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化学实验教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60270发布日期:2019-02-15 19:45阅读:392来源:国知局
儿童化学实验教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教具,尤其涉及一种儿童化学实验教具。



背景技术:

化学无处不在,也是我们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一般在初中时才开始学习化学知识,而且大多化学实验在专门的实验室里进行,即专门的实验课。很多同学在进入初中后无法进入化学的世界,无法对化学产生浓厚的兴趣。所以需要在儿童时期就让孩子知道化学的重要,对化学产生浓厚的兴趣。

因此,亟待提出一种能够提高儿童学习化学的兴趣的实验教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了一种功能与结构相结合的儿童化学实验教具。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提供了一种儿童化学实验教具,包括:主体部,用于盛装试剂,试剂能产生化学反应并且反应之后重复间隔显示红、黄、绿三种颜色;壳体,主体部固定于壳体内部,其中,壳体的表面有至少一个开口,用以观察颜色的变化。

在某些实施例中,壳体包括六面体装置,六面体装置包括顶面、底面和四个侧面,至少一个开口设置于四个侧面中的至少一个侧面。

在某些实施例中,儿童化学实验教具中至少一个开口中的每一个为圆形。

在某些实施例中,六面体装置包括第一部件和第二部件,四个侧面包括第一侧面、第二侧面、第三侧面和第四侧面,顶面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与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邻接,第二部分与第三侧面和第四侧面邻接;第一部件包括第一侧面、第二侧面、顶面的第一部分和底面;第二部件包括第三侧面、第四侧面和顶面的第二部分;第一侧面与第三侧面枢转连接。

在某些实施例中,主体部包括颈部,颈部延伸于壳体的外侧且方向向上,试剂通过颈部进入主体部。

在某些实施例中,主体部还包括瓶盖,瓶盖与颈部螺纹连接。

在某些实施例中,主体部包括球形瓶,球形瓶的直径大于六面体的边长。

在某些实施例中,壳体的上表面包括固定机构,用于固定主体部的颈部。

在某些实施例中,上述的儿童化学实验教具,还包括:杆部,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杆部垂直于地面,杆部的第一端与壳体的下表面连接;底座,用于固定杆部,杆部的第二端与底座连接。

在某些实施例中,杆部的第二端的外表面设有螺纹;底座设孔,孔的内表面设螺纹,孔的内表面与杆部的第二端的外表面螺纹连接。

在某些实施例中,试剂包括:氢氧化钠、右旋葡萄糖和靛蓝胭脂红指示剂。

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通过在显示红黄绿三种颜色的反应主体外设置类似红绿灯灯头的教具或者类似整体红绿灯造型的教具,使得低年级的利用氢氧化钠、右旋葡萄糖和靛蓝胭脂红指示剂发生化学反应之后显示红黄绿三种颜色的变化来吸引孩子的注意,提高他们对化学的兴趣。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儿童化学实验教具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A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儿童化学实验教具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B是图2A的儿童化学实验教具的俯视图。

图2C是图2A的儿童化学实验教具的主视图的分解图。

图3A是图2A的儿童化学实验教具中的灯座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B是图3A的灯座的剖视图。

图4是图2A的儿童化学实验教具中的平底球形瓶的主视图。

图5是示出图2A的儿童化学实验教具的打开状态的示意图。

附图中各部件的标记如下:10-儿童化学实验教具、11-主体部、12-壳体、 20-灯头、21-灯杆、22-灯座、23-平底球形瓶、24-立方体外壳、25-加强筋、 26-固件、41-瓶身、42-瓶盖、50-第一部件、51-第二部件、52-卡扣。

具体实施方式

虽然利用氢氧化钠、右旋葡萄糖和靛蓝胭脂红指示剂发生化学反应之后显示红黄绿三种颜色的变化来吸引孩子的注意,提高他们对化学的兴趣。但是,这个反应仅仅以简易的瓶装为外形,并没有与自身的化学反应特点相结合,实验装置外形没有进行设计,这不能很好的吸引低年级学生学习化学的积极性。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儿童化学实验教具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儿童化学实验教具10包括主体部11和壳体12。主体部11用于盛装试剂,试剂能产生化学反应并且反应之后重复间隔显示红、黄、绿三种颜色。壳体12,主体部11固定于壳体12内部,其中,壳体12的表面有至少一个开口,用以观察颜色的变化。

例如,主体部11可以是球形,主体部11中的试剂可以是氢氧化钠、右旋葡萄糖和靛蓝胭脂红指示剂,壳体12可以是立方体,立方体的八个角最好做圆弧处理,壳体12表面有开口,用于观察主体部颜色的变化,球形的直径大于立方体的边长,球心和体对角线的交点重合,这样球形主体部11 的球形曲面就可以镶嵌于壳体12侧面的开口内,起到固定主体部的作用,同时这样的结构也符合红绿灯灯头的形状设计。当然,主体部11和壳体12 的固定方式不仅仅限于以上方式,例如,主体部11可以内接于壳体12中,并且与壳体焊接。

其中,主体部11可以是透明塑料材质,壳体12可以是黑色硬质塑料材质,这是因为塑料更安全,使用期限更长,黑色更贴近红绿灯外壳的颜色,更形象。当然,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不限于此,例如,主体部11可以是玻璃材质,壳体12可以是金属材质。

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通过将简易的球形主体部11固定于的壳体 12内,构成了一个类似于红绿灯灯头结构的教具,贴近生活,可以吸引低年级学生的注意,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壳体包括六面体装置,六面体装置包括顶面、底面和四个侧面,至少一个开口分别设置于四个侧面中的至少一个侧面。

具体而言,壳体可以是立方体、长方体、多面体或球形体等形状。例如,壳体是立方体,立方体包括顶面、底面和四个侧面,而为了模仿红绿灯灯头的设计,将开口设置于四个侧面,这样从立方体的侧面就可以看到主体部 11内红、黄、绿三种颜色的变化。当然,如果主体部11是具有颈部的球形体,颈部固定于壳体12的顶面,并且可以从颈部注入试剂,那么上述开口可以选择设置于四个侧面;如果主体部11是一个封闭的球形体,试剂预先已经注入球形体内,球形体内接固定于壳体12内,开口就可以设置于立方体的任何一个面,只要能看到主体部11内的红、黄、绿三种颜色的变化即可。

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壳体设置为六面体,上述开口设置于六面体的侧面,在结构上与我们生活中的红绿灯灯头几乎相同,更能提高低年级学生的兴趣。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至少一个开口中的每一个为圆形。

例如,主体部11可以是球形,壳体12可以是立方体,壳体12表面的开口可以是圆形,圆心可以位于立方体侧面对角线的交点,球形的直径大于立方体的边长,球心和体对角线的交点重合,这样球形主体部11的球形曲面就可以紧密镶嵌于壳体侧面的圆形开口内,这样的圆形开口可以更好的起到固定主体部11的作用,也可以使得侧面的设计更符合生活中的红绿灯灯头显示红黄绿颜色变化的结构的设计,更能吸引孩子的注意。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六面体装置包括第一部件和第二部件,四个侧面包括第一侧面、第二侧面、第三侧面和第四侧面,顶面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与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邻接,第二部分与第三侧面和第四侧面邻接;第一部件包括第一侧面、第二侧面、顶面的第一部分和底面;第二部件包括第三侧面、第四侧面和顶面的第二部分;第一侧面与第三侧面枢转连接。

具体而言,六面体装置可以是长方体、立方体等。六面体装置与主体部 11的固定方式可以是紧密镶嵌、焊接等方式。主体部11放入六面体装置中的方式可以是六面体装置的一个面打开,将主体部11放入其中,也可以是多个面打开放入其中。例如,六面体为立方体,主体部11为球形,球形的直径大于立方体的边长,球心和体对角线的交点重合,这样当球形主体部 11放入立方体后,球形主体部11的球形曲面就会镶嵌于壳体12侧面的开口内。而此时,球形主体很难放入立方体中。当立方体包括第一部件和第二部件,四个侧面包括第一侧面、第二侧面、第三侧面和第四侧面,顶面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与第一侧面和第二侧面邻接,第二部分与第三侧面和第四侧面邻接;第一部件包括第一侧面、第二侧面、顶面的第一部分和底面;第二部件包括第三侧面、第四侧面和顶面的第二部分;第一侧面与第三侧面枢转连接。这样,打开第二部分就很容易将主体部11相对大的放入壳体12中。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主体部包括颈部;颈部延伸于壳体的外侧且方向向上,试剂通过颈部进入主体部。

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颈部的结构设计可以让低年级的学生自己直接用滴管将能产生颜色变化的实验溶液注入主体部11中,可以直接自己操作化学实验的整个过程,亲身体验颜色的变化带来的乐趣,增加了低年级学生的参与感。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主体部还包括瓶盖,瓶盖与颈部螺纹连接。

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瓶盖的设计和与颈部的连接方式的设计可以使得晃动此儿童化学实验教具时主体部11的试剂不易洒出。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主体部包括球形瓶,球形瓶的直径大于六面体的边长。

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球形瓶的结构设计更类似于红绿灯的灯头的结构设计。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壳体的上表面包括固定机构,用于固定主体部的颈部。

例如,六面体为立方体,主体部11为球形,球形的直径大于立方体的边长,球心和体对角线的交点重合,这样当球形主体部11放入立方体后,仅仅依靠球形主体部11的球形曲面镶嵌于壳体12侧面的开口处来固定球形主体部11,在注入主体部11的试剂需要定时或不定时的晃动上述的儿童化学实验教具才能产生颜色变化的情况下,这种固定方式会有欠缺之处。然而,在立方体的顶面设置固定机构将颈部完全固定住起到了更好的固定作用。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上述儿童化学实验教具还包括:杆部,包括第一端和第二端,杆部垂直于地面,杆部的第一端与壳体的下表面连接;底座,用于固定杆部,杆部的第二端与底座连接。

具体而言,杆部的第一端与壳体的下表面连接的连接方式可以是固定连接、螺纹连接等方式,杆部的第二端与底座的连接方式可以是固定连接、螺纹连接等方式。而且如果连接方式都选择螺纹连接,一旦一个部件损坏,不影响其他部件的使用。其中,杆部和底座都可以是黑色硬质塑料材质,底座可以做圆角设计,这样更安全,使用期限更长,黑色更贴近红绿灯整体外形的颜色。壳体的投影面积可以小于等于底座的投影面积,这样可以使得上述儿童化学实验教具放置时更加稳定。

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杆部和底座的结构设计更符合红绿灯整体的结构设计。当试剂需要晃动才能发生颜色变化时,杆部的结构设计也可以使得低年级的学生可以手握杆部晃动上述儿童化学实验教具,防止脱手使实验器材掉落,也更方便。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杆部的第二端的外表面设有螺纹;底座设孔,孔的内表面设螺纹,孔的内表面与杆部的第二端的外表面螺纹连接。

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上述儿童化学实验教具的高度是基于低年级学生平均坐姿高度与视线高度设计的,必然有的学生身高偏高或者偏低,所以螺纹孔的设计可以调节上述儿童化学实验教具的总高度,使得低年级的学生在进行化学反应的过程中保持舒适。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试剂包括:氢氧化钠、右旋葡萄糖和靛蓝胭脂红指示剂。

具体而言,试剂并不仅仅限于氢氧化钠、右旋葡萄糖和靛蓝胭脂红指示剂的组合,所有能重复间隔显示红、黄、绿三种颜色的试剂都可以作为主体部盛放的试剂。

图2A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儿童化学实验教具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如图2A所示,儿童化学实验教具包括灯头20、灯杆21和灯座22。灯头20包括平底球形瓶23和立方体外壳24。立方体外壳24是黑色的立方体塑件,包括侧面、顶面和底面。侧面四面镂空,球形面镶嵌于外壳侧面的镂空处使得平底球形瓶23固定于立方体外壳24内。如图2B所示,立方体外壳24的顶面包括:一个相似正方形的通孔,通孔位于顶面的中心位置;以通孔的每条边的中点为起点垂直于通孔边的四条直线加强筋25,加强筋25 的长度可以为通孔边长的1/4;以顶面对角线的交点为圆心,四分之一通孔的边长为半径的两个半圆形固件26,其中,半圆形固件26是被顶面的对角线割裂开的。

图2C是图2A的儿童化学实验教具的主视图的分解图。

如图2C所示,立方体外壳24底面为实体平面且包括一体成型的连接件 27,连接件27与灯杆21的第一端螺纹连接,灯杆21的第二端又与灯座螺纹连接。如图2C、图3A和图3B所示,灯座22为梯形体,梯形体的中间设置一个孔,孔的内表面设置螺纹,与灯杆的螺纹相配合,这样能够通过此螺纹连接来调节灯杆的高度,从而使得低年级的学生可以按照其视线高度来调节红绿灯装置。如图4所示,平底球形瓶23包括瓶身41和瓶盖42。瓶身41为球形,透明塑料材质,瓶颈向上,试剂可以通过瓶颈进入瓶身41处,瓶颈处有螺纹,与瓶盖螺纹连接,可以保证瓶身41里的试剂不易漏出。

图5是示出图2A的儿童化学实验教具的打开状态的示意图。

如图2A、图2B、图4和图5所示,立方体外壳24包括第一部件50和第二部件51。第一部件50包括一体成型的两个相邻的侧面、沿对角线分开的二分之一的顶面和整个底面,它们可以是一体成型,也可以是分别制造然后通过焊接等固定连接制成一体。第二部件51包括另外两个的相邻侧面,它们可以是一体成型,也可以是分别制造然后通过焊接等固定连接制成一体。第一部件50和第二部件51一边枢转连接,另一边卡扣连接。使用之前打开卡扣52,展开第一部件50和第二部件51,将平底球形瓶23先放在有底面的第一部件50中,将平底球形瓶23的球形曲面放在第一部件50两个侧面的镂空处,将平底球形瓶23的颈部卡在第一部件50顶面的半圆形固件 26处。合上第二部件51,将卡扣式连接件扣合,平底球形瓶23的球形曲面镶嵌于第一部件50和第二部件51的镂空处,平底球形瓶23的颈部被固定于两个合并的半圆形固件26中,这样平底球形瓶23就会紧密的固定在立方体外壳24中。此时低年级的学生就可以用吸管将氢氧化钠、右旋葡萄糖、靛蓝胭脂红溶液分别滴入平底球形瓶23中,拧紧瓶盖42,手握灯杆21处摇晃儿童化学实验教具,就可以从立方体外壳24的镂空处看到平底球形瓶 23中的液体由黄色变为红色,然后立即变为绿色,后又立即变为红色,最后缓缓变为黄色,之后再摇晃就可以重复上述的颜色变化,从而使得低年级的学生在经历整个化学变化的过程中无意中加强了自己对化学的兴趣。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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