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手柄,其特征在于,包括内芯和围绕所述内芯的外周设置的握持部,在所述内芯和所述握持部之间形成有至少一个腔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腔室设置在所述手柄的至少一个侧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腔室内设置有减震材料或气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震材料为液态硅胶。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囊内部填充有压缩空气或液态物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持部包括外减震层,所述外减震层与所述内芯之间设置有内减震层,所述腔室设置在所述内减震层中。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减震层的材料为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或热塑性橡胶材料。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减震层的材料为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减震层通过先预制后再套在所述内芯上,或是以射出成型方式直接被注塑在所述内芯上。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还包括套件,所述套件套设于所述内芯上。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减震层通过先预制后再套在所述内减震层和/或所述套件的至少一个部位上,或是以射出成型方式直接被注塑在所述内减震层和/或所述套件的至少一个部位上。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套件通过组装件固定在所述内芯上。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套件沿着第一方向组装于所述内芯上,所述组装件沿着第二方向将所述套件组装固定在所述内芯上,所述第一方向相异于所述第二方向。
14.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芯具有定位孔,所述定位孔开设在所述内芯的后端,并将定位销穿设在所述定位孔内,所述定位销被所述外减震层包覆固定。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孔进一步包括定位槽,所述定位销由第一销件及第二销件轴向对接构成,所述第一销件具有凸块,所述凸块嵌入所述定位槽内,以防止所述定位销在所述定位孔中轴向旋转。
16.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减震层进一步包括至少一个检视孔,所述检视孔对应所述内减震层的至少一个部位,用以观察所述内减震层及所述腔室。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还包括套设于所述内芯的套件,所述握持部包括外减震层,所述外减震层通过先预制后再套设在所述套件的至少一个部位上,或以射出成型方式直接被注塑在所述套件的至少一个部位上。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减震层与所述内芯之间具有容置空间,所述容置空间内被塞入有内减震层。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芯具有定位孔,所述定位孔开设在所述内芯的后端,定位销穿设在所述定位孔内,所述定位销被所述外减震层包覆固定。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减震层的后端与封盖连接,所述封盖包括:
盖部,用以封闭所述外减震层的开口;以及
至少一个插接部,由所述盖部延伸而出,所述插接部通过所述开口插设到所述容置空间内,所述插接部被所述外减震层包覆固定。
21.一种锤击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2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手柄,所述锤击工具还包括与所述手柄的所述内芯连接的锤头。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锤击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锤头和所述内芯为一体成型制成。
23.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锤击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锤头内部具有至少一个减震槽,所述减震槽用于供减震材料填入于其中。
24.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锤击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锤头和所述内芯之间设置有止挡部,所述止挡部用于限制套设在所述内芯上的套件的位置。
25.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锤击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套件进一步包括:
套头部,所述套头部受到所述止挡部限位而与所述止挡部相互组接;
套接部,所述套接部自所述套头部延伸而出;以及
通孔,贯穿所述套头部及所述套接部,所述通孔用于供所述内芯穿设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