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丝印机对位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39907阅读:729来源:国知局
一种丝印机对位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丝印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丝印机对位系统。



背景技术:

丝印机分为垂直丝印机、斜臂丝印机、转盘丝印机、四柱式丝印机及全自动丝印机,垂直丝印机的特点:针对高精密的印刷,如高科技电子行业、套印多色、网点印刷等。与斜臂丝印机相比较效率低,但精准度高;斜臂丝印机的特点:针对包装行业,或局部UV等印刷,效率高,但精准度低;转盘丝印机的特点:针对服装行业,或光盘行业,不好定位的行业可采取转盘式;四柱丝印机的特点:针对面积大的行业,如果装潢,大型玻璃等行业;全自动丝印机的特点:是卷对卷的针对PET、PP、PC、PE等软质材料的印刷,是由进料,印刷及干燥集于一体工艺全部完成,是大批量量产的最佳选择。

而丝印机对位系统是一种使丝印机中印刷装置与打印装置对位的装置,然而传统的装置大多结构简单,对位限制较大,且传统的装置在对位时的磨损较大,导致机器的使用寿命缩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丝印机对位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丝印机对位系统,包括丝印机本体,所述丝印机本体顶板下表面设置有第一伸缩气缸,所述第一伸缩气缸通过第一伸缩杆连接有移动板,所述移动板内侧设置有第二伸缩气缸,且第二伸缩气缸通过第二伸缩杆与对位顶板上的第三伸缩气缸连接,所述对位顶板的两端设置有固定板,所述对位顶板下方位于丝印机本体上设置有对位底板,且对位底板边缘处设置有限位板。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第一伸缩气缸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第一伸缩气缸关于丝印机本体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第二伸缩气缸共设置有四个,且四个第二伸缩气缸两两之间关于丝印机本体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对位顶板的外壁长度和宽度大小与对位底板的外壁长度和宽度大小相同。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固定板下方通过弹簧连接有弹性软垫。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限位板均为弧形结构。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该装置通过第一伸缩气缸控制对位顶板在丝印机本体上横向移动,通过第二伸缩气缸控制对位顶板在丝印机本体上纵向移动,达到对位顶板在丝印机本体上全方位移动,从而方便其与对位底板上的对位,其次,该装置通过在对位顶板边缘处设置有弧形弹性软垫,且在弧形弹性软垫内部设置有弹簧,在对位底板边缘处设置有与之相对应的弧形限位板,使对位顶板与对位底板进行对位时可以尽可能减少对位顶板与对位底板之间的磨损,延长装置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丝印机对位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对位顶板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对位底板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第一伸缩气缸、2-对位底板、3-移动板、4-第二伸缩气缸、5-对位顶板、6-第二伸缩杆、7-丝印机本体、8-第一伸缩杆、9-第三伸缩气缸、10-固定板、11-弹簧、12-弹性软垫、13-限位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丝印机对位系统,包括丝印机本体7,丝印机本体7顶板下表面设置有第一伸缩气缸1,第一伸缩气缸1通过第一伸缩杆8连接有移动板3,移动板3内侧设置有第二伸缩气缸4,且第二伸缩气缸4通过第二伸缩杆6与对位顶板5上的第三伸缩气缸9连接,对位顶板5的两端设置有固定板10,对位顶板5下方位于丝印机本体7上设置有对位底板2,且对位底板2边缘处设置有限位板13。

第一伸缩气缸1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第一伸缩气缸1关于丝印机本体7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第二伸缩气缸4共设置有四个,且四个第二伸缩气缸4两两之间关于丝印机本体7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对位顶板5的外壁长度和宽度大小与对位底板2的外壁长度和宽度大小相同,固定板10下方通过弹簧11连接有弹性软垫12,限位板13均为弧形结构。

该装置通过第一伸缩气缸1控制对位顶板5在丝印机本体7上横向移动,通过第二伸缩气缸4控制对位顶板5在丝印机本体7上纵向移动,达到对位顶板5在丝印机本体7上全方位移动,从而方便其与对位底板2上的对位。

工作原理:使用时,首先通过通过第一伸缩气缸1控制第一伸缩杆8伸缩,使移动板3横向移动,直至对位顶板5与对位底板2处于同一横向位置上,再通过第二伸缩气缸4控制对位顶板5在丝印机本体7上纵向移动,直至对位顶板5与对位底板2处于同一纵向位置上,再通过控制第三伸缩气缸9使对位顶板5向下移动,直至与对位底板完成对位。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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