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多功能教育宣传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36120阅读:38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教育宣传栏,具体是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多功能教育宣传栏。



背景技术:

随着素质教育的普及,学生作为未来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各大高校都在积极地教育学生,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越来越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高校除通过课堂教学形式外,还通过校园思想政治宣传栏来加强教育。但现有的宣传栏比较简单,多通过支架上安装宣传板构成,宣传板张贴着宣传内容,这种宣传栏己很难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宣传效果不够理想。在学校内部更好的宣传和对一般事项进行公告,设置宣传栏,通过宣传栏能使学生尽快掌握动态;现有的宣传栏一般只有基础的宣传功能,不能实现互动,无法实现宣传的目的,现有的宣传栏没有节能的效果,且缺少新意,无法吸引学生观看阅读宣传栏上的内容,起不到宣传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多功能教育宣传栏,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多功能教育宣传栏,包括底架、遮雨棚和控制面板,所述底架的下端设置有滑轮,所述底架上端的两侧设置有支柱,左侧支柱上设置画板,右侧支柱上设置有信箱和资料箱,两个支柱之间设置有升降装置,所述升降装置的上端设置有显示屏,所述显示屏的下端设置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的左侧设置有语音键和输入接口,所述控制面板的右侧设置有电源开关,所述控制面板的中间设置有功能键,所述支柱的上端设置有遮雨棚,所述遮雨棚的下端设置有照明灯,所述遮雨棚的上端设置有太阳能发电装置,所述太阳能发电装置的下端设置有蓄电池,所述遮雨棚的上端设置有喇叭,所述遮雨棚两侧的下端设置有灭蚊装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轮设置为万向轮。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控制面板与蓄电池电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灭蚊装置内设置有引蚊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在结构上设计简单合理,使用起来操作方便快捷,实用性很高,能够自发电,节能环保,宣传栏采用显示屏的宣传方式,且显示屏高度可以调节,加入很多现代化元素,具有更大的吸引力,且设置有滑轮,便于对宣传栏的移动,方便快捷,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图1为高度可调节的多功能教育宣传栏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架、2-滑轮、3-支柱、4-画板、5-升降装置、6-显示屏、7-灭蚊装置、8-遮雨棚、9-太阳能发电装置、10-蓄电池、11-喇叭、12-照明灯、13-信箱、14-资料箱、15-控制面板、16-语音键、17-输入接口、18-功能键、19-电源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多功能教育宣传栏,包括底架1、遮雨棚8和控制面板15,所述底架1的下端设置有滑轮2,所述底架1上端的两侧设置有支柱3,左侧支柱3上设置画板4,右侧支柱3上设置有信箱13和资料箱14,两个支柱3之间设置有升降装置5,所述升降装置5的上端设置有显示屏6,所述显示屏6的下端设置有控制面板15,所述控制面板15的左侧设置有语音键16和输入接口17,所述控制面板15的右侧设置有电源开关19,所述控制面板15的中间设置有功能键18,所述支柱3的上端设置有遮雨棚8,所述遮雨棚8的下端设置有照明灯12,所述遮雨棚8的上端设置有太阳能发电装置9,所述太阳能发电装置9的下端设置有蓄电池10,所述遮雨棚8的上端设置有喇叭11,所述遮雨棚8两侧的下端设置有灭蚊装置7。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学校用的教育宣传栏,本宣传栏采用显示屏宣传,且显示屏6的高度可以调节,加入很多现代化元素,让人更容易记住,这样的宣传方式的才能更具有吸引力,更多的吸引人们观看阅读宣传内容,更好的起到宣传效果;太阳能发电装置9能够利用太阳发电,且把所发电存储在蓄电池10内,可以供本宣传栏使用,节能环保;灭蚊装置7可以吸引蚊子别把蚊子消灭,可以给观看者提供舒适的环境,照明灯12能够提供夜间照明,增加宣传栏的宣传时间;此外,在本宣传栏的下端设置有滑轮2,便于对宣传栏的移动,增加宣传栏的功能性和实用性。

本实用新型在结构上设计简单合理,使用起来操作方便快捷,实用性很高,能够自发电,节能环保,宣传栏采用显示屏的宣传方式,且显示屏高度可以调节,加入很多现代化元素,具有更大的吸引力,且设置有滑轮,便于对宣传栏的移动,方便快捷,省时省力。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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