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钢笔式书写笔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94517阅读:275来源:国知局
一种钢笔式书写笔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书写工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钢笔式书写笔。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所流通的书写笔设计中,笔芯必须装在笔杆中才能使用,其笔芯笔杆直径小,笔墨容量相对较小,如果对其重复充墨使用,将会出现频繁充墨的现象,缩短本无笔杆钢笔式书写笔的使用寿命;另外,笔芯书写润滑程度的性能主要是由笔头决定的,有高质量笔头组成的优质笔芯,书写时非常润滑、手感极好,在笔墨用完时,其笔头还保持良好的性能,但往往随空笔芯一起当垃圾丢掉,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另外市场上所流通的笔芯,其笔墨与起密封作用的油脂直接接触,在笔墨用尽时,不能书写的油脂便进入了笔头中,导致了即使回收目前所流行的废弃笔芯,进入笔头的油脂不但不便于清洗,而且在清洗时还缩短了笔头的使用寿命,增加了回收利用的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钢笔式书写笔,该书写笔突破了常规书写笔笔芯必须装在笔杆中使用的局限,无笔杆、大容量,并能重复利用。

一种钢笔式书写笔,所述书写笔包括笔帽、笔头、笔芯式笔杆、笔墨、活塞和推杆,其中:

所述笔头固定于所述笔芯式笔杆用于书写的一端,且所述笔帽套在所述笔芯式笔杆用于书写的一端;

所述笔芯式笔杆内充填有所述笔墨,在所述笔芯式笔杆的末端采用活塞与油脂固液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密封稳压;

所述活塞的尾部开有螺纹孔,将所述推杆旋入所述活塞的螺纹孔中时,所述笔芯式笔杆、活塞和推杆就形成注射器,并在所述笔墨用完时利用该注射器来吸墨充液。

在所述笔芯式笔杆的握笔处设置有条纹。

所述笔头采用宝葫芦头或针管式笔头。

所述笔头能拆卸更换。

由上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上述书写笔突破了常规书写笔笔芯必须装在笔杆中使用的局限,无笔杆、大容量,并能重复利用,延长了使用寿命,降低了回收成本。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钢笔式书写笔的分解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钢笔式书写笔的整体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钢笔式书写笔在书写时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钢笔式书写笔在吸墨充液时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钢笔式书写笔的分解示意图,如图2所示为该书写笔的整体示意图,结合图1和2,所述书写笔主要包括笔帽1、笔头2、笔芯式笔杆3、笔墨4、活塞5和推杆6,上述各部件的连接及位置关系为:

所述笔头2固定于所述笔芯式笔杆3用于书写的一端,且所述笔帽1套在所述笔芯式笔杆3用于书写的一端,用于保护所述笔头2;

所述笔芯式笔杆3内充填有所述笔墨4,在所述笔芯式笔杆3的末端采用活塞5与油脂固液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密封稳压,这样可有效防止笔墨4用完时,不能书写的油脂油脂进入笔头2当中,减少了笔头2在回收利用时的清理过程,延长了笔头2的使用寿命,降低了回收成本。

如图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钢笔式书写笔在书写时的示意图,由于笔芯式笔杆3做得和普通签字笔的外笔杆一样粗,其容量也相应变大,延长了使用时间,避免了笔墨4用完时,频繁吸笔墨的缺点;同时可以充分利用优质笔头的性能,直到把笔头2用残,具体实现中,该笔头2可以采用宝葫芦头或针管式笔头,并且该笔头2能拆卸更换,而笔芯式笔杆3还能继续使用。

在所述活塞5的尾部开有螺纹孔,将所述推杆6旋入所述活塞5的螺纹孔中时,所述笔芯式笔杆3、活塞5和推杆6就形成注射器,如图4所示为该书写笔在吸墨充液时的示意图,在所述笔墨4用完时利用该注射器来吸墨充液。

在具体实现中,如图1所示,在所述笔芯式笔杆3的握笔处还可以设置条纹3-1,使用者在书写时能握住所述条纹3-1进行书写,这就省去了所谓的外笔杆。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钢笔式书写笔突破了常规书写笔笔芯必须装在笔杆中使用的局限,无笔杆、大容量,并能重复利用,延长了使用寿命,降低了回收成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披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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