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造纸绿色化学品开发利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
背景技术:
由于纸浆纤维具有高度的亲水性,水分子能参与广泛的氢键结合,当纸与水接触时纤维-纤维结合被纤维-水键合取代,因此纸和纸板被水浸透以后,其机械强度几乎全部丧失,一般只能保持干纸强度的4%~10%,而有些特种纸如照相纸、晒图原纸、军用地图纸、钞票纸、纸餐具、农用纸等不仅要有一定的干强度,而且还要求被水浸透以后仍能保持一定的机械强度和特性,在造纸过程的各种技术中,例如磨浆和湿压榨,能很小程度限制纸的湿强度下降,但是这种作用很有限,因此,常通过添加化学助剂(湿强剂)提高纸的湿强度。此外,在纸浆中加湿强剂,又可给高速纸机的操作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大约在上世纪30年代f就应用于造纸工业,它为热固性、酸性固化胺基树脂,是合成树脂湿强剂中最早的一种,价格低廉。制备方法为在中性或碱性条件下,尿素同甲醛反应生成二羟甲脲(dmu)单体,进一步聚合为uf树脂。uf树脂易溶于水,系三维立体分子结构。作为湿强剂,uf树脂一般用于照相原纸、地图纸和招贴纸等。但uf树脂及改性产品具有如下缺陷:①只适用于酸性条件下使用;②耐碱性差;③减少纸的吸水性,降低其透气度;④易分解产生游离甲醛,近年来国外开始禁用;⑤固化速度低,若其完全发挥湿强作用需2~3周。
pae树脂及其改性产品在中性、弱碱性条件下固化,可减轻废水污染,减弱对造纸设备的腐蚀,同时,生产出的纸中不含游离甲醛,避免了纸张日久泛黄,也对人无害,因此被广泛应用。,但价格昂贵,与阴离子不相容,固化后不易降解,损纸回用困难。另外pae中有机氯含量高,不利于环保。
三聚氰胺-甲醛树脂由脲-甲醛发展而来,它们能被制成阳离子、阴离子或非离子的树脂,但仅阳离子树脂被用于纸机湿部,阴离子和非离子树脂被用于涂布。mf是由三聚氰胺同甲醛在酸性条件下缩合而成的水溶性树脂。mf树脂作为湿强剂,主要用于钞票纸、海图纸等纸张的生产。mf树脂具有含较多羟基官能团,每单位树脂能使纸张产生更高的湿强度;固化速度较高,纸张湿强度形成较快等优势,但是其分解速度较慢,也产生游离甲醛,近年来国外也开始禁用。
因此,市场亟需开发一种具有耐折度高、挺度好、湿强度高并且无毒无害的环保型湿强剂。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发明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本发明提供的是一种具有耐折度高、挺度好、湿强度高并且无毒无害的环保型湿强剂。
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优选地,所述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优选地,所述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进一步地,所述氯丙醇选自2-氯-1-丙醇、3-氯-1-丙醇、1-氯-2-丙醇中的一种或多种。
进一步地,所述多元胺选自乙二胺、丁二胺、三乙胺、二乙烯三胺中的一种或多种。
进一步地,所述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为淡黄色粘稠透明液体。
进一步地,所述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的固含量12.5±1%。
进一步地,所述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的粘度(25℃,mpa.s)为10-100。
进一步地,所述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的ph为3.5-5.5。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1、本发明耐折度高、挺度好、湿强度高;
2、本发明是无毒无害的环保型湿强剂;
3、本发明适用于各种要求具有湿强度性能的纸张制造,如:生产装饰原纸、擦手纸、餐巾纸、照相原纸、滤纸、茶叶袋纸、钛白纸、墙纸、地图纸、海图纸、铜版原纸、医药卫生用纸、瓦楞芯纸、冷藏包装箱纸、育苗纸、肉食蔬菜及液体食品包装用纸等,用途广泛;
4、将本发明所述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具有防回潮作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好的解释本发明,现结合以下具体实施例做进一步说明,但是本发明不限于具体实施例。
实施例1
一种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实施例2
一种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实施例3
一种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实施例4
一种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对比例1
一种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对比例2
一种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对比例3
一种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对比例4
一种环保防回潮造纸湿强剂,包含以下重量份的组分:
按qbt457-2002、gb/t22364-2008、gb/t24328.4-2009标准测量实施例1-4和对比例1-4所得纸张的耐折度、挺度、湿强度、防回潮作用,结果请见表1。
表1
从表1可知,相比于对比例1-4,实施例1-4制备所得的耐折度高、挺度好、湿强度高、防回潮作用强;同时实施例1-4制备所得的是湿无毒无害的环保型湿强剂。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作的等效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