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新型钻头,其特征在于,包括钻柄和工作部,所述工作部的后端与所述钻柄连接,所述工作部包括两条切削刃及与两条所述切削刃对应且螺旋分布于所述工作部外周面的排屑槽,所述排屑槽的螺旋角为10°-25°,每条所述切削刃对应设置有第一后刀面和第二后刀面,所述第一后刀面和所述第二后刀面的交线偏离所述工作部的轴心位置,所述切削刃在垂直于所述工作部中轴线的平面上的投影为没有拐点的曲线,所述曲线的最高点到所述交线的距离与所述曲线的最低点到所述交线的距离之比为2-4:1,且所述工作部前端的芯厚与所述工作部直径之比为1:5-12。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钻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曲线的最高点到所述交线的距离与所述曲线的最低点到所述交线的距离之比为2.4-3.2:1,且所述工作部前端的芯厚与所述工作部直径之比为1:8-1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钻头,其特征在于,沿所述工作部的前端朝向后端的方向,所述芯厚逐渐增大。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钻头,其特征在于,沿所述工作部的前端朝向后端的方向,所述排屑槽的宽度逐渐增大。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钻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部还包括位于两条所述排屑槽之间的刃瓣,所述刃瓣包括刃带和刃背,所述刃带位于所述刃背上沿钻头旋转方向的前方,且所述刃带与所述排屑槽邻接,在沿钻头旋转方向所述刃背与所述刃带的高度差逐渐变大。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钻头,其特征在于,靠近所述刃带一侧的所述刃背和所述刃带的高度差与远离所述刃带一侧的所述刃背和所述刃带的高度差之比为2:1。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钻头,其特征在于,远离所述刃带一侧的所述刃背到所述工作部的轴心之间的距离为所述工作部半径的8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