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色纺纱纤维除尘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95775发布日期:2018-08-29 01:48阅读:12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除尘装置,具体为一种色纺纱纤维除尘装置,属于纺织工艺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色纺纱就是先将纤维染成有色纤维,然后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颜色的纤维经过充分混合后,纺制成具有独特混色效果的纱线,这种纱线造型美观,且可根据需求便易进行纺织操作,色差易调节。色纺纱纤维在染色或存放过程中会出现灰尘累积的情况,这种情况会导致纺织出的色纺纱不美观,而且灰尘的存在会导致纺织出的色纺纱带有静电。现有的除尘装置具有不少的缺点,比如除尘不彻底或者除尘过程中容易弄断纤维,不仅导致灰尘有残留,还会浪费一部分的纺织资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色纺纱纤维除尘装置。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色纺纱纤维除尘装置,包括吸附器、清理器和声波震动仪,所述吸附器设置于功能盒内侧,且所述吸附器通过电板和集尘箱构成,所述电板上方设置集尘箱,所述集尘箱顶部设置若干个吸附口,所述功能盒一侧设置进线口,且所述功能盒一侧设置出线口,所述功能盒一侧设置清理器,所述清理器通过重力块、刮片和限位盒构成,所述限位盒内侧设置刮片,所述刮片顶部设置重力块,所述清理器一侧设置声波震动仪。

优选的,为了使除尘面积和效果最大化,所述集尘箱顶部设置的若干个吸附口布满整个集尘箱上部表面。

优选的,为了使清理纤维时不会弄断纤维,所述刮片为右侧为直角的直角三角形结构。

优选的,为了使整体结构稳定,所述功能盒、清理器和声波震动仪均通过底板连接。

优选的,为了使纤维的过线过程更流畅,所述进线口、出线口、刮片底部和声波震动仪位于同一竖直高度位置。

优选的,为了使装置各部件便于统一控制且运转自动化,所述声波震动仪和吸附器均电性连接于外接电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集尘箱顶部设置的若干个吸附口布满整个集尘箱上部表面,使除尘面积和效果最大化;刮片为右侧为直角的直角三角形结构,使清理纤维时不会弄断纤维。功能盒、清理器和声波震动仪均通过底板连接,使整体结构稳定;进线口、出线口、刮片底部和声波震动仪位于同一竖直高度位置,使纤维的过线过程更流畅;声波震动仪和吸附器均电性连接于外接电源,使装置各部件便于统一控制且运转自动化。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清理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吸附器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功能盒结构示意图。

图中:1、功能盒;2、吸附器;3、清理器;4、声波震动仪;5、底板;6、刮片;7、限位盒;8、重力块;9、电板;10、集尘箱;11、吸附口;12、容纳槽;13、进线口;14、出线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所示,一种色纺纱纤维除尘装置,包括吸附器2、清理器3和声波震动仪4,吸附器2设置于功能盒1内侧,且吸附器2通过电板9和集尘箱10构成,电板9上方设置集尘箱10,集尘箱10顶部设置若干个吸附口11,功能盒1一侧设置进线口13,且功能盒1一侧设置出线口14,功能盒1一侧设置清理器3,清理器3通过重力块8、刮片6和限位盒7构成,限位盒7内侧设置刮片6,刮片6顶部设置重力块8,清理器3一侧设置声波震动仪4。

集尘箱10顶部设置的若干个吸附口11布满整个集尘箱10上部表面,除尘面积和效果最大化。

刮片6为右侧为直角的直角三角形结构,清理纤维时不会弄断纤维。

功能盒1、清理器3和声波震动仪4均通过底板5连接,整体结构稳定。

进线口13、出线口14、刮片6底部和声波震动仪4位于同一竖直高度位置,纤维的过线过程更流畅。

声波震动仪4和吸附器2均电性连接于外接电源,装置各部件便于统一控制且运转自动化。

本实用新型在实用时,首先,将待除尘的色纺纱纤维从声波震动仪4处穿过,并穿过清理器3,再穿过功能盒1的进线口13,沿着容纳槽12从功能盒1的出线口14处拉出;然后,接通外接电源,此时声波震动仪4和吸附器2工作,纤维先经过声波震动仪4震动,将顽固灰尘振落;接着未完全振落的灰尘经过清理器3内侧的刮片6刮落;最后,纤维经过功能盒1内侧安装的吸附器2处理,吸附器2的电板9会对灰尘进行静电吸附处理,至此,带有灰尘的纤维上的灰尘被完全除去。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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