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背投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一个或者若干个背投单元;
所述背投单元包括投影机、屏幕和反射镜;
所述投影机设置在屏幕后方,用于向外射出影像信息;
所述反射镜设置在屏幕后方,用于将所述投影机射出的影像信息反射到所述屏幕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投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投单元包括2-5块所述反射镜,相邻两块反射镜之间呈夹角设置,用于承接并反射投影机的所有影像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投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投显示装置包括2块以上的所述背投单元,2块以上背投单元的屏幕拼接在一起形成一个平面的或者曲面的投影幕墙。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背投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相邻所述屏幕之间的光学缝隙小于1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投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投显示装置包括左背投组、中背投组和右背投组,左背投组、中背投组和右背投组分别包括1个或者若干个所述背投单元;
左背投组的屏幕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平面的左投影幕墙;
中背投组的屏幕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平面的中投影幕墙;
右背投组的屏幕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平面的右投影幕墙;
所述左投影幕墙、中投影幕墙和右投影幕墙依次连接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背投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投影幕墙、中投影幕墙和右投影幕墙的高度一致。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背投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投影幕墙与所述中投影幕墙之间、所述中投影幕墙与右投影幕墙之间分别成夹角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背投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左投影幕墙与所述中投影幕墙之间的夹角、所述中投影幕墙与右投影幕墙之间的夹角为100-160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投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投单元还包括壳体,所述投影机、屏幕和反射镜固定设置在所述壳体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背投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投单元包括4块所述反射镜;所述投影机设置在所述背投单元的上部,所述投影机背靠所述屏幕设置;4块所述反射镜设置在背投单元的中下部,分别从左、中、右和下四个方向面对所述投影机镜头设置,4块所述反射镜倾斜设置用于将投影机的影像信息反射到所述屏幕的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