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婴儿座篮,更具体的说是一种新型的婴儿座篮。
背景技术:
小孩在3-12个月时,由于其尚未完全学会走路,这个时间段的孩子也是发育的黄金期,在此期间,现阶段没有一个合适的座篮可以辅助孩子站着,需要一种这样的座篮,它具有坐篮和站栏和学步车等功能,坐篮对宝宝非常安全,而且从小能锻炼宝宝的脚力、腰力、增强宝宝的体质,减少“O”形腿的发生,并可培养宝宝从小养成自然良好的独立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新型的婴儿座篮,可以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辅助孩子站立,对其进行教育、照看等,同时座椅可以360°旋转,可以增加孩子的灵活性。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婴儿座篮,更具体的说是一种新型的婴儿座篮,包括底板、支柱、栏板、面板、座椅、防滑杆、脚踏板、螺钉、加固板、销轴、支撑板和横支杆,可以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辅助孩子站立,对其进行教育、照看等,同时座椅可以360°旋转,可以增加孩子的灵活性。
面板上设有圆孔;
底板与支柱相连接,栏板与底板相连接,面板与横支杆相连接,座椅与防滑杆相连接,座椅与支撑板相连接,支撑板与脚踏板相连接,螺钉与加固板相连接,加固板与底板相连接,且加固板位于底板的下端,销轴与加固板相连接。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的婴儿座篮所述的面板上设有圆孔。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的婴儿座篮所述的带孔的加固板与带孔的底板的连接方式为套孔粘接。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的婴儿座篮所述的螺钉的数量为两个。
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的婴儿座篮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的婴儿座篮,可以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辅助孩子站立,对其进行教育、照看等,同时座椅可以360°旋转,可以增加孩子的灵活性。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法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的婴儿座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的婴儿座篮的侧视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的婴儿座篮的正视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底板1;支柱2;栏板3;面板4;座椅5;防滑杆6;脚踏板7;螺钉8;加固板9;销轴10;支撑板11;横支杆12。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一:
下面结合图1、图2和图3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婴儿座篮,更具体的说是一种新型的婴儿座篮,包括底板1、支柱2、栏板3、面板4、座椅5、防滑杆6、脚踏板7、螺钉8、加固板9、销轴10、支撑板11和横支杆12,可以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辅助孩子站立,对其进行教育、照看等,同时座椅可以360°旋转,可以增加孩子的灵活性。
面板4上设有圆孔4-1;
底板1与支柱2相连接,底板1与支柱2的连接方式为粘接,栏板3与底板1相连接,栏板3与底板1的连接方式为铆接,面板4与横支杆12相连接,面板4与横支杆12的连接方式为铆接,座椅5与防滑杆6相连接,座椅5与防滑杆6的连接方式为粘接,座椅5与支撑板11相连接,座椅5与支撑板11的连接方式为粘接,支撑板11与脚踏板7相连接,支撑板11与脚踏板7的连接方式为粘接,螺钉8与加固板9相连接,螺钉8与加固板9的连接方式为螺纹连接,加固板9与底板1相连接,加固板9与底板1的连接方式为粘接,且加固板9位于底板1的下端,销轴10与加固板9相连接,销轴10与加固板9通过螺钉8连接。
具体实施方式二:
下面结合图1、图2和图3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一作进一步说明,所述的面板4上设有圆孔4-1。
具体实施方式三:
下面结合图1、图2和图3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一作进一步说明,所述的带孔的加固板9与带孔的底板1的连接方式为套孔粘接。
具体实施方式四:
下面结合图1、图2和图3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一作进一步说明,所述的螺钉8的数量为两个。
工作原理:底板1与支柱2相连接,底板1与支柱2的连接方式为粘接,栏板3与底板1相连接,栏板3与底板1的连接方式为铆接,面板4与横支杆12相连接,面板4与横支杆12的连接方式为铆接,座椅5与防滑杆6相连接,座椅5与防滑杆6的连接方式为粘接,座椅5与支撑板11相连接,座椅5与支撑板11的连接方式为粘接,支撑板11与脚踏板7相连接,支撑板11与脚踏板7的连接方式为粘接,螺钉8与加固板9相连接,螺钉8与加固板9的连接方式为螺纹连接,加固板9与底板1相连接,加固板9与底板1的连接方式为粘接,且加固板9位于底板1的下端,销轴10与加固板9相连接,销轴10与加固板9通过螺钉8连接,通过固定销轴10后,座椅5的底面碰到销轴10的顶端,销轴10穿过脚踏板7形成活动连接,这样人坐在座椅5上,手扶着防滑杆6,脚踩在脚踏板7上,也可以趴在面板4上,在销轴5上旋转。同时孩子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座篮内,四周是栏板3,使其运动范围局限在座篮内,保障孩子安全。
当然,上述说明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