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排水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14701发布日期:2019-05-21 21:44阅读:571来源:国知局
一种排水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排水装置领域,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排水沟。



背景技术:

排水沟指的是将边沟、截水沟和路基附近、庄稼地里、住宅附近低洼处汇集的水引向路基、庄稼地、住宅地以外的水沟。

由于排水沟位于道路两侧,行人在道路上丢下的垃圾容易汇集到排水沟中,排水沟中的垃圾经过长时间堆积后容易堵塞排水沟,水流无法通过堵塞的路段,导致排水沟无法起到排水的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实际运用中排水沟中的垃圾经过长时间堆积后容易堵塞排水沟,导致排水沟无法起到排水作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排水沟,具体方案如下:

一种排水沟,包括排水槽,所述排水槽底面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多条凹槽,所述排水槽内开设有多条与所述排水槽排水方向相同的暗槽,所述凹槽底部开设有多个连通孔,所述连通孔连通所述凹槽与所述暗槽。

通过上述设置,排水槽底开设多条凹槽,即使底面上方被垃圾堵塞,凹槽开口处可将垃圾顶起,雨水依然能从排水槽底部垛状的多个凹槽中流过,同时排水槽底开设暗槽,凹槽内的雨水通过连通孔,汇入暗槽内,增强排水沟的排水能力。

进一步的,相邻所述暗槽之间设置有汇流通道。

通过上述设置,使得相邻暗槽内的水流能够相互流通,单一暗槽被堵塞后水流能从相邻暗槽内通过。

进一步的,所述排水槽下方间隔设置有蓄水腔,所述暗槽与所述蓄水腔连通。

通过上述设置,水流在通过暗槽时可能会带有一些杂物,这些杂物容易堵塞暗槽影响排水沟的排水功能。

进一步的,所述蓄水腔两侧壁上开设有竖直滑槽,所述蓄水腔顶壁上固定连接有与所述滑槽向匹配的限位块,所述限位块插接于所述滑槽内,所述蓄水强顶壁与所述蓄水腔可拆卸设置。

通过上述设置,蓄水腔顶壁可拆卸设置,方便将顶壁提起清理蓄水腔内的杂物。

进一步的,所述蓄水腔顶壁上外侧固定连接有提钩。

通过上述设置,方便工作人员通过提钩取出蓄水腔的顶壁。

进一步的,所述排水槽两侧设置有与其排水方向相倾斜的集污槽。

通过上述设置,使得漂浮在排水槽内的杂物能够在漂浮过程中沿着排水槽边缘进入集污槽中,防止漂浮杂物漂浮堆积到一起。

进一步的,所述集污槽远离排水槽的侧壁设置为圆弧形。

通过上述设置,方便流入集污槽的水流回流,增加排水速度。

进一步的,所述排水槽在其长度方向上的截面呈倒置的等腰梯形。

通过上述设置,增加排水槽侧壁之间的夹角,减少排水槽被堵塞的机率。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通过开设多条凹槽,形成垛状底面,相对于平整底面难以完全的堵塞,即使垛状底面上方堵塞了,水流依然可以从垛状的凹凸处流过;

(2)通过开设暗槽和连通孔,当排水槽内部被大量杂物堵塞时,积水可以通过连通孔汇集至暗槽内实现排流,从而增强本实用新型的排水能力;

(3)进一步地,通过设置集污槽,使得漂浮在排水槽内的载物在随水流流动过程中进入集污槽,便于清理杂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排水沟的剖面示意图。

附图标记:1、排水槽;2、暗槽;3、连通孔;4、汇流通道;5、蓄水腔;6、滑槽;7、限位块;8、提钩;9、集污槽;10、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仅限于此。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排水沟,包括排水槽1,排水槽1在其长度方向上的截面呈倒置的等腰梯形,排水槽1底面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多条凹槽,凹槽横截面呈矩形,从而在排水槽底部形成凹陷与凸起间隔排列的垛状底面,排水槽1下方设置有多条与排水槽1排水方向相同的暗槽2,暗槽横截面为圆形,暗槽2设置于的每个凹槽底部的凹陷处下方,且与排水槽1之间开设有竖直的连通孔3,连通孔3开设与凹槽10的底部,相邻暗槽2之间设置有横向的汇流通道4,避免单一暗槽2堵塞阻挡水流流通。

在暗槽2的行进路线上,每个一段就设置有蓄水腔5,暗槽2与蓄水腔5连通。蓄水腔5顶壁为可拆卸设置,具体的,蓄水腔5两侧壁上开设有竖直滑槽6,蓄水腔5顶壁上固定连接有与滑槽6向匹配的限位块7,限位块7插接于滑槽6内。并且为了便于提起蓄水腔5顶壁,蓄水腔5顶壁上外侧固定连接有提钩8。

排水槽1两侧设置有与其排水方向相倾斜的集污槽9,集污槽9与水流流动方向夹角呈45°,杂物沿着排水槽1侧壁漂浮移动时,会进入到排水槽1中,方便集中清理。集污槽9远离排水槽1的侧壁设置为圆弧形,方便进入集污槽9内的水流回流。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使用时,排水槽1底部开设多条凹槽10,形成垛状底面,垃圾落入排水槽1内后,凹槽10开口处将垃圾顶起,雨水流依然可以从垛状的凹凸处流过,沿排水槽1长度方向排出;通过开设暗槽2和连通孔3,当排水槽1内部被大量杂物堵塞时,积水可以通过连通孔3集中在至暗槽2内实现排流,从而增强本实用新型的排水能力;进一步地,通过设置集污槽9,使得漂浮在排水槽1内的载物在随水流流动过程中进入集污槽9,便于清理杂物。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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