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上传动搅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96179发布日期:2019-11-25 21:47阅读:121来源:国知局
一种上传动搅拌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食品加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上传动搅拌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搅拌装置大多只具有搅拌功能,通过打蛋机配备的搅拌机构进行搅拌等。其功能单一,不能更换搅拌机构,难以满足市场使用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种上传动搅拌装置,克服了现有技术的上述不足,结构科学合理,可快速拆装,更换负载,满足不同使用需求,扩大了使用范围,满足市场使用需求,便于产品推广。

为了达到上述设计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上传动搅拌装置,包括本体,本体主要包括左壳、右壳、电机、上传动齿、下轴、上轴,所述左壳、右壳为对称结构,左壳、右壳相互扣接形成外壳,外壳内中部锁接电机,所述电机上部设有向上延伸的上轴,上轴靠近上端处轴接在外壳内,所述上轴末端同步固定上传动齿,所述外壳顶端罩扣上盖,上传动齿从上盖穿出,所述上盖外套接连接套,连接套为空心结构,连接套下端设有旋转卡接台,与旋转卡接台相对所述上盖外壁设有旋转卡接槽,旋转卡接台通过旋转的方式卡接在旋转卡接槽内,从而将连接套可快速拆装的固定在上盖上,所述连接套上端设有螺纹,用于螺纹连接负载,所述负载下端延伸出刀轴,刀轴末端同步套接传动齿,传动齿与上传动齿同步啮合。

所述上传动齿为圆形结构,上传动齿上端设有上卡齿,所述传动齿为圆形结构,传动齿下端设有下卡齿,上卡齿与下卡齿相互啮合,使得刀轴与下传动齿同步连接。

所述上卡齿、下卡齿的齿形均为直角三角形结构,上卡齿、下卡齿互相咬合。

所述上盖与上传动齿相对设有孔,用于穿过刀轴;所述外壳底端罩扣下盖。

所述电机下部设有向下延伸的下轴,下轴轴接在外壳内。

所述外壳的顶端的上盖上侧罩扣安全盖。

所述上传动齿以紧配方式或螺纹方式连接在电机上。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上传动搅拌装置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科学合理,可快速拆装,更换负载,满足不同使用需求,扩大了使用范围,满足市场使用需求,便于产品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上传动搅拌装置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上传动搅拌装置与磨粉杯连接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上传动搅拌装置与随行杯连接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上传动搅拌装置与搅拌杯连接的示意图;

图5是图2的剖视图;

图6是图2的分散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具体结构如图1-6所示,所述的上传动搅拌装置,包括本体100,本体100主要包括左壳1、右壳2、电机3、上传动齿5、下轴7、上轴8,所述左壳1、右壳2为对称结构,左壳1、右壳2相互扣接形成外壳,外壳内中部通过螺丝锁接电机3,所述电机3上部设有向上延伸的上轴8,上轴8靠近上端处通过轴承组件轴接在外壳内,所述上轴8末端同步固定上传动齿5,所述外壳顶端罩扣上盖4,上传动齿5从上盖4穿出,所述上盖4外套接连接套400-3,连接套400-3为空心结构,连接套400-3下端设有旋转卡接台,与旋转卡接台相对所述上盖4外壁设有旋转卡接槽4-1,旋转卡接台通过旋转的方式卡接在旋转卡接槽4-1内,从而将连接套400-3可快速拆装的固定在上盖4上,所述连接套400-3上端设有螺纹,用于螺纹连接负载,所述负载下端延伸出刀轴400-1,刀轴400-1末端同步套接传动齿400-2,传动齿400-2与上传动齿5同步啮合,其可快速拆装,使用方便,应用范围广。

所述上传动齿5为圆形结构,上传动齿5上端设有上卡齿,所述传动齿400-2为圆形结构,传动齿400-2下端设有下卡齿,上卡齿与下卡齿相互啮合,使得刀轴与下传动齿5同步连接。

所述上卡齿、下卡齿的齿形均为直角三角形结构,上卡齿、下卡齿互相咬合,不会产生打滑现象,且具有易装易拆的效果。

所述上盖4与上传动齿5相对设有孔,用于穿过刀轴;所述外壳底端罩扣下盖6。

所述负载包括磨粉杯200、随行杯300、搅拌杯400,刀轴下端从磨粉杯200或随行杯300或搅拌杯400下端延伸出来。

所述电机3下部设有向下延伸的下轴7,下轴7通过轴承组件轴接在外壳内。

所述外壳的顶端的上盖4上侧通过螺纹连接的方式罩扣安全盖9,取下安全盖9后,上传动齿5露出,更安全。

所述上传动齿5以紧配方式或螺纹方式连接在电机上。

所述上传动齿采用橡胶、金属或塑胶材料。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做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理解和应用本实用新型,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揭示,对本实用新型做出的简单改进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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