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砧板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砧板机构包括砧板、内齿圈、外齿轮、偏心轴;
所述外齿轮啮合配合于所述内齿圈内,所述砧板连接于所述外齿轮,并能够随所述外齿轮运动;
所述偏心轴包括输入轴段和偏心连接于所述输入轴段的输出轴段;所述输入轴段与所述内齿圈同轴,所述外齿轮转动配合于所述输出轴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砧板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砧板机构还包括轴套,所述偏心轴的输入轴段通过轴承转动配合于所述轴套内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砧板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内齿圈固连于所述轴套远离所述偏心轴的输入轴段的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砧板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轴套的一端沿径向向外延伸形成凸环,所述内齿圈通过支撑环支撑连接于所述凸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砧板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齿轮具有工字形的配合孔,所述偏心轴的输出轴段穿于所述配合孔中,并通过两个轴承转动配合所述外齿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砧板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砧板机构还包括支撑件,所述砧板通过所述支撑件支撑连接于所述外齿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砧板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齿轮的齿数和所述内齿圈的齿数互质。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砧板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齿轮的齿数为双数,所述内齿圈的齿数为单数。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砧板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砧板机构还包括传动连接所述偏心轴,并能够驱动所述偏心轴旋转的旋转驱动器。
10.一种冲口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冲口机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砧板机构,还包括正对所述砧板机构的承切面且能够沿所述承切面的法线做往复冲切运动的冲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