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磁锁控制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28776发布日期:2018-08-08 09:01阅读:55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磁锁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电磁锁控制电路。



背景技术:

传统的电磁锁产品中,由于电磁锁开闭需求,电路必须由芯片及其扩展电路和软件控制,加上辅助电路组成,或者由于性能稳定要求等因素,电路需要采用大量元器件,比较普遍的情况是采用芯片和软件控制。而采用软件控制及大量元器件的使用会使得电路过于复杂而且性能相对不稳定,成本较高,并且电路板的空间需求较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无需软件控制、性能稳定、结构简单、成本低的电磁锁控制电路。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电磁锁控制电路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电磁锁控制电路,包括二极管D1、二极管D2、二极管D3、继电器K1、电解电容E1、电解电容E2,接插件J1。

所述二极管D3的阳极连接电源,所述二极管D3的阴极连接所述二极管D1的阳极、所述二极管D2的阴极和所述继电器的线圈的一端;所述二极管D2的阳极连接所述继电器的线圈的另一端、所述继电器的引脚4和接插件J1的负极;所述二极管D1的阴极连接继电器的引脚5;所述电解电容E1和电解电容E2并联的一端并连接所述继电器的引脚3,另一端连接所述接插件J1的正极;所述继电器的所述引脚3设有开关K1。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电解电容E1的正极和所述电解电容E2的正极并联连接所述继电器的引脚3,所述电解电容E1的负极和所述电解电容E2的负极并联连接所述接插件J1的正极。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电解电容E1和电解电容E2还并联有一个串联电路,所述串联电路的正极连接所述继电器的引脚3,所述串联电路的负极连接所述接插件J1的正极。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串联电路包括发光二极管D4和电容C1,所述电容C1的一端连接所述继电器的引脚3,所述电容C1的另一端连接所述发光二极管D4的阳极,所述发光二极管D4的阴极连接所述接插件J1的正极。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电容C1为一个小容值的电容。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电磁锁控制电路,当电路上电时,所述继电器的所述开关K1吸合,所述继电器的引脚3和引脚5连接导通,此时所述电解电容E1和所述电解电容E2处于充电状态,接插件J1的正极电压高于负极电压;当电路断电时,所述继电器的所述开关K1断开,所述继电器的引脚3和引脚4连接导通,此时所述电解电容E1和所述电解电容E2处于放电状态,接茬件J1的正极电压低于负极电压。通过电解电容的充放电特性,实现了接插件J1的正负极的电压翻转,从而控制电磁锁的开合,不仅结构简单而且性能稳定,无需软件通过硬件直接控制。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电磁锁控制电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和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阐述和说明:请参考图1,一种电磁锁控制电路,包括二极管D1、二极管D2、二极管D3、继电器K1、电解电容E1、电解电容E2,接插件J1。

所述二极管D3的阳极连接电源,所述二极管D3的阴极连接所述二极管D1的阳极、所述二极管D2的阴极和所述继电器的线圈的一端;所述二极管D2的阳极连接所述继电器的线圈的另一端、所述继电器的引脚4和接插件J1的负极;所述二极管D1的阴极连接继电器的引脚5;所述电解电容E1和电解电容E2的并联的一端并连接所述继电器的引脚3,另一端连接所述接插件J1的正极;所述继电器的所述引脚3设有开关K1。

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电解电容E1的正极和所述电解电容E2的正极并联连接所述继电器的引脚3,所述电解电容E1的负极和所述电解电容E2的负极并联连接所述接插件J1的正极。

所述电解电容E1和电解电容E2还并联有一个串联电路,所述串联电路的正极连接所述继电器的引脚3,所述串联电路的负极连接所述接插件J1的正极。

所述串联电路包括发光二极管D4和电容C1,所述电容C1的一端连接所述继电器的引脚3,所述电容C1的另一端连接所述发光二极管D4的阳极,所述发光二极管D4的阴极连接所述接插件J1的正极。所述电容C1为一个小容值的电容。电路上电时,所述电容C1充电,所述发光二极管D4点亮,提示电磁锁此时处于闭合状态, 所述电容C1完成充电后, 发光二极管D4熄灭,节约电能。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种电磁锁控制电路,当电路上电时,所述继电器的所述开关K1吸合,所述继电器的引脚3和引脚5连接导通,此时所述电解电容E1和所述电解电容E2处于充电状态,接插件J1的正极电压高于负极电压;当电路断电时,所述继电器的所述开关K1断开,所述继电器的引脚3和引脚4连接导通,此时所述电解电容E1和所述电解电容E2处于放电状态,接茬件J1的正极电压低于负极电压。通过电解电容的充放电特性,实现了接插件J1的正负极的电压翻转,从而控制电磁锁的开合,不仅结构简单而且性能稳定,无需软件通过硬件直接控制。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细地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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