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长条防眩透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647117发布日期:2020-01-10 14:58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一种长条防眩透镜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眩透镜,特别涉及一种长条防眩透镜。



背景技术:

透镜是用透明物质制成的表面为球面一部分的光学元件,镜头是由几片透镜组成的,有塑胶透镜和玻璃透镜两种,玻璃透镜比塑胶贵。通常摄像头用的镜头构造有:1p、2p、1g1p、1g2p、2g2p、4g等,透镜越多,成本越高。因此一个品质好的摄像头应该是采用玻璃镜头的,其成像效果要比塑胶镜头好,在天文、军事、交通、医学、艺术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现有透镜大多是注塑型,基于注塑模具自身的工艺要求,透镜的尺寸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够防眩以及结构防水性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长条防眩透镜,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不能够防眩以及结构防水性较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长条防眩透镜,包括长条透镜本体,所述长条透镜本体顶端的两侧均固定设有长卡条,其中一个所述长卡条的顶端卡合连接有第一透镜卡座,其中另一个所述长卡条的顶端卡合连接有第二透镜卡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透镜卡座的顶端和第二透镜卡座的顶端均固定连接有磁性块。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长条透镜本体底端的中部固定设有第一压制纹路,所述长条透镜本体底端的两侧固定设有第二凸起纹路。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透镜卡座和第二透镜卡座均由软性材料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长条透镜本体和两个长卡条均为一体化结构,所述长条透镜本体、第一压制纹路和第二凸起纹路均为挤出压制成型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一种长条防眩透镜,通过设有的第一压制纹路和第二凸起纹路,使得长条透镜本体具备防眩光效果,可以制作出不同光束角,通过设有的第一透镜卡座和第二透镜卡座,第一透镜卡座和第二透镜卡座采用软性材料制成,使得结构防水性变强,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长条透镜本体挤出压制成型,降低透镜尺寸的局限性,比较环保,造价低廉,实用性强,易于推广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长条透镜本体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长条透镜本体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长条透镜本体;2、第一压制纹路;3、长卡条;4、第一透镜卡座;5、第二透镜卡座;6、第二凸起纹路;7、磁性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长条防眩透镜,包括长条透镜本体1,长条透镜本体1顶端的两侧均固定设有长卡条3,其中一个长卡条3的顶端卡合连接有第一透镜卡座4,其中另一个长卡条3的顶端卡合连接有第二透镜卡座5。

优选的,第一透镜卡座4的顶端和第二透镜卡座5的顶端均固定连接有磁性块7,磁性块7便于快速安装第一透镜卡座4和第二透镜卡座5

优选的,长条透镜本体1底端的中部固定设有第一压制纹路2,长条透镜本体1底端的两侧固定设有第二凸起纹路6,使得长条透镜本体1具备防眩光效果,可以制作出不同光束角。

优选的,第一透镜卡座4和第二透镜卡座5均由软性材料制成,使得长条透镜本体1结构的防水性变强。

优选的,长条透镜本体1和两个长卡条3均为一体化结构,长条透镜本体1、第一压制纹路2和第二凸起纹路6均为挤出压制成型结构,降低长条透镜本体1尺寸的局限性,比较环保。

具体使用时,本实用新型一种长条防眩透镜,采用挤出压制成型的方式,使得长条透镜本体1挤出成型,降低长条透镜本体1尺寸的局限性,比较环保,长条透镜本体1上设有的第一压制纹路2和第二凸起纹路6,使得长条透镜本体1具备防眩光效果,可以制作出不同光束角,通过设有的第一透镜卡座4和第二透镜卡座5,分别与对应的长卡条3相连接,且第一透镜卡座4和第二透镜卡座5采用软性材料制成,使得结构防水性变强,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长条透镜本体1挤出压制成型,降低透镜尺寸的局限性,比较环保,造价低廉,实用性强,易于推广的优点。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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