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校园商品交易用收集与存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97324阅读:168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校园商品交易用收集与存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收集与存储装置,具体为一种新型校园商品交易用收集与存储装置,属于环保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校园商品交易中往往会使用简单的货架进行待交易商品的存放和展示,以此便于商品交易的进行,但是传统的货架结构过于简单,造成其功能单一,而且不便于移动,难以满足校园商品交易的需要,不仅不便于移动,更不具备相应的照明功能,也无法为一些电器进行供电,因而不便于客户对商品进行测试工作,直接影响了商品交易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新型校园商品交易用收集与存储装置。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新型校园商品交易用收集与存储装置,包括电器存放柜、杂物存放柜和展示柜,所述电器存放柜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推动把手,所述电器存放柜的另一侧固定安装有杂物存放柜,所述杂物存放柜的一侧固定安装有展示柜,所述电器存放柜的底部和展示柜的底部均固定安装有万向轮,所述万向轮的一侧设有万向轮锁死器,所述电器存放柜的内侧设有挡板,所述挡板的底部设有电池盒,所述电池盒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插排,所述插排与电池盒进行电连接,所述电池盒的一侧设有充电接口,所述充电接口与电池盒进行电连接,所述挡板的顶部设有电器室,所述电器存放柜的边缘固定安装有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的一侧转动连接有第一柜门,所述杂物存放柜的顶部设有集料漏斗,所述杂物存放柜的内侧顶部设有垃圾室,所述垃圾室的内侧设有垃圾桶,所述垃圾室的底部设有文具室,所述杂物存放柜的边缘固定安装有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的一侧转动连接有第二柜门,所述展示柜的内侧顶部设有上展示室,所述展示柜的内侧底部设有下展示室,所述上展示室的内侧顶部固定安装有照明灯,所述照明灯与电池盒进行电连接,所述下展示室的内侧顶部固定安装有霓虹灯,所述霓虹灯与电池盒进行电连接,所述展示柜的边缘固定安装有第三转轴,所述第三转轴的一侧转动连接有第三柜门。

优选的,所述第一柜门的侧面、第二柜门的侧面以及第三柜门的侧面均固定安装有把手。

优选的,所述挡板与电器存放柜进行焊接连接。

优选的,所述推动把手的外壁设有防滑橡胶层。

优选的,所述电器存放柜、杂物存放柜以及展示柜均为透明玻璃材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校园商品交易用收集与存储装置,通过电器存放柜可存放电器,并通过电池盒以及插排可为存放的电器进行供电工作,以此便于电器的测试,杂物存放柜可存放文具相关物品,并通过杂物存放柜的垃圾桶可配合集料漏斗进行垃圾的存放工作,而展示柜则便于工艺品的存放和展示工作,并配合照明灯和霓虹灯为工艺品的展示提供照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顶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电器存放柜;2、杂物存放柜;3、展示柜;4、推动把手;5、第一转轴;6、第一柜门;7、第二转轴;8、第二柜门;9、第三转轴;10、第三柜门;11、万向轮;12、万向轮锁死器;13、电器室;14、挡板;15、电池盒;16、插排;17、文具室;18、垃圾室;19、垃圾桶;20、上展示室;21、下展示室;22、照明灯;23、集料漏斗;24、霓虹灯;25、充电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一种新型校园商品交易用收集与存储装置,包括电器存放柜1、杂物存放柜2和展示柜3,所述电器存放柜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推动把手4,所述电器存放柜1的另一侧固定安装有杂物存放柜2,所述杂物存放柜2的一侧固定安装有展示柜3,所述电器存放柜1的底部和展示柜3的底部均固定安装有万向轮11,所述万向轮11的一侧设有万向轮锁死器12,所述电器存放柜1的内侧设有挡板14,所述挡板14的底部设有电池盒15,所述电池盒15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插排16,所述插排16与电池盒15进行电连接,所述电池盒15的一侧设有充电接口25,所述充电接口25与电池盒15进行电连接,所述挡板14的顶部设有电器室13,所述电器存放柜1的边缘固定安装有第一转轴5,所述第一转轴5的一侧转动连接有第一柜门6,所述杂物存放柜2的顶部设有集料漏斗23,所述杂物存放柜2的内侧顶部设有垃圾室18,所述垃圾室18的内侧设有垃圾桶19,所述垃圾室18的底部设有文具室17,所述杂物存放柜2的边缘固定安装有第二转轴7,所述第二转轴7的一侧转动连接有第二柜门8,所述展示柜3的内侧顶部设有上展示室20,所述展示柜3的内侧底部设有下展示室21,所述上展示室20的内侧顶部固定安装有照明灯22,所述照明灯22与电池盒15进行电连接,所述下展示室21的内侧顶部固定安装有霓虹灯24,所述霓虹灯24与电池盒15进行电连接,所述展示柜3的边缘固定安装有第三转轴9,所述第三转轴9的一侧转动连接有第三柜门10。

所述第一柜门6的侧面、第二柜门8的侧面以及第三柜门10的侧面均固定安装有把手。所述挡板14与电器存放柜1进行焊接连接,由于挡板14与电器存放柜1进行焊接连接,以此进一步保证挡板14安装的牢固性。所述推动把手4的外壁设有防滑橡胶层,由于推动把手4的外壁设有防滑橡胶层,以此便于用户握持推动把手4。所述电器存放柜1、杂物存放柜2以及展示柜3均为透明玻璃材质,由于电器存放柜1、杂物存放柜2以及展示柜3均为透明玻璃材质,以此便于商品的展示。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通过电器存放柜1可存放电器,并通过电池盒15以及插排16可为存放的电器进行供电工作,以此便于电器的测试,杂物存放柜2可存放文具相关物品,并通过杂物存放柜2的集料漏斗23倒入垃圾进行垃圾的存放工作,而展示柜3则便于工艺品的存放和展示工作,并配合照明灯22和霓虹灯24为工艺品的展示提供照明,并且需要定期通过充电接口25对电池盒15进行充电工作。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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