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烹饪设备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显示区域,显示所述烹饪设备的工作阶段;
第二显示区域,显示所述第一显示区域中显示的所述烹饪设备所处的当前工作阶段的剩余工作时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设备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显示区域倒计时显示所述当前工作阶段的所述剩余工作时间;以及
所述第一显示区域在所述第二显示区域完成所述当前工作阶段的所述剩余工作时间的倒计时显示时,显示位于所述当前工作阶段之后与其相邻的下一工作阶段。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设备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显示区域包括多个显示块,每个所述显示块对应显示所述烹饪设备的一个工作阶段。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烹饪设备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区域还包括:
多个方向指示块,每个所述方向指示块位于每两个所述显示块之间;以及
位于分别显示所述当前工作阶段和所述下一工作阶段的两个所述显示块之间的任一方向指示块,在所述烹饪设备处于所述当前工作阶段时处于闪烁状态,以及在所述烹饪设备处于所述下一工作阶段时处于常亮状态。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设备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显示所述当前工作阶段的显示块,在所述烹饪设备处于所述当前工作阶段时处于闪烁状态,以及在所述烹饪设备处于所述下一工作阶段时由闪烁状态变为常亮状态。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烹饪设备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三显示区域,显示所述烹饪设备的烹饪菜单;以及
所述第一显示区域在所述第三显示区域显示任一烹饪菜单时,显示所述任一烹饪菜单包含的工作阶段。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烹饪设备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显示区域在所述第三显示区域显示所述任一烹饪菜单时,还显示所述任一烹饪菜单的烹饪时长。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烹饪设备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显示区域和所述第三显示区域为长方形显示区域、所述第二显示区域为圆形显示区域或椭圆形显示区域,以及所述第二显示区域位于所述第一显示区域和所述第三显示区域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烹饪设备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位于所述第一显示区域和所述第三显示区域之间、且与所述第二显示区域并列设置的第四显示区域和至少一个第五显示区域;以及
所述第四显示区域,显示所述烹饪设备的网络连接信息;
所述至少一个第五显示区域在所述第三显示区域显示所述任一烹饪菜单时,显示所述烹饪菜单的配料信息、烹饪效果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烹饪设备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显示区域、所述第二显示区域、所述第三显示区域、所述第四显示区域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五显示区域包括:
至少一个发光二极管、至少一个电致发光片、至少一个荧光灯、至少一个霓虹灯或多个像素点。
11.根据权利要求2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设备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显示区域以分钟为单位倒计时显示所述当前工作阶段的所述剩余工作时间。
12.一种烹饪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烹饪设备的显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