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消防水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79365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消防水炮,包括炮身、水平回转机构及垂直回转机构,水平回转机构和垂直回转机构安装在炮身上;其特征在于:水平回转机构安装在炮身的竖直部上,水平回转机构包括外壳体、涡轮蜗杆单元、上轴承件及下轴承件,外壳体通过上轴承件和下轴承件安装在竖直部上,涡轮蜗杆单元设于竖直部上的对应上轴承件和下轴承件之间;外壳体上设有油道,该油道包括竖直油道和倾斜油道;该竖直油道的入油口朝上设置,该竖直油道的出油口连通至涡轮蜗杆单元所在位置处;倾斜油道的入油口连通竖直油道,出油口伸至上轴承件所在的位置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防水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体包括主体和分别锁设于主体上下端的上端盖和下端盖,整个油道设在主体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消防水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端盖与炮身间、下端盖与炮身间均设有密封圈,上端盖与主体间、下端盖与主体间均设有密封垫。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消防水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端盖与炮身间的密封圈设有竖直向上并排的两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防水炮,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油道的直径值大于倾斜油道的直径值。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消防水炮,其特征在于:所述炮身上还安装有推力轴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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