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电锤的方柄钻头快装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63808阅读:2033来源:国知局
轻型电锤的方柄钻头快装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锤技术领域,尤其涉及轻型电锤的方柄钻头快装系统。



背景技术:

当前国内销售的轻型电锤上的方柄钻头夹头系统外形尺寸大。操作不便,插入时不仅需要双手操作,而且大多数采用单边夹头结构,导致输出轴使用寿命短,长时间使用摆动大等缺陷。

因此,急需提供轻型电锤的方柄钻头快装系统,以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轻型电锤的方柄钻头快装系统,结构简单紧凑,外形尺寸小,钻头插入时可单手操作,且采用双钢球夹头系统,输出轴寿命大大增长,长时间使用后也不会出现钻头摆动大等缺陷。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轻型电锤的方柄钻头快装系统,包括方柄轴组件和方柄钻头,所述方柄钻头尾部的两相对侧面上分别设有第一组腰型槽和第二组腰型槽,所述方柄轴组件包括方柄轴、第一钢珠、第二钢珠、弹簧、支撑环、套环和套环内嵌环,所述方柄轴的扁位面上设有第一锥角腰形孔和第二锥角腰形孔,所述第一锥角腰形孔上设有第一钢珠,所述第二锥角腰形孔上设有第二钢珠,所述方柄轴上套设有所述支撑环,且所述支撑环卡入所述第一锥角腰形孔和所述第二锥角腰形孔扁位面上,所述套环内嵌环嵌入所述套环内壁,所述套环套设于所述支撑环外侧,所述弹簧设于方柄轴和所述支撑环之间。

较优地,还包括卡簧,所述卡簧设于所述方柄轴上,所述卡簧限位于所述方 柄轴卡簧槽内套环内。

较优地,所述方柄轴的端部设有防尘盖,所述防尘盖与所述套环卡接。

较优地,所述套环内嵌环与所述套环内壁卡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轻型电锤的方柄钻头快装系统,结构简单紧凑,外形尺寸小,钻头插入时可单手操作,且采用双钢球夹头系统,输出轴使用寿命大大增长,长时间使用后也不会出现钻头摆动大等缺陷,双钢球夹头系统结构,工作时受力均匀,抗击振动冲击强,从而缓解了方柄轴的内孔磨损,长时间使用钻头摆幅小,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轻型电锤的方柄钻头快装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轻型电锤的方柄钻头快装系统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这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轻型电锤的方柄钻头快装系统,包括方柄轴组件1和方柄钻头2,所述方柄钻头2尾部的两相对侧面上分别设有第一组腰型槽21和第二组腰型槽22,所述方柄轴组件1包括方柄轴11、第一钢珠12、第二钢珠13、弹簧14、支撑环15、套环16和套环内嵌环17,所述方柄轴11的方扁位面上设有第一锥角腰形孔111和第二锥角腰形孔112,所述第一锥角腰形孔111上设有第一钢珠12,所述第二锥角腰形孔112上设有第二钢珠13,所述方柄轴11上套设有所述支撑环15,且所述支撑环15卡入所述第一锥角腰形孔111和所述第二锥 角腰形孔112扁位面上,所述套环内嵌环17嵌入所述套环16内壁,所述套环16套设有所述支撑环15外侧,所述弹簧14设于方柄轴11和所述支撑环15弹簧14之间。

较优地,还包括卡簧18,所述卡簧18设于所述方柄轴11上,所述卡簧18限位于所述方柄轴11卡簧槽内。

较优地,所述方柄轴11的端部设有防尘盖3,所述防尘盖3与所述套环16卡接。防尘盖3防止尘埃入侵,杜绝了外部破环条件。

较优地,所述套环内嵌环17与所述套环16内壁卡接。

方柄钻头单手插入工作原理:当单手手持方柄钻头2尾部插入方柄轴11内时,方柄钻头2尾部推动工作在轴双扁位面上锥角腰形孔111和112内的双钢球12和13,顶开支撑环15朝后位移,同时压缩弹簧14,钢球12和13移位到支撑环15与套环内嵌环17之间,让方柄钻头2能够继续往里插入,直到钢球12和13在弹簧14的弹力下回到第一组腰型槽21或者第二组腰型槽22内时,锁住方柄钻头2,单手不能直接拔出,则实现了钻头快装自锁功能。

方柄钻头取出工作原理:当一只手按压方柄轴11上的套环16和支撑环15,弹簧14受到压缩,套环16继续朝方柄轴11轴肩位移,同时另外一只手向外拉拔方柄钻头2,钢球12和13移出钻头第一组腰型槽21或者第二组腰型槽22,继续位移到套环内嵌环17前斜角面,让出空间,从而顺利拔出方柄钻头2。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轻型电锤的方柄钻头快装系统,结构简单紧凑,外形尺寸小,钻头插入时可单手操作,且采用双钢球夹头系统,输出轴寿命大大增长,长时间使用后也不会出现钻头摆动大等缺陷,双钢球夹头系统结构,工作时受力均匀,抗击振动冲击强,从而缓解了方柄轴的内孔磨损,长时间使用钻头摆幅小,使用寿命长。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细地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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