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包含4组5层镜片的镜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91414阅读:35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包含4组5层镜片的镜头。



背景技术:

随着光学技术的演进,人类得以将日常生活中眼睛所能看到的景物的影像或人眼看不到的影像(如红外线影像)以静态的或动态的方式保存下来,而照相机或摄像机则是用以实现此功能的产品。

照相机或摄像机的主要架构是一个影像传感器或感光底片搭配一个镜头,其中镜头是用以将外界的景物成像于影像传感器或感光底片上;镜头可以包含一个镜片或多个镜片,为了达到良好的成像效果,镜头可以采用多个镜片的架构;在多个镜片的架构中,相邻两镜片之间的间距的精准度是决定镜头的光学成像品质的关键之一。此外,为了避免杂散光通过镜头射入影像传感器或感光底片而影像成像品质,相邻两镜片之间可配置有遮光片,以阻挡杂散光。

但是目前常用的镜头的镜头成像效果较低,成像质量较差,且还由于镜片使用的型号不同,并不能弥补大变焦带来的色差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安装方便,操作简单,可弥补大变焦带来的色差问题,提高成像质量,增加镜头成像效果,适用范围广,使用寿命长,具有安全可靠作用的包含4组5层镜片的镜头。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包含4组5层镜片的镜头,包括镜桶、镜桶盖、第一镜片、第二镜片、第三镜片和两层镜片组,所述镜桶上设有一个呈阶梯状设置的凹槽,所述镜桶上还设有与所述凹槽相连通设置的拍摄孔,所述第一镜片卡设在凹槽内底部,所述第一镜片上部设置有小压圈,所述两层镜片组固定在小压圈上,所述第二镜片下部与两层镜片组相抵,所述第二镜片上部设置有中层压圈,所述第三镜片固定在中层压圈上,所述第三镜片上部设置有螺纹压圈,所述镜桶上套设有金属圈,所述镜桶盖与镜桶螺纹配合,所述镜桶盖下部与金属圈相抵。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螺纹压圈卡设在镜桶内,所述螺纹压圈通过镜桶盖固定在镜桶内,所述第一镜片、第二镜片和第三镜片均为ED镜片。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镜桶外壁上设有防滑纹。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中层压圈配合设置在凹槽内。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镜片的直径大于拍摄孔直径。

本实用新型一种包含4组5层镜片的镜头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使用、安装方便,操作简单,可弥补大变焦带来的色差问题,提高成像质量,增加镜头成像效果,适用范围广,使用寿命长,具有安全可靠的作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包含4组5层镜片的镜头的爆炸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包含4组5层镜片的镜头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包含4组5层镜片的镜头的镜桶结构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包含4组5层镜片的镜头的镜桶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图2、图3和图4所示的一种包含4组5层镜片的镜头,包括镜桶1、镜桶盖2、第一镜片3、第二镜片4、第三镜片5和两层镜片组6,所述镜桶1上设有一个呈阶梯状设置的凹槽7,所述镜桶1上还设有与所述凹槽7相连通设置的拍摄孔(未图示),所述第一镜片3卡设在凹槽7内底部,所述第一镜片3上部设置有小压圈 8,所述两层镜片组6固定在小压圈8上,所述第二镜片4下部与两组镜片6组相抵,所述第二镜片4上部设置有中层压圈9,所述第三镜片5固定在中层压圈9上,所述第三镜片5上部设置有螺纹压圈 10,所述镜桶1上套设有金属圈11,所述镜桶盖2与镜桶1螺纹配合,所述镜桶盖2下部与金属圈11相抵。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螺纹压圈10卡设在镜桶 1内,所述螺纹压圈10通过镜桶盖2固定在镜桶1内,所述第一镜片3、第二镜片4和第三镜片5均为ED镜片。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镜桶1外壁上设有防滑纹 101。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中层压圈9配合设置在凹槽7内。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第一镜片3的直径大于拍摄孔(未图示)直径。

本实用新型一种包含4组5层镜片的镜头具有以下优点:使用时,通过所设的第一镜片、第二镜片、第三镜片以及两层镜片组,可增加镜头在成像时的质量,增加镜头成像效果,而通过将第一镜片、第二镜片和第三镜片均设置为ED镜片,可弥补大变焦带来的色差问题,提高成像质量,通过本镜头的整体结构设置,可便于对本镜头的安装及拆卸,便于后期的清理以及维护。其结构简单,使用、安装方便,操作简单,可弥补大变焦带来的色差问题,提高成像质量,增加镜头成像效果,适用范围广,使用寿命长,具有安全可靠的作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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