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设备拆装工具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856584阅读:194来源:国知局
卷烟设备拆装工具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拆装工具,具体是一种卷烟设备拆装工具组。
【背景技术】
[0002]现有技术中,针对卷烟设备中固定用内六方螺钉的拆装,一般是维修人员使用内六方扳手进行徒手进行操作。一旦遇到维护螺钉较多的盖板,人工拆装耗时费力,导致维修效率低下。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背景技术】存在的不足,提出一种操作简便、效率高、结构简单的卷烟设备拆装工具组。
[0004]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卷烟设备拆装工具组,包括具有扭矩过载保护功能的手电钻,所述手电钻包括外壳、设于外壳内的马达和与马达相连的夹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头处连有有外六方钻头,所述外六方钻头由呈六边形柱状体的钻头部和与夹头配合的夹持部拼接而成,所述夹持部夹持在夹头上。
[000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夹持部呈圆柱体。
[0006]进一步地,所述呈正六边形柱状体的钻头部的直径为3?6mm。
[0007]更近一步地,所述外壳内设有能为马达运转提供电力的蓄电池。
[000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相较于徒手操作,本卷烟设备拆装工具组通过手电钻驱动外六方钻头,对内六方螺钉进行拆装,操作简便、效率更高。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2为外六方钻头的结构示意图;
[0011 ] 图3为内六方螺钉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图;
[0013]图中:手电钻1、外冗1.1、夹头1.2、外/、方钻头2、钻头部2.1、夹持部2.2、内/、方螺钉3、盖板4、卷烟设备5。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0015]实施例:如图1至图4所示的一种卷烟设备拆装工具组,包括具有扭矩过载保护功能的手电钻1,所述手电钻I包括外壳1.1、设于外壳1.1内的马达和与马达相连的夹头
1.2。所述夹头1.2处连有外六方钻头2,所述外六方钻头2由呈正六边形柱状体的钻头部
2.1和与夹头1.2配合的夹持部2.2拼接而成,夹持部2.2呈圆柱体,夹持部2.2夹持在夹头1.2上。所述呈正六边形柱状体的钻头部2.1的直径为3?6mm,具体有3、4、5、6mm四种规格。
[0016]本卷烟设备拆装工具组的工作过程为:
[0017]首先将外六方钻头2安装在手电钻上的夹头1.2上锁紧,将外六方钻头2的钻头部2.1对准固定卷烟设备5的盖板4上的内六方螺钉3的凹槽内,按下手电钻I上反转按钮,蓄电池驱动手电钻内置的马达逆时针旋转,马达传递的扭矩足以使内六方螺钉3随之逆时针旋转,产生轴向位移,达到快速拆卸内六方螺钉3的目的。
[0018]当需要安装并拧紧内六方螺钉3时,按下手电钻I上正转按钮,蓄电池驱动手电钻内置的马达顺时针旋转,马达传递的扭矩足以使内六方螺钉3随之顺时针旋转,产生轴向位移。当内六方螺钉3端面紧贴盖板4表面时,内六方螺钉3停止轴向移动,手电钻I产生过载打滑,起到保护内六方螺钉3和外六方钻头2的作用,同时达到了快速安装内六方螺钉3的目的。
[0019]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卷烟设备拆装工具组,包括具有扭矩过载保护功能的手电钻(I),所述手电钻(I)包括外壳(1.1)、设于外壳(1.1)内的马达和与马达相连的夹头(1.2),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头(1.2)处连有外六方钻头(2),所述外六方钻头(2)由呈正六边形柱状体的钻头部(2.1)和与夹头(1.2)配合的夹持部(2.2)拼接而成,所述夹持部(2.2)夹持在夹头(1.2)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设备拆装工具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2.2)呈圆柱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设备拆装工具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呈正六边形柱状体的钻头部(2.1)的直径为3?6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烟设备拆装工具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1.1)内设有能为马达运转提供电力的蓄电池。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卷烟设备拆装工具组,包括具有扭矩过载保护功能的手电钻,所述手电钻包括外壳、设于外壳内的马达和与马达相连的夹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头处连有外六方钻头,所述外六方钻头由呈六边形柱状体的钻头部和与夹头配合的夹持部拼接而成,所述夹持部夹持在夹头上。本实用新型具有操作简便、效率高、结构简单的有益效果。
【IPC分类】B25B21-00
【公开号】CN204566005
【申请号】CN201520278024
【发明人】贺韧, 张宁
【申请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日】2015年8月19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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