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雪型路面反光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32331阅读:501来源:国知局
铲雪型路面反光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铲雪型路面反光装置,针对一种可埋设在道路表面的路面反光装置,能够反射车辆发出的光线,并且在道路积雪的情况下,当铲雪车以雪铲对道路进行铲雪清理作业时,能够引导雪铲由道路表面上移避开该铲雪型路面反光装置,特别涉及该铲雪型路面反光装置的埋固座和透光体。



背景技术:

路面反光装置为道路区隔及警示的必要安全设施,其反光的功效可提醒车辆的驾驶人快速了解、注意道路状况和车辆行进路线,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对于交通安全的影响甚巨。现有的路面反光装置一般是直接埋设在道路表面,然而在会下雪的地区,当道路积雪过多时,主要是以铲雪车的雪铲对道路进行铲雪清理作业,容易造成铲雪车的雪铲将路面反光装置铲除、脱落的情形。

为了避免这些会下雪地区的路面反光装置被铲雪车铲除,通常是在路面反光装置安装在一金属座内,再将金属座埋设在道路表面,而且该金属座顶部具有斜面,可供铲雪车的雪铲沿着该斜面通过该路面反光装置,以防止路面反光装置被铲除。

但是,这类应用在金属座的路面反光装置,主要是在金属座上卡扣一反光体,其包括一软性橡胶块,并于该软性橡胶块前、后两端分别嵌组玻璃珠,由于该软性橡胶块的强度低,经常在受到车辆碾压以后,容易造成软性橡胶块发生老化、磨损、破碎和玻璃珠脱落等不良状况,年年需要大量的经费来维护、换修这些塑料块,使得路工养护单位造成人力和经费上的巨大负担,而且道路质量也一直无法提升,行车安全无法获得一劳永逸的保障。

有鉴于此,本发明人乃累积多年相关领域的研究以及实务经验,特发明出一种铲雪型路面反光装置,借以改善上述现有技术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即在于提供一种铲雪型路面反光装置,包括:一埋固座,设有一顶部面、一设于该顶部面的凹槽、两个由该顶部面两端分别往该埋固座两端向下倾斜延伸的斜导面,该凹槽内设有一圆型埋孔,该斜导面上设有一连通该凹槽的缺口;以及一透光体,设有一基部和一由该基部往上方凸起的反光部,该基部埋固在该圆型埋孔内,而使该反光部位于该凹槽内,并于该基部底面和外壁布设有一反光层,外界光线能够通过该反光部射入该透光体内,通过该反光层折射而通过该反光部射出光线,所述缺口能够开放该射出光线往该埋固座两端向外散射;并且,该埋固座能够埋设在道路表面,使该顶部面和斜导面露出该道路表面,而且该缺口朝向该道路的延伸方向,该斜导面能够引导一雪铲由该道路表面上移至该埋固座顶部面,使该透光体的反光部于该凹槽内避开该雪铲,据以节省成本、提升路面反光亮度和耐久使用寿命。

依据上述主要结构特征,该基部与反光部为一体成型,该基部顶端设有一围在该反光部周围的上表面,外界光线能够通过该上表面射入该透光体内。

依据上述主要结构特征,该缺口中央设有一朝向该埋固座一端的主标记部,该上表面相对于该缺口方向的部位设有一副标记部,该副标记部对应该主标记部。

依据上述主要结构特征,该反光部两侧外壁分别设有一朝向该缺口方向的半椭圆形弧面,该半椭圆形弧面对应该副标记部。

依据上述主要结构特征,该反光部设成圆顶形反光部及半橄榄球形反光部的其中之一。

依据上述主要结构特征,该反光部设成在一光源的光线入射方向为半椭圆形弧面。

依据上述主要结构特征,该透光体在反射方向的水平有效反射角度为±20°。

依据上述主要结构特征,该透光体设成强化透明材质透光体。

依据上述主要结构特征,该透光体设成强化玻璃透光体、聚碳酸酯透光体及聚甲基丙烯酸甲酯透光体的其中之一。

依据上述主要结构特征,该基部设成圆锥台状基部。

依据上述主要结构特征,该埋固座设成金属埋固座,并于该埋固座外周壁设有一可加强抓地力的扩径环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的立体图。

图2为图1的立体分解图。

图3为图1的俯视图。

图4为图1的使用状态的剖示图。

图5为图2的一修正实施例的立体分解图。

附图标记说明

1 埋固座

11 顶部面

12 凹槽

13 斜导面

14 圆型埋孔

15 缺口

151 主标记部

16 环肋

2 透光体

21 基部

211 上表面

212 副标记部

22 反光部

221、222 半椭圆形弧面

23 反光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明确且充分公开本实用新型,并予列举较佳实施例,以详细说明其实施方式如后述。

请参阅图1至图3,提供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附图,由上述附图说明本实用新型的铲雪型路面反光装置,包括一埋固座1及一透光体2的组合结构,该埋固座1设成金属埋固座,且该埋固座1能够埋设在道路表面。

在所采用的实施例中,该埋固座1设有一顶部面11、一凹槽12及两个斜导面13,该凹槽12可为矩形(正方形)或多边形凹槽,设于该埋固座1的顶部面11,该凹槽12内底面设有一圆型埋孔14,该埋固座1的顶部面11两端分别往该埋固座1两端向下倾斜延伸形成该斜导面13,使该顶部面11位于两斜导面13之间,该斜导面13上设有一缺口15,该埋固座1两端分别通过该缺口15连通该凹槽12,并于该埋固座1外周壁底端设有一可加强抓地力的扩径环肋16,使该埋固座1通过该环肋16稳固定位于道路表面。在较佳的考虑中,该透光体2可设成强化透明材质透光体,而且该透光体2还可设成强化玻璃透光体、聚碳酸酯透光体或聚甲基丙烯酸甲酯透光体;具体来说,该透光体2设有一体成型的一基部21和一反光部22,该基部21和反光部22均为透明型形态,该反光部22由该基部21顶端往上方凸起,而且该基部21顶端设有一围在该反光部22周围的上表面211,并于该基部21底面和外壁布设有一反光层23,该透光体2的基部21能够以黏着或嵌组方式埋固在该埋固座1的圆型埋孔14内,而使该透光体2的反光部22位于该埋固座1的凹槽12内。

在一可行的实施例中,该透光体2的基部21可设成圆锥台状基部,该透光体2的反光部22可设成圆顶形反光部。

请参阅图4,该透光体2可通过该埋固座1固定在道路表面,使该埋固座1的顶部面11和斜导面13露出该道路表面,而且该埋固座1的缺口15朝向该道路的延伸方向,同时该透光体2的反光部22收容在埋固座1的凹槽12内,可受到该凹槽12保护,而且该透光体2的反光部22通过该埋固座1的缺口15朝向道路的延伸方向。当外界车辆、路灯或环境的光线照射该埋固座1和透光体2时,该光线能够通过该透光体2的反光部22和上表面211向下方(或斜下方)射入该透光体2内,并使得该光线通过该基部21底面和周边的反光层23折射,进而向上方(或斜上方)通过该反光部22射出光线,所述缺口15能够开放该反光部22所射出的光线往该埋固座1两端向外散射,使该缺口15所散射出的光线往该道路延伸方向投射,使道路上的车辆能够清楚看到前述反射光线。

可了解的是,在道路积雪覆盖该埋固座1和透光体2的情况下,当铲雪车进行铲雪经过该埋固座1和透光体2时,该埋固座1的斜导面13能够引导该铲雪车的雪铲由该道路表面顺势滑动上移至该埋固座1顶部面11,使该透光体2的反光部22于该凹槽12内避开该雪铲,而不会直接伤害到透光体2的反光部22,使该铲雪型路面反光装置不易损坏,并且由于透光体2的材质及结构明显优于较现有的由软性橡胶块及玻璃珠组成的反光体。据此,以提升路面反光亮度和耐久使用寿命,使得该埋固座1和透光体2无需经常更换,进而节省成本。

如图1至图3所示,在另一可行的实施例中,该埋固座1的缺口15中央设有一朝向该埋固座1一端的主标记部151;该透光体2的反光部22可设成半橄榄球形反光部,使该反光部22两侧外壁分别设有一朝向该缺口15方向的半椭圆形弧面221、222,而且该透光体2在反射方向的水平有效反射角度为±20°,使该反光部22设成在一光源的光线入射方向为该半椭圆形弧面221、222;本申请有关透光体的说明可参照申请日为2017年5月15日的第106206874号专利,该专利参考文献全体都引用作为本说明书的公开内容。

相较于传统360°的反光装置由水平的360°观测的都可得到均匀的反射亮度,本实用新型的透光体可集中在以面向车道(标记上的箭头方向)为起始角0°,左右旋转较小的水平反射角度内,可大幅提升反射亮度。制作本实用新型的路面反光装置时,使水平有效反射角度缩小,会具有反射光线集中的作用,也即当水平可反射角度越小时,则反射亮度越高,反之,水平可反射角度越大时,则反射亮度较低。其中入射方向的水平有效反射角度可依设计集中于±20°~±2°,例如但不限于±20°、±15°、±10°、±5°、±2°。

该透光体2的上表面211相对于该埋固座1缺口15方向的部位设有一副标记部212,且该半椭圆形弧面221、222对应该副标记部212;该主标记部151和副标记部212可分别设成图案(例如:箭头)、文字、数字或符号等凹凸结构形态,当该透光体2通过基部21固定在该埋固座1的凹槽12内时,可将该透光体2的副标记部212对应该埋固座1的主标记部151,以快速、简易地调整该透光体2的半椭圆形弧面221、222通过该埋固座1的缺口15朝向道路的延伸方向。当光线照设该透光体2时,由该透光体2内反射出的光线能够聚于该半椭圆形弧面221、222,再由该半椭圆形弧面221、222往该缺口15外方向投射出光线,可进一步提升反射亮度。

请参阅图5,在一修正的实施例中,该埋固座1的凹槽12可设为圆形凹槽,使该凹槽12的内壁与圆型埋孔14的内壁相互衔接成一整片,如此可进一步精简该凹槽12和圆型埋孔14的结构,圆形凹槽较方形凹槽可具有分散应力、减少碎裂热点的作用,从而增加埋固座及铲雪型路面反光装置的产品寿命。

但是,以上所述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凡本领域技术人员所明显可作的变化与修饰,皆应视为不悖离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