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着色隐形眼镜,所述着色隐形眼镜包含:
透明保护层,所述透明保护层由至少一种第一亲水性单体及第一增粘剂聚合而成;
有色层,所述有色层由至少一种第二亲水性单体、粘着树脂及第二增粘剂聚合而成并且包含色料;以及
镜片层,所述镜片层由水胶或硅水胶组成;
其中,所述有色层位于所述透明保护层与所述镜片层之间,并且所述第一增粘剂和所述第二增粘剂中的至少一种为改质的聚乙烯基吡咯烷酮,所述第一增粘剂和所述第二增粘剂由可聚合单体经聚合反应后,再与(甲基)丙烯酸-2-异氰酸基乙酯反应而制得,其中所述可聚合单体选自由N-乙烯基吡咯烷酮单体、甲基丙烯酸-2-羟乙酯单体及乙烯基乙酰胺单体所组成的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着色隐形眼镜,其中所述第一亲水性单体和所述第二亲水性单体分别选自由N-乙烯基吡咯烷酮、甲基丙烯酸-2-羟乙酯、甲基丙烯酸月桂酯、N,N’-二甲基丙烯酰胺、甲基丙烯酸、N,N’-二乙基丙烯酰胺、N-异丙烯酰胺、2-羟乙基丙烯酸、乙酸乙烯、N-丙烯酰基吗啉、2-二甲基氨乙基丙烯酸或上述的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着色隐形眼镜,其中所述第一增粘剂为改质的聚乙烯基吡咯烷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着色隐形眼镜,其中所述第一增粘剂占所述透明保护层总重的25-55重量百分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着色隐形眼镜,其中所述第二增粘剂为改质的聚乙烯基吡咯烷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着色隐形眼镜,其中所述第二增粘剂占所述有色层总重的9-25重量百分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着色隐形眼镜,其中所述第一增粘剂与所述第二增粘剂都为改质的聚乙烯基吡咯烷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着色隐形眼镜,其中所述第一增粘剂及所述第二增粘剂共占所述透明保护层及所述有色层总重的34-80重量百分比。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着色隐形眼镜,其中所述粘着树脂选自由聚氨酯树脂、丙烯酸树脂及酚醛树脂所组成的组。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着色隐形眼镜,其中形成所述有色层及所述透明保护层的组合物进一步包括引发剂、交联剂、消泡剂、分散剂、抗蓝光试剂或UV吸收剂或它们的组合。
11.一种用于形成着色隐形眼镜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
亲水性单体;以及
增粘剂;
其中,所述增粘剂为改质的聚乙烯基吡咯烷酮,所述增粘剂由可聚合单体经聚合反应后,再与(甲基)丙烯酸-2-异氰酸基乙酯反应而制得,其中所述可聚合单体选自由N-乙烯基吡咯烷酮单体、甲基丙烯酸-2-羟乙酯单体及乙烯基乙酰胺单体所组成的组。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亲水性单体选自由N-乙烯基吡咯烷酮、甲基丙烯酸-2-羟乙酯、甲基丙烯酸月桂酯、N,N’- 二甲基丙烯酰胺、甲基丙烯酸、N,N’-二乙基丙烯酰胺、N-异丙烯酰胺、2-羟乙基丙烯酸、乙酸乙烯、N-丙烯酰基吗啉、2-二甲基氨乙基丙烯酸或上述的组合。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合物,进一步包含粘着树脂及色料。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用于形成所述着色隐形眼镜中的透明保护层。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用于形成所述着色隐形眼镜中的有色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