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道路限高警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213359阅读:347来源:国知局
一种道路限高警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道路交通用装置,尤其是指一种道路限高警示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在某些道路通行路段,由于道路状况不佳、桥梁荷载限制等原因,往往在相应过往道路两端设置限高架,以限制一定高度的车辆经过该路段;但因为有些驾驶员驾驶车辆,在经过该路段时,没有注意到限高架的存在,或对自身车辆高度估计不足,导致车辆顶部擦刮限高架,造成车辆或货物被损坏,严重时还会造成人员伤亡。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是克服【背景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道路限高警示装置,这种道路限高警示装置,通过在一定距离扫描车辆高度,报警闪光警示驾驶员,及时刹车,防止撞杆,提高了行车安全性。
[0004]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采取以下技术方案:
本发明的一种道路限高警示装置,包括支杆、限高横杆,所述支杆和限高横杆构成“门”字形结构,所述限高横杆的一端固定安装有高度扫描警示装置,所述限高横杆上固定安装有警示灯组,所述高度扫描警示装置由高度扫描仪、控制器和警示灯驱动电源组成,所述高度扫描仪、控制器和警示灯驱动电源用导线串联在一起,所述警示灯驱动电源通过导线连接至警示灯组。
[0005]所述警示灯组是由多只高亮度红光LED灯并联组成。
[0006]当车辆行驶到达该路段,且距离限高警示装置一定距离时,高度扫描仪探测到车辆,同时对车辆高度进行扫测,并将扫测值与控制器中设置的限高安全值进行比较,若扫测到的车辆高度值小于限高安全值,则不会发出警示;若扫测到的车辆高度值大于限高安全值,则控制器立即启动警示灯驱动电源,由警示灯驱动电源控制警示灯组发出高亮度红色闪光报警,以提醒车辆驾驶员停止前行,防止撞杆,特别适合于夜晚或光线很差的道路使用。
[0007]本发明的一种道路限高警示装置,由于包括支杆、限高横杆,所所述限高横杆的一端固定安装有高度扫描警示装置,所述限高横杆上固定安装有警示灯组,所述高度扫描警示装置由高度扫描仪、控制器和警示灯驱动电源组成,所述高度扫描仪、控制器和警示灯驱动电源用导线串联在一起,所述警示灯驱动电源通过导线连接至警示灯组,因此本发明保证了车辆行驶安全,也保证了限高警示装置的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本发明不仅结构简单,而且具有方便、实用、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0008]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0009]图2是本发明的原理框架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如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的一种道路限高警示装置,包括支杆1、限高横杆2,所述支杆I和限高横杆2构成“门”字形结构,所述限高横杆2的一端固定安装有高度扫描警示装置3,所述限高横杆2上固定安装有警示灯组5,所述高度扫描警示装置3由高度扫描仪31、控制器32和警示灯驱动电源33组成,所述高度扫描仪31、控制器32和警示灯驱动电源33用导线4串联在一起,所述警示灯驱动电源33通过导线4连接至警示灯组5。
[0011]所述警示灯组5是由多只高亮度红光LED灯并联组成。
[0012]当车辆行驶到达该路段,且距离限高警示装置一定距离时,高度扫描仪31探测到车辆,同时对车辆高度进行扫测,并将扫测值与控制器32中设置的限高安全值进行比较,若扫测到的车辆高度值小于限高安全值,则不会发出警示;若扫测到的车辆高度值大于限高安全值,则控制器32立即启动警示灯驱动电源33,由警示灯驱动电源33控制警示灯组5发出高亮度红色闪光报警,以提醒车辆驾驶员停止前行,防止撞杆。
[0013]应当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施例,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道路限高警示装置,包括支杆(I)、限高横杆(2),所述支杆(I)和限高横杆(2)构成“门”字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高横杆(2)的一端固定安装有高度扫描警示装置(3),所述限高横杆(2)上固定安装有警示灯组(5),所述高度扫描警示装置(3)由高度扫描仪(31)、控制器(32)和警示灯驱动电源(33)组成,所述高度扫描仪(31)、控制器(32)和警示灯驱动电源(33)用导线(4)串联在一起,所述警示灯驱动电源(33)通过导线(4)连接至警示灯组(5)。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道路限高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灯组(5)是由多只高亮度红光LED灯并联组成。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一种道路限高警示装置,包括支杆、限高横杆,所述支杆和限高横杆构成“门”字形结构,所述限高横杆的一端固定安装有高度扫描警示装置,所述限高横杆上固定安装有警示灯组,所述高度扫描警示装置由高度扫描仪、控制器和警示灯驱动电源组成,所述高度扫描仪、控制器和警示灯驱动电源用导线串联在一起,所述警示灯驱动电源通过导线连接至警示灯组。本发明保证了车辆行驶安全,也保证了限高警示装置的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本发明不仅结构简单,而且具有方便、实用、成本低等优点。
【IPC分类】E01F9/016, E01F13/02, E01F9/03
【公开号】CN104929064
【申请号】CN201510356216
【发明人】张鹏
【申请人】无锡市翱宇特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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