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道路施工封闭用拒马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58242发布日期:2018-07-31 20:41阅读:185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市政道路设施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市政道路施工封闭用拒马。



背景技术:

拒马是一种木制的可以移动的障碍物,是一种障碍器材,现代拒马用以防步兵、防坦克和防登陆工具,拒马分为矩形、菱形和三角形3种,用木材、竹材、型钢、钢筋混凝土等制成,防步兵拒马还设有带刺铁丝,多为预先制作,临时设置,它具有制作简单、运输方便、设置迅速等特点;现有的拒马存在以下几种问题;1)拒马多为一体式结构,有的下方虽设有行走轮,但是只适合近距离移动,远距离移动需要其它工具运输,需要人工搬运,劳动强度大;2)由于拒马通常设在比较特殊的场合,封路时当夜晚光线不足,车辆行驶到拒马前才知道禁止通行,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3)现有的拒马大部分是独立存在的,当多个拒马一起使用时,只能够单独移动,使用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中不足,提供一种市政道路施工封闭用拒马,拒马可以拆卸与安装,运输时降低人工劳动强度,通过照明灯夜晚可以看清道路上设置的拒马,拒马可以多个连成一个整体,能够实现整体运动,使用方便。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市政道路施工封闭用拒马,包括顶柱、底栏Ⅰ、底栏Ⅱ、照明灯、行走轮、交通标志警示牌;所述顶柱包括螺栓柱Ⅰ、螺母Ⅰ、螺栓柱Ⅱ、活动盖、合页、销轴Ⅰ、抠槽、定位孔Ⅰ、定位孔Ⅱ,所述螺栓柱Ⅰ位于顶柱的一侧,螺栓柱Ⅰ一端设有螺纹,螺栓柱Ⅰ另一端设有销轴Ⅰ,销轴Ⅰ与螺栓柱Ⅰ垂直,销轴Ⅰ穿过螺栓柱Ⅰ与顶柱安装在顶柱中,螺栓柱Ⅰ通过销轴Ⅰ进行旋转,旋转角度为0°-270°;所述顶柱另一侧设有螺栓柱Ⅱ,螺栓柱Ⅱ一端设有螺母Ⅰ,螺栓柱Ⅱ固定在顶柱上,螺母Ⅰ安装在螺栓柱Ⅱ中;所述顶柱的两侧设有活动盖,顶柱两侧的活动盖交错分布,活动盖一端设有定位孔Ⅱ,顶柱上设有与定位孔Ⅱ对应的定位孔Ⅰ,活动盖一端中心位置设有抠槽,抠槽便于活动盖的开启,活动盖的一端设有合页,所述合页包括页片Ⅰ、页片Ⅱ、槽形孔、通孔,页片Ⅰ与页片Ⅱ连接在一起,页片Ⅰ与页片Ⅱ上均设有通孔,页片Ⅰ上设有槽形孔,页片Ⅰ通过螺栓固定在顶柱内部,页片Ⅱ通过螺栓与活动盖连接,活动盖开启时,活动盖向上运动就会穿过槽形孔,进入到顶柱内部;所述顶柱上方设有若干照明灯,照明灯均匀分布安装在顶柱上;

所述顶柱的一侧设有底栏Ⅰ,底栏Ⅰ倾斜安装在顶柱中,所述底栏Ⅰ包括连杆、连杆柱、螺栓柱Ⅲ、螺母Ⅱ、螺栓柱Ⅳ、销轴Ⅱ,所述底栏Ⅰ上方设有若干连杆,连杆每两个分为一组倾斜安装在底Ⅰ栏中,每组中的两个连杆对称分布,每组连杆头部设有连杆柱,连杆柱将两个连杆连接起来放置在顶柱中,顶柱中的定位孔Ⅰ与活动盖上定位孔Ⅱ将连杆牢牢的固定在顶柱中;所述底栏Ⅰ的一端设有螺栓柱Ⅲ,螺栓柱Ⅲ的一端设有螺母Ⅱ,螺栓柱Ⅲ固定在底栏Ⅰ上,螺母Ⅱ安装在螺栓柱Ⅲ中;所述底栏Ⅰ的另一端设有螺栓柱Ⅳ,螺栓柱Ⅳ一端设有螺纹,螺栓柱Ⅳ另一端设有销轴Ⅱ,销轴Ⅱ与螺栓柱Ⅳ垂直,销轴Ⅱ穿过螺栓柱Ⅳ与底栏安装在底栏Ⅰ中,螺栓柱Ⅳ通过销轴Ⅱ进行旋转,旋转角度为0°-270°,所述底栏Ⅰ的中心位置设有交通标志警示牌,交通标志警示牌用于提醒行人与车辆;所述底栏Ⅰ的下方两端设有行走轮;所述顶柱的另一侧设有底栏Ⅱ,底栏Ⅱ与底栏Ⅰ的结构相同,底栏Ⅰ与底栏Ⅱ关于顶柱交错分布。

优选的,所述连杆上设有反光涂层,反光涂层为现有技术,主要有反光漆涂刷而成,反光漆是以丙烯酸树脂为基料,与一定比例的定向反光材料混合在溶剂中配制而成,属于一种新型反光涂料,其反光原理是把照射的光线通过反光微珠反射回人的视线中,形成反光效果,夜间反光效果更加明显,具有反光率高,能防止紫外线光波照射,防止颜色淡化剥离,能抗极强的盐雾、抗酸碱性能。

优选的,所述连杆与底栏上设有倒刺,当拒马平时作为普通临时路障使用时,可以不设置倒刺,避免发生意外危险,只有当拒马作为警方设卡拦截车辆进行检查时,拒马才设有倒刺,防止车辆与行人不听指挥强行冲卡,能够有效阻止车辆通行而被迫停车。

优选的,所述行走轮为万向轮,万向轮具有刹车的功能。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有益效果表现在:

1)拒马可以拆卸与安装,运输时降低人工劳动强度,通过照明灯夜晚可以看清道路上设置的拒马,拒马可以多个连成一个整体,能够实现整体运动,使用方便;

2)通过螺栓柱与螺母的配合,可以改变拒马的连接角度,使拒马连接不受角度的限制,连接简单,方便实用;

3)连杆上设有反光涂层,当光照射到反光涂层时,反光涂层就会将光反射,引起司机与行人的注意,提高警惕,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连杆与底栏上设有倒刺,防止车辆与行人不听指挥强行冲卡,能够有效阻止车辆通行而被迫停车;

5)行走轮为万向轮,万向轮具有刹车的功能,防止拒马非人为运动。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道路施工封闭用拒马结构示意图;

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道路施工封闭用拒马另一侧结构示意图;

附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道路施工封闭用拒马安装示意图;

附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道路施工封闭用拒马顶柱结构示意图;

附图5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道路施工封闭用拒马顶柱内部结构示意图;

附图6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道路施工封闭用拒马底栏结构示意图;

附图7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市政道路施工封闭用拒马合页结构示意图;

图中:1-顶柱,101-螺栓柱Ⅰ,102-螺母Ⅰ,103-螺栓柱Ⅱ,104-活动盖,105-合页,1051-页片Ⅰ,1052-页片Ⅱ,1053-槽形孔,1054-通孔,106-销轴Ⅰ,107-抠槽,108-定位孔Ⅰ,109-定位孔Ⅱ,2-底栏Ⅰ,201-连杆,202-连杆柱,203-螺栓柱Ⅲ,204-螺母Ⅱ,205-螺栓柱Ⅳ,206-销轴Ⅱ,207-倒刺,208-反光涂层,3-底栏Ⅱ,4-照明灯,5-行走轮,6-交通标志警示牌。

具体实施方式

为方便本技术领域人员的理解,下面结合附图1-7,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一步具体说明。

一种市政道路施工封闭用拒马,包括顶柱1、底栏Ⅰ2、底栏Ⅱ3、照明灯4、行走轮5、交通标志警示牌6;所述顶柱1包括螺栓柱Ⅰ101、螺母Ⅰ102、螺栓柱Ⅱ103、活动盖104、合页105、销轴Ⅰ106、抠槽107、定位孔Ⅰ108、定位孔Ⅱ109,所述螺栓柱Ⅰ101位于顶柱1的一侧,螺栓柱Ⅰ101一端设有螺纹,螺栓柱Ⅰ101另一端设有销轴Ⅰ106,销轴Ⅰ106与螺栓柱Ⅰ101垂直,销轴Ⅰ106穿过螺栓柱Ⅰ101与顶柱1安装在顶柱1中,螺栓柱Ⅰ101通过销轴Ⅰ106进行旋转,旋转角度为0°-270°;所述顶柱1另一侧设有螺栓柱Ⅱ103,螺栓柱Ⅱ103一端设有螺母Ⅰ102,螺栓柱Ⅱ103固定在顶柱1上,螺母Ⅰ102安装在螺栓柱Ⅱ103中;所述顶柱1的两侧设有活动盖104,顶柱1两侧的活动盖104交错分布,活动盖104一端设有定位孔Ⅱ109,顶柱1上设有与定位孔Ⅱ109对应的定位孔Ⅰ108,活动盖104一端中心位置设有抠槽107,抠槽107便于活动盖104的开启,活动盖104的一端设有合页105,所述合页105包括页片Ⅰ1051、页片Ⅱ1052、槽形孔1053、通孔1054,页片Ⅰ1051与页片Ⅱ1052连接在一起,页片Ⅰ1051与页片Ⅱ1052上均设有通孔1054,页片Ⅰ1051上设有槽形孔1053,页片Ⅰ1051通过螺栓固定在顶柱1内部,页片Ⅱ1052通过螺栓与活动盖104连接,活动盖104开启时,活动盖104向上运动就会穿过槽形孔1053,进入到顶柱1内部;所述顶柱1上方设有若干照明灯4,照明灯4均匀分布安装在顶柱1上;

所述顶柱1的一侧设有底栏Ⅰ2,底栏Ⅰ2倾斜安装在顶柱1中,所述底栏Ⅰ2包括连杆201、连杆柱202、螺栓柱Ⅲ203、螺母Ⅱ204、螺栓柱Ⅳ205、销轴Ⅱ206,所述底栏Ⅰ2上方设有若干连杆201,连杆201每两个分为一组倾斜安装在底栏Ⅰ2中,每组中的两个连杆201对称分布,每组连杆201头部设有连杆柱202,连杆柱202将两个连杆201连接起来放置在顶柱1中,顶柱1中的定位孔Ⅰ108与活动盖104上定位孔Ⅱ109将连杆201牢牢的固定在顶柱1中;所述底栏Ⅰ2的一端设有螺栓柱Ⅲ203,螺栓柱Ⅲ203的一端设有螺母Ⅱ204,螺栓柱Ⅲ203固定在底栏Ⅰ2上,螺母Ⅱ204安装在螺栓柱Ⅲ203中;所述底栏Ⅰ2的另一端设有螺栓柱Ⅳ205,螺栓柱Ⅳ205一端设有螺纹,螺栓柱Ⅳ205另一端设有销轴Ⅱ206,销轴Ⅱ206与螺栓柱Ⅳ205垂直,销轴Ⅱ206穿过螺栓柱Ⅳ205与底栏Ⅰ2安装在底栏Ⅰ2中,螺栓柱Ⅳ205通过销轴Ⅱ206进行旋转,旋转角度为0°-270°,所述底栏Ⅰ2的中心位置设有交通标志警示牌6,交通标志警示牌6用于提醒行人与车辆;所述底栏Ⅰ2的下方两端设有行走轮5;所述顶柱1的另一侧设有底栏Ⅱ3,底栏Ⅱ3与底栏Ⅰ2的结构相同,底栏Ⅰ2与底栏Ⅱ3关于顶柱1交错分布。

所述连杆201上设有反光涂层208,反光涂层208为现有技术,主要有反光漆涂刷而成,反光漆是以丙烯酸树脂为基料,与一定比例的定向反光材料混合在溶剂中配制而成,属于一种新型反光涂料,其反光原理是把照射的光线通过反光微珠反射回人的视线中,形成反光效果,夜间反光效果更加明显,具有反光率高,能防止紫外线光波照射,防止颜色淡化剥离,能抗极强的盐雾、抗酸碱性能。

所述连杆201与底栏2上设有倒刺207,当拒马平时作为普通临时路障使用时,可以不设置倒刺207,避免发生意外危险,只有当拒马作为警方设卡拦截车辆进行检查时,拒马才设有倒刺207,防止车辆与行人不听指挥强行冲卡,能够有效阻止车辆通行而被迫停车。

所述行走轮5为万向轮,万向轮具有刹车的功能。

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属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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