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饮料吸管,尤其是一种防饮料喷出的双层饮料吸管。
背景技术:
在饮用饮料时,经常用到饮料吸管。现有的饮料吸管制作方法:把塑料熔融后,通过挤出模,就是所为的口器,然后机器像注射器一样把塑料挤出(这个过程是连续的,机器上有一个螺杆,会以一定速度挤出),在塑料还软化的时候,送进机器,直接成型,后期再用机器进行切削,就成为我们所看到的一段一段的吸管了。
而现有的吸管不具有防止饮料喷出的功能,该问题亟待解决。
技术实现要素:
现有技术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为弥补现有技术不足,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防饮料喷出的双层饮料吸管,包括,
耐高温塑料制成的第一中空管,所述第一中空管的末端形成有穿刺部;
所述第一中空管的右侧设有可弯折的波纹管,所述波纹管的内径大于第一中空管的内径;
所述波纹管的右侧设有第二中空管,所述第二中空管采用聚乙烯制成;
其中,所述第一中空管的内壁上附着有味精块,所述第二中空管的内壁向径向扩张形成一环槽,所述环槽内限位有一可膨胀的圆饼,所述圆饼的中部设有通孔,所述通孔由糖块封堵;所述第二中空管的内壁上交替分布有挡板,所述挡板的长度为所述第二中空管内径的三分之二;
所述第一中空管从外向外依次由聚乙烯层、陶瓷层构成。
优选的,所述圆饼是一中部形成有通孔的气囊,所述气囊的周缘形成有波纹结构,所述气囊内填充有膨胀系数高于空气的气体,所述通孔由糖块封堵。
优选的,所述气囊内填充有丙二烯。
优选的,所述气囊内填充有1-丁烯。
优选的,所述气囊内填充有己烷。
优选的,所述气囊内填充有异丁烷。
优选的,所述波纹管的长度为1厘米至于5厘米。
优选的,所述第一中空管的长度为1厘米至10厘米。
优选的,所述挡板热压焊接在所述第二中空管的内壁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设置交替分布的挡板,可以防止液体饮料从吸管喷出,防止热饮烫伤人体。本实用新型稳定性好,可靠性高,操作使用方便,实用性强,设计新颖,易于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局部示意图;
附图标记:
第一中空管10;
穿刺部11;
波纹管20;
第二中空管30;
环槽31;
圆饼311;
通孔3111;
挡板4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一种防饮料喷出的双层饮料吸管,包括耐高温塑料制成的第一中空管10,所述第一中空管10的末端形成有穿刺部11;所述第一中空管10的右侧设有可弯折的波纹管20,所述波纹管20的内径大于第一中空管10的内径;所述波纹管20的右侧设有第二中空管30,所述第二中空管30采用聚乙烯制成;其中,所述第一中空管10的内壁上附着有味精块,所述第二中空管30的内壁向径向扩张形成一环槽31,所述环槽31内限位有一可膨胀的圆饼311,所述圆饼311的中部设有通孔3111,所述通孔3111由糖块封堵;所述第二中空管30的内壁上交替分布有挡板40,所述挡板40的长度为所述第二中空管30内径的三分之二;所述第一中空管10从外向外依次由聚乙烯层、陶瓷层构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圆饼311是一中部形成有通孔3111的气囊,所述气囊的周缘形成有波纹结构,所述气囊内填充有膨胀系数高于空气的气体,所述通孔3111由糖块封堵。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气囊内填充有丙二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气囊内填充有1-丁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气囊内填充有己烷。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气囊内填充有异丁烷。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波纹管20的长度为1厘米至于5厘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第一中空管10的长度为1厘米至10厘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所述挡板40热压焊接在所述第二中空管30的内壁上。
综上所述,通过设置交替分布的挡板40,可以防止液体饮料从吸管喷出,防止热饮烫伤人体。本实用新型稳定性好,可靠性高,操作使用方便,实用性强,设计新颖,易于推广应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