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磁拾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19887阅读:94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磁拾取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发明涉及工业自动化机械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用于辅助装配五金冲压件的送料机械手的电磁拾取装置。



背景技术:

在工业自动化机械领域,经常会使用机器人辅助产线,用以提高产能、降低不良,节约人力、降低劳动强度等。特别是在五金冲压行业,设备种类多、操作难度大、危险系数高,使用机器人替代人工已经变成不可逆的趋势。

现有的送料机械手一般采用抓取手爪来抓取零件。由于现代冲压工厂客制化很强,订单多是少量多机种,零件种类繁多千差万别,因此必然要根据不同的目标对象开发不同的抓取手爪,不同客户繁杂的产品类别提高了开发机器人抓取手爪的难度,限制了机器人的推广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可拾取不同形状、不同结构、不同大小的具有导磁性的金属件的电磁拾取装置。

实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电磁拾取装置,包括底座、铁磁性材料外壳、铁芯及线圈;所述底座设置在所述外壳的第一端,所述外壳的第二端上设置有第一凸台;所述铁芯位于所述外壳内,并且所述铁芯的第一端固定于所述底座上,所述铁芯的第二端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凸台相对的第二凸台;所述线圈固定于所述铁芯上,并且所述线圈位于所述外壳与所述铁芯之间;所述外壳上开有供所述线圈引出线出线的出线孔;所述线圈通电后,所述第一凸台与所述第二凸台构成吸力平衡的两个电磁吸附点。

所述外壳为圆管形,所述铁芯为圆柱体,所述铁芯同轴安装于所述外壳内。

所述铁芯的第一端设置有定位凸台,所述底座上设置有与所述定位凸台相匹配的定位孔。

所述铁芯的第一端的端部设置有螺纹孔,所述铁芯通过螺钉固定在所述底座上,所述底座上设置有容纳所述螺钉的沉孔。

所述铁芯的第二端设置有对所述线圈进行轴向定位的凸缘。

所述第一凸台与所述第二凸台之间的间隙为1-5mm。

所述第一凸台与所述第二凸台的高度为1-6mm。

所述底座与所述外壳一体成型。

所述底座与所述外壳分体制作,通过焊接、螺纹连接或者粘接而形成一体。

所述底座为L形支架,其侧面设置有多个安装孔。

本发明的技术效果在于:本发明通过吸力平衡的两个电磁吸附点拾取零件,可在吸附力范围内吸附各种形状、结构以及大小的具有导磁性的零件,应用范围广,工作可靠,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中的底座与外壳组合体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组合体另一视角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中的铁芯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1—图4中,包括底座1、外壳2、第一凸台3、第二凸台4、铁芯5、线圈6、安装孔7、沉孔8、定位孔9、出线孔10、凸缘11、定位凸台12。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所示,本发明是一种电磁拾取装置,包括底座1、铁磁性材料外壳2、铁芯5及线圈6。

如图2、图3所示,外壳2为圆管形,外壳2的第二端端面上设置有第一凸台3,外壳2上开有出线孔10。底座1设置在外壳2的第一端,底座1为L形支架,其侧面设置有多个安装孔7,通过安装孔7将电磁拾取装置安装在送料机械手上;底座1的底面上开有沉孔8与定位孔9。

底座1与外壳2可以一体成型;也可以分体制作,通过焊接、螺纹连接或者粘接而形成一体。

如图4所示,铁芯5为圆柱体。铁芯5的第一端设置有定位凸台12,铁芯5的第一端的端部设置有螺纹孔。铁芯5的第二端设置有凸缘11,铁芯5的第二端端面上设置有第二凸台4。

再参见图1,铁芯5位于外壳2内,铁芯5的定位凸台12与底座1上的定位孔9相匹配,使铁芯5定位于底座1上,铁芯5与外壳2同轴。铁芯5的第一端通过连接于其端部螺纹孔的螺钉固定在底座1上,螺钉容纳于底座1上的沉孔8内。

铁芯5的第二凸台4与外壳2的第一凸台3相对而设;第一凸台3与第二凸台4之间的间隙为1-5mm;第一凸台3与第二凸台4的高度为1-6mm。

线圈6固定于铁芯5上,并且位于外壳2与铁芯5之间,线圈6由铁芯5第二端的凸缘11进行轴向定位;线圈6的引出线从外壳2上的出线孔10引出。

线圈6通电后,形成电磁铁,外壳2的第一凸台3与铁芯5的第二凸台4构成吸力平衡的两个电磁吸附点。

本发明制作时,根据所要拾取的零件的重量,选取合适的铁芯以及合适的外壳直径,设置电磁铁通电线圈的圈数、外壳与铁芯之间的距离或者外壳与电磁铁凸台的高度,使得磁力略大于零件的重量。

本发明可配套机器人或其他移栽机构使用,无需更换配件改变结构即可拾取不同形状(圆的,扁的,方的)、不同结构(空心的,实心的)、不同大小(满足吸附力范围内)具有导磁性的金属件,如铆钉,铆柱,铆片,卡扣,附件等。

上文对本发明进行了足够详细的具有一定特殊性的描述。所属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应该理解,实施例中的描述仅仅是示例性的,在不偏离本发明的真实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做出所有改变都应该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是由所述的权利要求书进行限定的,而不是由实施例中的上述描述来限定的。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