述缺口的横截面的长度小于滑动柱横截面的直径,进而滑动柱穿过缺口,上述滑动柱底部安装有若干个挂钩,所述第二暗槽内部安装有一转轴,所述转轴上下两端分别固定于第二暗槽上下内壁,所述转轴固定连接一铝合金板,所述铝合金板表面固定安装有若干个倒钩。

进一步的,所述铝合金门上安装有门把手。

进一步的,所述铝合金圆柱与滑动柱之间采用滑动连接,且滑动柱的长度大于铝合金圆柱的长度,所述铝合金圆柱的另一端为封闭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挂钩的数量为5-9个。

进一步的,所述倒钩的数量为10-20个。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该铝合金门不仅起到了日常防盗、防风雨、防寒、防暑的功能,并且通过该装置再带的拉伸型衣物悬挂装置解决了家庭中衣物不便于晾挂的问题,同时将衣物悬挂杆设置在门框后的墙壁内,极大地节省了空间,并且使用方便,不影响铝合金门的开合,同时在门框的另一侧安装有旋转式铝合金板,能够悬挂鞋、袜子等体积不大的物品,做到空间的最大利用率,与此同时该装置安装方便、造价成本低廉、实用性强,适宜大规模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右侧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整体左侧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铝合金圆柱结构示意图;

图中:1、门框架,2、铝合金门,3、第一暗槽,4、第二暗槽,5、闭合板,6、墙壁,7、铝合金圆柱,8、滑动柱,9、挂钩,10、转轴,11、铝合金板,12、倒钩。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结合附图1~3描述,一种多功能铝合金门,包括门框架1、铝合金门2、第一暗槽3、第二暗槽4、闭合板5、墙壁6、铝合金圆柱7、滑动柱8、挂钩9、转轴10、铝合金板11、倒钩12,所述铝合金门窗至少包括门框架1、铝合金门2、第一暗槽3以及第二暗槽4,所述铝合金门2通过门铰链与门框架1铰链连接,通过铰链连接可以实现门的正常开合,所述门框架1左右内壁分别开有第一暗槽3和第二暗槽4,所述第一暗槽3和第二暗槽4分别通过合页与闭合板5铰链连接,所述第一暗槽3延伸至墙壁6内并内顶面固定安装有两个铝合金圆柱7,两所述铝合金圆柱7分别为空心结构,且铝合金圆柱7纵剖一平面,平面与水平面平行,且形成一缺口,缺口的宽度分别小于铝合金圆柱7的直径和滑动柱8的直径,所述滑动柱8的直径小于铝合金圆柱7直径,且滑动柱8位于铝合金圆柱7的空腔内,在使用时需要将闭合板5打开,手动拉出位于铝合金圆柱7内部的滑动柱8,通过滑动柱8底部的挂钩9来晾晒衣物,所述第二暗槽4内部安装有一转轴10,所述转轴10上下两端分别固定于第二暗槽4上下内壁,所述转轴10固定连接一铝合金板11,所述铝合金板11表面固定安装有若干个倒钩12,同样的,在使用前需要手动开启闭合板5,随后只需要转动铝合金板11将带有倒钩12的一面转动至外侧,通过带有倒钩12的铝合金板11悬挂物品;所述铝合金门2上安装有门把手;所述铝合金圆柱7与滑动柱8之间采用滑动连接,且滑动柱8的长度大于铝合金圆柱7的长度,所述铝合金圆柱7的另一端为封闭结构;所述挂钩9的数量为5-9个;所述倒钩12的数量为10-20个。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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