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化妆镜领域,尤指一种智能化妆镜。
背景技术:
梳妆镜是常置于家中卧室,用来协助化妆、刮胡子、梳头发等整理仪容的工具,是很多家庭不可或缺的家具,更是女性日常化妆不可或缺的工具之一。
现代生活都讲效率,活动环境距离尽可能小,很多生活用品都是二合一、三合一,甚至是多合一。传统梳妆台兼写字台、凳子、柜子等组成,一物多用、造型自然流畅的清晨化妆、夜晚读书的组合式梳妆台很受工作忙碌、新潮时尚的年轻人喜爱,但是仍然达不到现代生活信息化智能化的要求。
在消费式化妆店中,消费者需要在化妆镜前等待化妆师化妆完毕,这过程往往会消耗大量的等待时间,从而导致消费者体验不佳,化妆达不到最佳的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智能化妆镜,利用化妆镜内置显示屏进行互动娱乐,增强体验者的体验感受。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智能化妆镜,包括镜面、镜框、背架,所述镜框固定在镜面四周,所述背架固定在镜面的背面,还包括有液晶显示屏、智能控制器,所述液晶显示屏内置在镜面内,所述背架包括左固定架、右固定架,所述左固定架、右固定架分别沿上下方向固定在镜面背面两侧,所述智能控制器两侧与背架固定,所述智能控制器与液晶显示屏电性连接,所述液晶显示屏表面设有摄像头,内部设有人脸识别系统。
其中,所述智能控制器内置windows系统、安卓系统或ios系统,所述人脸识别系统能实现人脸识别、脸型分析、肤色甄别、造型搭配和妆容效果,当液晶显示屏未启动时,镜面为一面普通的镜子,当液晶显示屏启动后,液晶显示屏会透过镜面显示出来,同时通过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启动后具备显示内容的同时具有照镜子的功能。
其中,所述液晶显示屏为可触摸式显示屏,所述液晶显示屏为横屏或竖屏设置,且内镶在镜面正面的上方、中间或下方。
其中,所述左固定架、右固定架的上下端均设有固定螺丝孔,所述智能控制器背面设有固定通孔和散热孔。
其中,所述摄像头为远红外摄像头。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将女性化妆镜内置可触摸式的液晶显示屏,同时设有基于windows系统、安卓系统或ios操作系统的智能控制器,能够进行人脸识别、脸型分析、肤色甄别和造型搭配的效果,当液晶显示屏未启动时,显示屏与化妆镜融为一体,不影响普通的照镜子的使用功能,当液晶显示屏启动后可以一边照镜子,一边进行触控操作,实现人机互动的娱乐功能,使得化妆镜更加智能化。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正视结构图。
图2是本发明的背面结构图。
图3是本发明的立体结构图。
图4是本发明的俯视结构图
附图标号说明:1.镜面;2.镜框;3.背架;31.左固定架;32.右固定架;33.固定螺丝孔;4.液晶显示屏;5.智能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4所示,本发明关于一种智能化妆镜,包括镜面1、镜框2、背架3,所述镜框2固定在镜面1四周,所述背架3固定在镜面1的背面,还包括有液晶显示屏4、智能控制器5,所述液晶显示屏4内置在镜面1内,所述背架3包括左固定架31、右固定架32,所述左固定架31、右固定架32分别沿上下方向固定在镜面1背面两侧,所述智能控制器5两侧与背架3固定,所述智能控制器5与液晶显示屏4电性连接,所述液晶显示屏4表面设有摄像头,内部设有人脸识别系统。
其中,所述智能控制器5内置windows系统、安卓系统或ios系统,所述人脸识别系统能实现人脸识别、脸型分析、肤色甄别、造型搭配和妆容效果,当液晶显示屏4未启动时,镜面1为一面普通的镜子,当液晶显示屏4启动后,液晶显示屏4会透过镜面1显示出来,同时通过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启动后具备显示内容的同时具有照镜子的功能。
其中,所述液晶显示屏4为可触摸式显示屏,所述液晶显示屏4为横屏或竖屏设置,且内镶在镜面正面的上方、中间或下方。
其中,所述左固定架31、右固定架32的上下端均设有固定螺丝孔33,所述智能控制器5背面设有固定通孔和散热孔。
其中,所述摄像头为远红外摄像头。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本具体实施例针对盘发化妆、美容美发等行业使用的化妆镜,在化妆镜上方、中间或下方内置了可触控式液晶显示屏4,该液晶显示屏4与装有市场现有的windows、安卓或ios系统的智能控制器5连接搭配,形成一套具有人脸识别、脸型分析、肤色甄别、造型搭配和妆容效果的互动娱乐系统。在液晶显示屏4未开启时为一面普通的镜子,当液晶显示屏4开启后则变成了具备多功能的化妆镜,从而实现人坐立在镜子前,可以一边照镜子,一边实现人机互动乐趣,本具体实施例液晶显示屏4和智能控制器5内的系统是基于现有的手机或电脑系统开发而成,具备搭配和美颜化妆功能,有助于给用户化妆提供参考与帮助,同时增加娱乐性,提升了顾客消费的附加值。
以上实施方式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发明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工程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