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致彩色显示调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电致彩色显示调光装置包括:
电致彩色显示元件;
发色电源部,在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发色动作时,向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供给电力;
消色电源部,在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消色动作时,向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供给电力;以及
可变电阻部;
上述可变电阻部配置在从上述发色电源部通过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到接地的电流通路上、且不是从上述消色电源部通过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到上述接地的电流通路上的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彩色显示调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由第一电致彩色显示元件及第二电致彩色显示元件构成;
上述可变电阻部由第一可变电阻部及第二可变电阻部构成;
上述第一可变电阻部配置在从上述发色电源部通过上述第一电致彩色显示元件到上述接地的电流通路上、且不在从上述消色电源部通过上述第一电致彩色显示元件到上述接地的电流通路上的位置;
上述第二可变电阻部配置在从上述发色电源部通过上述第二电致彩色显示元件到上述接地的电流通路上、且不在从上述消色电源部通过上述第二电致彩色显示元件到上述接地的电流通路上的位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彩色显示调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由与上述发色电源部和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一端连接的、发色动作时成为接通、消色动作时成为断开的第一开关部和上述可变电阻部的串联电路、以及与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另一端和接地连接的、发色动作时成为接通、消色动作时成为断开的第四开关部,形成从上述发色电源部通过上述可变电阻部、通过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到上述接地的电流通路;
由与上述消色电源部和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另一端连接的、发色动作时成为断开、消色动作时成为接通的第三开关部、以及与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一端和接地连接的、发色动作时成为断开、消色动作时成为接通的 第二开关部,形成从上述消色电源部通过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不通过上述可变电阻部而到上述接地的电流通路。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致彩色显示调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由与上述发色电源部和上述第一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一端连接的、消色动作时成为断开的第一开关部和上述第一可变电阻部的串联电路、以及与上述第一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另一端和接地连接的、发色动作时成为接通、消色动作时成为断开的第四开关部,形成从上述发色电源部通过上述第一可变电阻部、通过上述第一电致彩色显示元件到上述接地的电流通路;
由上述第一开关部、与上述第一开关部和上述第一可变电阻部之间及上述第二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一端连接的、发色动作时成为接通、消色动作时成为断开的第六开关部和上述第二可变电阻部的串联电路、以及上述第四开关部,形成从上述发色电源部通过上述第二开关部、通过上述第二电致彩色显示元件到上述接地的电流通路;
由与上述消色电源部、上述第一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另一端及上述第二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另一端连接的、发色动作时成为断开、消色动作时成为接通的第三开关部、与上述第一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一端和上述第二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一端连接的、发色动作时成为断开、消色动作时成为接通的第五开关部、以及与上述第二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一端和上述接地连接的、发色动作时成为断开、消色动作时成为接通的第二开关部,形成从上述消色电源部通过上述第一电致彩色显示元件、不通过上述第一可变电阻部而到上述接地的电流通路;
由上述第三开关部和上述第二开关部,形成从上述消色电源部通过上述第二电致彩色显示元件、不通过上述第二可变电阻部而到上述接地的电流通路。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致彩色显示调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至少具有电致彩色显示化合物和导电性或半导体性纳米构造体。
6.一种电致彩色显示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可变电源部,可变地供给电力;
驱动用开关,使得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第一极和第二极分别与上述可变电源部或电路基准电位连接;
短路用开关,使得上述第一极和上述第二极短路/断路;以及
控制部,控制上述驱动用开关,上述短路用开关,以及上述可变电源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致彩色显示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第一电压检测部,检测上述第一极的电位,将检测结果向上述控制部输出;以及
第二电压检测部,检测上述第二极的电位,将检测结果向上述控制部输出。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致彩色显示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控制部使得上述短路用开关接通,使得上述第一极和上述第二极短路,控制上述驱动用开关,使得上述第一极和上述第二极之中任意一方的极与电路基准电位连接,同时,使得另一方的极与电源连接,在发色时或消色时,强制地使得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中的电荷平衡化,由上述第一电压检测部及上述第二电压检测部进行发色时或消色时的断开电路状态的两电极的电位检测。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致彩色显示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控制部根据由上述第一电压检测部和上述第二电压检测部检测到的两电极的电位实行顺序控制、反馈控制、以及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状态检测之中至少一个。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致彩色显示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可变电源部包括:
第一可变电源部,向上述第一极可变地供给电力;以及
第二可变电源部,向上述第二极可变地供给电力;
上述控制部通过上述第一可变电源部和上述第二可变电源部的电位差,使得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发色/消色。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致彩色显示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一可变电源部和上述第二可变电源部的电位的组合能任意选择。
12.一种电致彩色显示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可变电源部,根据控制信号使得输出电压随时间变化;
元件驱动部,根据驱动信号变更施加上述可变电源部的输出电压的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极;以及
控制部,生成上述控制信号和上述驱动信号。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致彩色显示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元件驱动部具有使得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两极短路的开关。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致彩色显示驱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进一步包括电压检测部,通过上述开关使得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两 极短路场合,上述电压检测部检测设为平衡状态的上述电致彩色显示元件的两极的电压;
上述控制部根据上述电压检测部的输出对上述可变电源部进行反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