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对面双开门防盗连杆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910746发布日期:2019-10-19 02:45阅读:889来源:国知局
一种对面双开门防盗连杆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盗连杆结构,具体涉及一种利用弹簧弹力回弹与滚轮滑动原理,在使用过程当中可以自动的锁定对门的结构来代替两把智能锁的对面双开门防盗连杆结构。



背景技术:

光交箱使用的智能门锁价格昂贵,为普通门锁价格的20至30倍,而双面箱体需要使用两把智能锁,成本非常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利用弹簧弹力回弹与滚轮滑动原理,在使用过程当中可以自动的锁定对门的结构来代替两把智能锁的对面双开门防盗连杆结构。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一种对面双开门防盗连杆结构,所述对面双开门防盗连杆结构安装在对面双开门的光交箱上;所述对面双开门防盗连杆结构包括:活动连杆、连杆安装支架、滚轮组件,弹力构件、活动连杆的一端为滚轮组件,另一端为弹力构件、连杆安装支架包括两组,分别安装活动连杆两端的滚轮组件和弹力构件;活动连杆穿过连杆安装支架的部分设置为截面为方形的结构;滚轮组件和活动连杆垂直布置;弹力构件部件为能改变长度的部件。

在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子中,连杆安装支架每一组上均有三个孔:上下两个长条状的安装孔,中间的半葫芦孔。

在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子中,中间的半葫芦孔是活动连杆的滑动孔,活动连杆从半葫芦孔的圆孔处插入,然后卡进半葫芦孔的方孔内。

在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子中,活动连杆穿过中间的半葫芦孔的部分加工为截面为方形的结构。

在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子中,弹力构件包括弹簧和弹簧调节螺钉,弹簧调节螺钉和活动连杆上的螺钉孔配合,弹簧位于连杆安装支架和弹簧调节螺钉之间。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对面双开门防盗连杆结构,当使用对面双开门的光交箱时,只需要安装一把智能锁即可起到智能监控的作用。安装了智能锁的门在不打开的情况下,对门无法打开,必须打开智能锁一侧的门,对门才会自动解除防盗锁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安装位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的“A”处放大图。

图4为图2的“B”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给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安装位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对面双开门防盗连杆结构,该对面双开门防盗连杆结构安装在对面双开门的光交箱6上;该对面双开门防盗连杆结构包括:活动连杆1、连杆安装支架2、滚轮组件3,弹力构件4、活动连杆1的一端为滚轮组件3,另一端为弹力构件4、连杆安装支架2包括两组,分别安装活动连杆1两端的滚轮组件3和弹力构件4;活动连杆1穿过连杆安装支架2的部分设置为截面为方形的结构;滚轮组件3和活动连杆1垂直布置;弹力构件4部件为能改变长度的部件。

连杆安装支架2每一组上均有三个孔:上下两个长条状的安装孔,中间的半葫芦孔。

长条状的安装孔根据箱体的安装需要进行左右调节,中间的半葫芦孔是活动连杆1的滑动孔,活动连杆1从圆孔处插入,然后卡进方孔内。

活动连杆1穿过中间的半葫芦孔202的部分加工为截面为方形的结构,,对活动连杆1进行定向,使得活动连杆1不会旋转。

弹力构件4包括弹簧401和弹簧调节螺钉402,弹簧调节螺钉402和活动连杆1上的螺钉孔101配合,弹簧401位于连杆安装支架2和弹簧调节螺钉402之间。

当安装了智能门锁一侧在关门的时候会推动活动连杆1,滚轮组件在关门的时候可以让门关起来更顺畅,不会有顿挫感,关门更流畅。

当智能门锁侧门板打开后,强力弹簧在弹力的作用下会将活动连杆1从对门锁舌下方抽出,抽出后对门的非智能锁即可转动门把手开门,弹力构件的特点就是在智能门锁侧门打开后可以自动解除对门的锁定。

智能门锁对面门的锁舌5,锁舌5的作用是锁定门,当活动连杆1推入到锁舌下方后,锁舌将不能转动(要打开对门必须转动门把手,才可以开门,锁舌也会跟着转动),对门将无法打开。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安装位置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图2的“A”处放大图。图4为图2的“B”处放大图。

防盗的使用:智能锁所在侧的门在关闭时会将防盗连杆推动,使得连杆前段插入到对门锁片下侧(详见A处放大图),此时对门门锁将无法打开(门在开启过程当中锁片会向下转动,此时连杆插入,锁片将无法转动,从而起到锁定的作用)。

防盗的解除:当智能锁所在侧门开启时,防盗连杆前端的强力弹簧会在弹力的作用下将连杆从对门的锁片下侧抽出,此时锁片即可旋转,门也可正常开启,从而解除了对门的锁定。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