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箱工艺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309042阅读:466来源:国知局
灯箱工艺品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艺品应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灯箱工艺品。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对生活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人们生活或工作的场所,装饰些相适宜的工艺品,如在桌上或墙壁上装饰一个工艺品,能够产生美化环境的效果。随着制作工艺的发展,出现了灯光装饰品,具有一定的观赏性和装饰性。
[0003]对于一些特定的休闲场所(如酒吧、咖啡厅)而言,其对灯光装饰品的要求尤其严格,光线太亮则容易破坏休闲场所整体的灯光氛围,光线太暗则无法很好地展示装饰品。而目前灯光装饰品普遍存在着结构复杂、成本高、灯光不协调、用途单一的情况。
【实用新型内容】
[0004]基于上述原因,需要提供一种灯箱工艺品,用以解决目前灯光装饰品结构复杂、成本高、灯光不协调、用途单一的问题。
[000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灯箱工艺品,其包括具有空间构型的底座,所述底座包括展示面以及与该展示面相邻的侧壁,所述侧壁上设置有一个或多个灯泡。
[0006]进一步地,所述底座上还设置有电源和控制开关,所述电源通过控制开关控制所述灯泡。
[0007]进一步地,所述电源为干电池、蓄电池或插座电源。
[0008]进一步地,所述展示面的数量为两个,所述电源设置于两个展示面与侧壁形成的容腔内。
[0009]进一步地,所述灯泡的数量为多个,且均匀分布于所述底座的侧壁。
[0010]进一步地,所述灯泡为LED灯。
[0011]进一步地,所述底座的材质为为木质、金属、塑料、硬纸板中的一种或几种。
[0012]进一步地,所述侧壁突出所述展示面形成围板,所述围板与所述展示面形成沉槽。
[0013]上述技术方案所述的灯箱工艺品,其包括具有空间构型的底座,所述底座包括展示面以及与该展示面相邻的侧壁,所述侧壁上设置有一个或多个灯泡。在应用过程中,展示面上可以绘制有图案,侧壁的灯泡可以作为光源,营造出具有规则形状的灯光效果,造型美观,装饰效果强。此外,由于灯泡设置于底座的侧壁,不仅不会遮挡影响展示面中的图案展示,同时当将底座的侧壁悬挂于墙体上时,侧壁的灯泡还可以作为周围物体的光源,照亮周围物体,观测者在远处就可以通过观察侧壁的灯泡注意到该灯箱工艺品的存在,灯箱整体呈现出一个三维立体展示的效果,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另外,本灯箱工艺品结构设计简单,制作起来也不会太复杂,从而节约了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0014]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0015]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灯箱工艺品竖直放置后的左视图;
[0016]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灯箱工艺品竖直放置后的主视图;
[0017]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灯箱工艺品竖直放置后的右视图。
[0018]附图标记说明:
[0019]1、底座;
[0020]2、侧壁;
[0021]31、凸部;32、凹部;
[0022]4、展示面;41、围板;42、沉槽;
[0023]5、灯泡;
[0024]6、壁挂结构;
[0025]7、电源容置口;
[0026]8、灯座。
【具体实施方式】
[0027]为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构造特征、所实现目的及效果,以下结合实施方式并配合附图详予说明。
[0028]如图1至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灯箱工艺品,其包括具有空间构型的底座I,所述底座包括展示面4以及与该展示面相邻的侧壁2,所述侧壁2上设置有一个或多个灯泡5。在本实施方式中,所示底座上设置有多个连接孔,所示连接孔上设置有灯座8,所示灯泡5设置于所述灯座8上。优选的,所述灯泡的数量为多个,且均匀分布于所述底座的侧壁。这样,可以使得灯泡在接通电源上,灯泡所呈现出来的光源规则分布,且由于至少有一个灯泡设置于侧壁,使人在远处就可以注意到该灯箱工艺品的存在。展示面加上侧壁设置的灯泡,可以使得灯箱工艺品呈现出一个三维立体展示效果,相较于仅有展示面的二维展示效果而言,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0029]所述底座的侧壁可以包括一个面,也可以包括多个面。在某些实施例中,在底座的侧壁上还设置有壁挂结构6,所述壁挂结构6用于将所述底座悬挂于墙体上。在使用时可以将在墙体上钉入铁钉,而后将壁挂结构悬挂于铁钉下,从而使得底座整体固定于墙体上,需要取下时,只需将壁挂结构与铁钉分离开来即可,简单方便。为了增强灯箱的观赏性,所述底座的展示面4边缘设置有一圈围板41,所述围板与底座的侧壁形成沉槽42 ο优选的,可以在所述沉槽位置绘制图案,可以让灯箱整体变得更加美观。围板的设置可以有效保护沉槽内的图案不易于损坏,同时围板作为边框将沉槽内的图案装裱起来,使得看起来更加美观大方。
[0030]在某些实施例中,所述底座在侧壁设置有凸部31和凹部32,所述凸部31的数量为两个,分别设置于所述侧壁的两端,所述凹部位于所述两个凸部之间。底座的侧壁中部为凹部,可以使得底座在被观察时,具有一曲线形结构,更加美观,同时中部向里凹,也有利于节约灯箱生产所需材料,降低成本。优选的,所述壁挂结构设置于所述凸部上。上下两个壁挂结构的设置,有利于底座悬挂于墙体,壁挂结构设置于底座侧壁两端的凸部上,使得底座侧壁的布局更加合理。
[0031]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展示面的数量为两个,所述电源设置于两个展示面与侧壁形成的容腔内。所述电源通过控制开关控制所述灯泡,所述电源为干电池、蓄电池或插座电源。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电源为干电池,并可以将电源容置口7和控制开关设置于凹部上,使用时先在电源容置口中放入干电池,而后可以通过凹部上的控制开关控制底座侧壁的灯泡发亮,起到照明和装饰的作用。
[0032]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灯泡为LED灯。LED灯是一种常见的灯泡类型,使用起来节能环保,且其与底座相结合后,可以营造出具有规则形状的灯光效果,造型美观,装饰效果强。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底座的材质为所述底座的材质为为木质、金属、塑料、硬纸板中的一种或几种。木质、金属、塑料、硬纸板都是常见的装饰品材质,原料来源广,生产产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节约成本。
[0033]上述技术方案所述的灯箱工艺品,其包括具有空间构型的底座,所述底座包括展示面以及与该展示面相邻的侧壁,所述侧壁突出所述展示面形成围板,所述围板与所述展示面形成沉槽,所述侧壁上设置有一个或多个灯泡。在应用过程中,展示面上可以绘制有图案,侧壁的灯泡可以作为光源,营造出具有规则形状的灯光效果,造型美观,装饰效果强。此夕卜,由于灯泡设置于底座的侧壁,不仅不会遮挡影响展示面中的图案展示,同时当将底座侧壁悬挂于墙体上时,侧壁的灯泡还可以作为周围物体的光源,照亮周围物体,使人在远处就可以注意到该灯箱工艺品的存在。展示面加上侧壁设置的灯泡,可以使得灯箱工艺品呈现出一个三维立体展示效果,相较于仅有展示面的二维展示效果而言,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另外,本灯箱工艺品结构设计简单,制作起来也不会太复杂,从而节约了生产成本。
[0034]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终端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终端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或“包含……”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终端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要素。此夕卜,在本文中,“大于”、“小于”、“超过”等理解为不包括本数;“以上”、“以下”、“以内”等理解为包括本数。
[0035]尽管已经对上述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灯箱工艺品,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具有空间构型的底座,所述底座包括展示面以及与该展示面相邻的侧壁,所述侧壁上设置有一个或多个灯泡;所述底座上还设置有电源和控制开关,所述电源通过控制开关控制所述灯泡;所述展示面的数量为两个,所述电源设置于两个展示面与侧壁形成的容腔内;所述侧壁突出所述展示面形成围板,所述围板与所述展示面形成沉槽。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箱工艺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为干电池、蓄电池或插座电源。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箱工艺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泡的数量为多个,且均匀分布于所述底座的侧壁。4.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灯箱工艺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泡为LED灯。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箱工艺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材质为木质、金属、塑料、硬纸板中的一种或几种。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灯箱工艺品,其包括具有空间构型的底座,所述底座包括展示面以及与该展示面相邻的侧壁,所述侧壁上设置有一个或多个灯泡。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成本低、用途多样,在使用时可以从不同角度观察,均能呈现出良好的灯光效果,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
【IPC分类】B44C5/00, F21V19/00, F21S9/02, F21Y115/10, F21V23/04
【公开号】CN205220188
【申请号】CN201520570873
【发明人】林丽芹
【申请人】福州汇益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11日
【申请日】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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