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音乐教学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90707阅读:35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辅助装置,具体是一种音乐教学辅助装置。



背景技术:

音乐是反映人类现实生活情感的一种艺术。音乐可以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型,又可以分为古典音乐、流行音乐、民族音乐、乡村音乐、原生态音乐等。在艺术类型中,音乐是比较抽象的艺术,音乐从历史发展上可分为东方音乐和西方音乐。东方以中国为首的中国古代理论基础是五声音阶,即宫、商、角、徵、羽,西方是以七声音阶为主。音乐让人赏心悦目,并为大家带来听觉的享受,可以陶冶情操。目前现有的音乐教学装置,功能单一,教学方式方式比较枯燥,无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兴趣,移动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音乐教学辅助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音乐教学辅助装置,包括架体,所述架体左端外侧设有电脑主机,所述电脑主机上设有功放机,所述功放机与电脑主机电连接,所述架体内左侧设有显示屏,所述显示屏前端下侧设有键盘,所述显示屏和键盘分别与电脑主机电连接,所述架体内右侧设有五线谱板,所述架体顶端内设有气腔,所述架体顶端上侧按一定间距设有多个玻璃杯,多个所述玻璃杯一侧均设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与玻璃杯之间设有吹气管,所述吹气管与支撑杆通过卡扣连接,所述吹气管一端设置在玻璃杯内,另一端穿过架体与气腔相连通,所述架体右端外侧设有空气压缩机,所述空气压缩机与气腔通过气管相连接,所述架体底端按一定间距设有多个固定杆,多个所述固定杆底端均设有定滑轮,所述定滑轮上设有绳索,所述绳索两端均设有不同长度的条形板,所述架体底端四角均设有支撑腿,所述支撑腿底端设有滚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吹气管和气管均采用透明塑料材质。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条形板采用铜质材料。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滚轮采用自锁机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实现电脑教学与五线谱板结合教学,方便解释乐理知识,通过空气压缩机向不同液面高度的玻璃杯内吹气,克服传统用嘴吹易缺氧的缺点,更好的便于学生观察聆听不同液面时玻璃管发出的声音,通过敲击不同长度的条形板,即可发出不同的音乐声音,更形象直观的了解音乐的音色、音调等知识,操作简单,移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音乐教学辅助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音乐教学辅助装置,包括架体1,所述架体1左端外侧设有电脑主机2,所述电脑主机2上设有功放机5,所述功放机5与电脑主机2电连接,所述架体1内左侧设有显示屏4,所述显示屏4前端下侧设有键盘3,所述显示屏4和键盘3分别与电脑主机电连接,所述架体1内右侧设有五线谱板12,所述架体1顶端内设有气腔6,所述架体1顶端上侧按一定间距设有多个玻璃杯9,多个所述玻璃杯9内均设有不同高度的液体,多个所述玻璃杯9一侧均设有支撑杆7,所述支撑杆7与玻璃杯9之间设有吹气管8,所述吹气管8与支撑杆7通过卡扣连接,所述吹气管8一端设置在玻璃杯9内,另一端穿过架体1与气腔6相连通,所述架体1右端外侧设有空气压缩机11,所述空气压缩机11与气腔6通过气管10相连接,所述架体1底端按一定间距设有多个固定杆13,多个所述固定杆13底端均设有定滑轮14,所述定滑轮14上设有绳索15,所述绳索15两端均设有不同长度的条形板16,所述条形板16采用铜质材料,所述架体1底端四角均设有支撑腿18,所述支撑腿18底端设有滚轮17,所述滚轮17采用自锁机构,所述吹气管8和气管10均采用透明塑料材质。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通过电脑主机2、显示屏4和功放机5,方便教学时播放示例音乐,通过五线谱板12,方便解释乐理知识,通过空气压缩机11向气腔6内吹起,使吹气管8向不同液面高度的玻璃杯9内吹起,克服传统用嘴吹易缺氧的缺点,更好的便于学生观察聆听不同液面时玻璃管发出的声音,通过敲击不同长度的条形板16,即可发出不同的音乐声音,更形象直观的了解音乐的音色、音调等知识。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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