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式公路提醒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27556发布日期:2018-12-28 19:53阅读:282来源:国知局
一种移动式公路提醒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提醒装置,特别涉及一种移动式公路提醒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城市的发展,公路也在快速发展,在公路上,由于车速很快,公路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对事故发生处进行处理,从而需要提醒后方车辆减速慢行,现有的提醒装置体积较大不便于移动,体积较小起不到很好的提醒效果,为了解决上述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我们提出一种移动式公路提醒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移动式公路提醒装置,通过旋转壳上包裹有提醒条,使用时将提醒条撑开,增大提示面积,起到较好的提示后方车辆前方发生事故,注意减速,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移动式公路提醒装置,包括基座、移轮、壳罩、滑轮和固绳槽,所述基座底端的四角均安装有移轮,所述基座的两侧均安装有螺母壳,所述基座的顶端固定有壳罩,所述壳罩的左侧开设有杆槽,所述杆槽内部的顶端安装有转轴,且转轴上连接有杆柱,所述杆柱外包裹有旋转壳,所述旋转壳上连接提醒条,所述提醒条的表面开设有透风孔,所述杆槽内部的底端连接铰链,且铰链上连接有槽门,所述槽门底端的左侧连接有把手,所述壳罩的顶端安装有滑轮,所述壳罩右侧的顶端连接有固绳槽。

进一步的,所述提醒条的底端连接有扣片,所述槽门的顶端开设有扣槽,所述扣片与扣槽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固绳槽内连接有提拉绳,所述提拉绳通过滑轮与杆柱顶端的左侧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螺母壳内置有螺栓,所述螺栓的顶端连接有转把,且螺栓的底端安装有胶底。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移动式公路提醒装置,通过旋转壳上包裹有提醒条,使用时将提醒条撑开,增大提示面积,起到较好的提示后方车辆前方发生事故,注意减速。

2.本实用新型的移动式公路提醒装置,通过杆柱由转轴与杆槽连接,装置不使用时,可将包裹有提醒条的旋转壳受入壳罩内,从而便于该提醒装置的移动和安装,使用方便快捷。

3.本实用新型的移动式公路提醒装置,通过提醒条的表面开设有透风孔,在遇到大风天气使用时,避免大风将该提醒装置吹倒,使风力通过透风孔流,减少阻力的产生,螺栓底端安装有胶块,在螺母壳内转动螺栓时,胶块与地面连接,从而形成稳定的支撑结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移动式公路提醒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移动式公路提醒装置的提醒条结构示意图。

图中:1、基座;2、移轮;3、壳罩;4、杆槽;5、铰链; 6、槽门;7、把手;8、转轴;9、杆柱;10、旋转壳;11、提醒条;12、扣片;13、扣槽;14、滑轮;15、提拉绳;16、固绳槽;17、螺母壳;18、螺栓;19、胶底;20、转把;21、透风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移动式公路提醒装置,包括基座1、移轮 2、壳罩3、滑轮14和固绳槽16,所述基座1底端的四角均安装有移轮2,所述基座1的两侧均安装有螺母壳17,所述基座1的顶端固定有壳罩3,所述壳罩3的左侧开设有杆槽4,所述杆槽4 内部的顶端安装有转轴8,且转轴8上连接有杆柱9,所述杆柱9 外包裹有旋转壳10,所述旋转壳10上连接提醒条11,所述提醒条11的表面开设有透风孔21,所述杆槽4内部的底端连接铰链 5,且铰链5上连接有槽门6,所述槽门6底端的左侧连接有把手 7,所述壳罩3的顶端安装有滑轮14,所述壳罩3右侧的顶端连接有固绳槽16。

其中,所述提醒条11的底端连接有扣片12,所述槽门6的顶端开设有扣槽13,所述扣片12与扣槽13连接。

其中,所述固绳槽16内连接有提拉绳15,所述提拉绳15通过滑轮14与杆柱9顶端的左侧连接。

其中,所述螺母壳17内置有螺栓18,所述螺栓18的顶端连接有转把20,且螺栓18的底端安装有胶底19。

工作原理:使用时,转动转把20从而带动螺栓18在螺母壳 17内旋转,使螺栓18在螺母壳17内下移,螺栓18底端的胶块 19将与地面接触形成稳定的支撑,由把手7将槽门6拉开,槽门 6将水平放置,由杆柱9通过转轴8与杆槽4连接,且杆柱9的左侧连接有提拉绳15,拉动提拉绳15使杆柱9处于水平位置,将提拉绳15绑在固绳槽16内对杆柱9进行固定,由杆柱9上包裹旋转壳10,且旋转壳10内卷有提醒条11,下拉提醒条11,将提醒条11展开,通过提醒条11底端的扣片12与槽门6顶端的扣槽13 连接,将提醒条11进行固定,从而达到较好的提醒效果,使用卷起提醒条11,并收入杆槽4内,便于对该装置进行移动,较为实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