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半自动安全锤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34441阅读:513来源:国知局
车载半自动安全锤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全锤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车载半自动安全锤。



背景技术:

汽车在出现侧翻、落水、火灾等意外时往往会车门打不开,或大型客车车门疏散乘客时间过长,此时乘客的最佳自救途径是破窗逃生,客车上均配套有手动的安全锤作为应急逃生时的破窗器,由于汽车玻璃均采用钢化玻璃,硬度较大,使用安全锤时需要使用较大的力量才能将汽车玻璃敲碎,而且往往需要敲击多次,从而耽误了宝贵的救援时间,对于老幼病弱等特殊人群来说,他们往往会由于力量不够而不能够将汽车玻璃打碎,从而会失去逃生机会。

为解决上述问题,目前有一些汽车配备有半自动的安全锤,其缺点为:安全锤多需要采用电力驱动,汽车发生安全事故时,电力中断,安全锤无法正常使用,降低了安全锤的可靠性;另现有的半自动安全锤多为一次性破拆工具,若一次敲击无法击碎玻璃,无法实现二次敲击,减少了乘客逃生的可能,降低了汽车的安全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半自动安全锤,通过弹簧驱动撞针,不使用外部能源,提高安全锤的可靠性,可重复使用,增加乘客逃生的可能性,提高汽车的安全性。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车载半自动安全锤,包括中空的壳体和手柄,所述壳体内设置有撞针、芯轴、套筒、弹簧以及夹持组件,所述撞针与壳体滑动连接,所述撞针一端沿径向向外延伸形成夹持凸台,所述芯轴固定在壳体内,所述弹簧一端与夹持凸台连接,另一端与芯轴连接,所述套筒外套于芯轴且与芯轴滑动连接,所述手柄与套筒螺纹连接且与壳体旋转连接,所述夹持组件包括沿周向设置的多个L型的夹持板,所述夹持板的水平部分通过扭力弹簧与套筒铰接,所述夹持板的水平部分与芯轴之间形成对夹持凸台的夹持空间,所述壳体内设置有释放槽和用于驱动夹持板旋转的驱动装置,自然状态下,所述夹持板向内侧扩张,在驱动装置的作用下夹持板向外侧旋转。

可选地,所述驱动装置包括设置在夹持板的水平部分上的契型块,所述芯轴靠近撞针一侧设置有锥形端面,所述契型块与锥形端面契型连接。

可选地,所述夹持板的水平部分远离套筒的一端设置有限位台,所述夹持板的竖直部分紧贴限位台设置且通过扭力弹簧与水平部分铰接,所述壳体内设置有用于控制竖直部分旋转的旋转装置,自然状态下,所述夹持板的竖直部分向外侧扩张,在旋转装置的作用下夹持板的竖直部分向内侧旋转。

可选地,所述旋转装置包括设置在夹持凸台上的契型端面。

可选地,所述手柄上设置有加力杆,所述加力杆与手柄旋转连接。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车载半自动安全锤,包括中空的壳体和手柄,所述壳体内设置有撞针、芯轴、套筒、弹簧以及夹持组件,所述撞针与壳体滑动连接,所述撞针一端沿径向向外延伸形成夹持凸台,所述芯轴固定在壳体内,所述弹簧一端与夹持凸台连接,另一端与芯轴连接,所述套筒外套于芯轴且与芯轴滑动连接,所述手柄与套筒螺纹连接且与壳体旋转连接,所述夹持组件包括沿周向设置的多个L型的夹持板,所述夹持板的水平部分通过扭力弹簧与套筒铰接,所述夹持板的水平部分与芯轴之间形成对夹持凸台的夹持空间,所述壳体内设置有释放槽和用于驱动夹持板旋转的驱动装置,自然状态下,所述夹持板向内侧扩张,在驱动装置的作用下夹持板向外侧旋转。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半自动安全锤,通过弹簧驱动撞针,不使用外部能源,提高安全锤的可靠性,可重复使用,增加乘客逃生的可能性,提高汽车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所有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释放撞针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第二次夹持撞针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壳体、2-手柄、3-撞针、4-芯轴、5-套筒、6-弹簧、7-夹持板、8-玻璃;

11-释放槽、21-加力杆、31-夹持凸台、32-契型端面、41-锥形端面、71-夹持空间、72-契型块、73-限位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说明,本申请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意义。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申请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请参阅图1-3,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载半自动安全锤,包括中空的壳体1和手柄2,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撞针3、芯轴4、套筒5、弹簧6以及夹持组件,所述撞针3与壳体1滑动连接,所述撞针3一端沿径向向外延伸形成夹持凸台31,所述芯轴4固定在壳体1内,所述弹簧6一端与夹持凸台31连接,另一端与芯轴4连接,所述套筒5外套于芯轴4且与芯轴4滑动连接,所述手柄2与套筒5螺纹连接且与壳体1旋转连接,所述夹持组件包括沿周向设置的多个L型的夹持板7,所述夹持板7的水平部分通过扭力弹簧与套筒5铰接,所述夹持板7的水平部分与芯轴4之间形成对夹持凸台31的夹持空间71,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释放槽11和用于驱动夹持板旋转的驱动装置,自然状态下,所述夹持板7向内侧扩张,在驱动装置的作用下夹持板7向外侧旋转。如图2所示,使用时,将壳体1远离手柄2的一端固定在玻璃8上,旋转手柄2,套筒5向壳体1外侧滑动,夹持板7拖动撞针3向靠近芯轴4一侧滑动,压缩弹簧6,弹簧6储存弹性势能,当夹持板7滑动到释放槽11时,驱动装置驱动夹持板7向外侧转动,撞针3与夹持板7分离,弹簧6释放弹性势能,撞针3在弹簧6的作用下快速向靠近玻璃一侧滑动,撞击玻璃将玻璃击碎。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半自动安全锤,通过弹簧驱动撞针,不使用外部能源,提高安全锤的可靠性。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驱动装置可以是连杆机构,也可以是凸轮机构。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驱动装置包括设置在夹持板7的水平部分上的契型块72,所述芯轴4靠近撞针3一侧设置有锥形端面41,所述契型块72与锥形端面41契型连接。使用时,旋转手柄2,夹持板7向靠近芯轴4的一侧滑动,契型块72与锥形端面41接触后,继续转动手柄,夹持板7在契型块72的挤压下,向外侧旋转,使撞针3与夹持板7分离。结构简单,维护方便,不使用外部能源,提高安全锤的可靠性。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夹持板7的水平部分远离套筒5的一端设置有限位台73,所述夹持板7的竖直部分紧贴限位台73设置且通过扭力弹簧与水平部分铰接,所述壳体1内设置有用于控制竖直部分旋转的旋转装置,自然状态下,所述夹持板7的竖直部分向外侧扩张,在旋转装置的作用下夹持板7的竖直部分向内侧旋转。如图3所示,当一次撞击未能将玻璃8击碎时,方向旋转手柄2,套筒5向壳体内侧滑动,契型块72与锥形端面41分离,夹持板7恢复初始状态,当夹持板7的竖直部分与夹持凸台31接触时,旋转装置驱动夹持板7的竖直部分向内侧旋转,夹持板7的竖直部分完全通过夹持凸台31时,夹持板7的竖直部分恢复初始状态完成对撞针3的第二次夹持,正向旋转手柄2完成第二次撞击,重复上述操作,完成多次撞击玻璃8,增加乘客逃生的可能性,提高汽车的安全性。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旋转装置可以是连杆机构,也可以是凸轮机构。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旋转装置包括设置在夹持凸台31上的契型端面32,结构简单,便于维护,减少硬冲击,提高安全锤的使用寿命。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手柄2上设置有加力杆21,所述加力杆21与手柄2旋转连接。使用时将加力杆21旋出,增加力矩,使安全锤使用时省力,便于力量较小的人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说明了大量具体细节。然而,能够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实践。在一些实例中,并未详细示出公知的方法、结构和技术,以便不模糊对本说明书的理解。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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