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03329阅读:14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灯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ー种照明领域,尤其是指ー种灯具。
背景技术
在固定式防爆灯具中,由于固定式灯具的重量较重,且防爆灯具本身又没有专门的提手,在运输和安装的过程中给服务人员造成很大的麻烦;同时,又由于防爆灯具的特殊要求,使其上、下盖的间隙很小,在防爆灯具维护或者维修的时候经常需要借助工具来打开,这直接影响安装维护的效率。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ー种灯具,其可通过可将把手拉伸、旋转将把手固定于灯具的不同部 位,通过把手的拉伸和旋转不仅能够实现灯具上壳体的开启,又可以作为整个灯具的提手用来移动灯具。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ー种灯具,其包括有上壳体和下壳体,所述下壳体和上壳体之间密封连接,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把手,所述把手包括有动把手、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一端连接的旋转部、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连接的旋紧部、及多个固定柱,所述旋紧部与任一所述固定柱配合,所述旋转部设于所述下壳体的上端,至少ー个所述固定柱设于所述上壳体上,至少ー个所述固定柱设于所述下壳体的上端;当所述旋紧部与下壳体固定柱配合时,所述动把手作为开启下壳体的开启把手;当所述旋紧部与上壳体固定柱配合时,所述动把手作为整个灯具的移动把手。其中,所述固定柱包括设于所述上壳体上的第一固定柱、设于所述下壳体上端的第二固定柱,所述旋转部固定连接于下壳体上且相对于下壳体转动,所述旋紧部与所述第一固定柱、或所述第二固定柱配合,当所述旋紧部与所述第二固定柱配合时,动把手作为开启壳体的开启把手;当所述旋紧部与所述第一固定柱配合时,动把手作为整个灯具的移动把手。其中,固定于所述上壳体上的、及固定于所述下壳体上的所述固定柱分别与所述旋转部固定在下壳体上的固定位的连线之间的夹角为0-90度。其中,所述旋转部包括有所述旋紧销和固定于下壳体上的固定脚座,且所述旋紧销的一端与所述固定脚座之间卡接后可相对转动,所述旋紧销的另一端与所述动把手的第
一端固定连接。其中,所述旋紧部包括有所述旋紧螺柱和旋紧套管,所述旋紧套管的两端分别卡接固定旋紧螺柱的一端和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所述旋紧螺柱的另一端与所述固定柱螺纹固定连接。其中,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及所述旋紧螺柱分别与所述旋紧套管套装卡接,且所述旋紧套管的内径大于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及所述旋紧螺柱的外径。其中,所述动把手包括第一弯折部、第二弯折部及套管,所述第一弯折部与所述第二弯折部的相邻一端分别与所述套管套装卡接,且所述套管的内径大于所述第一弯折部、及所述第二弯折部的外径,所述第一弯折部的另一端与所述旋转销固定连接,而所述第ニ弯折部的另一端卡接固定于旋紧螺柱上。其中,所述第一弯折部与所述套管套接的一端为空心管,且其内径大于所述第二弯折部的外径。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发明灯具,其通过该改变把手的结构,使把手既能够实现开启壳体、又能够移动灯具的功能,大大減少了在安装维护过程中由于灯具的认为移动而产生的损坏,降低了服务成本,且由于开启上壳体的便捷性极大的提高了维护的工作效率。


图I为本发明灯具的使用状态ー结构示意图ー;图2为本发明灯具的使用状态ー结构示意图ニ ;图3为本发明灯具的使用状态ー的剖视图;图4为图3的局部方法图;图5为本发明灯具的使用状态ニ的结构示意图;图6为图5的剖视图。附图中各标号对应的名称分别为下壳体1,上壳体2,旋紧销4,固定脚座5,旋紧螺柱6,旋紧套管7,把手10,第一弯折部11,及第ニ弯折部12,套管13,第一固定柱31,第二固定柱32。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如图I及图2所示,其示意了本发明灯具的使用状态ー的结构示意图。本发明灯具,其包括有固定有透明件的下壳体I、用于容置电器设备的上壳体2,下壳体I和上壳体2之间密封连接,还包括把手10,所述把手10的第一端固定于所述下壳体I的上端,所述把手10的第二端固定于下壳体I的上端(如图3及图4所示)或固定于所述上壳体2 (如图5所示)上。当所述把手10的第二端固定于下壳体I的上端吋,能够实现灯具下壳体I的开启;当所述把手10的第二端固定于所述上壳体2时,所述把手10可以作为整个灯具的提手用来移动灯具。因为下壳体I和上壳体2之间要实现高级别的密封连接,所以当旋开下壳体I和上壳体2之间固定用的螺钉后,下壳体I和上壳体2之间的内腔会产生负压力,开启下壳体I和上壳体2就会很费力,本发明中的把手10结构,可以更加方便维护人员开启操作以及安装时的闭合操作。在这里,上述把手10包括有动把手、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一端连接的旋转部、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连接的旋紧部、及多个固定柱,所述旋紧部与任一所述固定柱配合,所述旋转部设于所述下壳体的上端,至少ー个所述固定柱设于所述上壳体2上,至少ー个所述固定柱设于所述下壳体I的上端。当所述旋紧部与下壳体I固定柱配合时,所述动把手作为开启下壳体的开启把手;当所述旋紧部与上壳体2固定柱配合时,所述动把手作为整个灯具的移动把手。
在本实施例中,固定于所述上壳体2上的所述固定柱、及固定于所述下壳体I上端的所述固定柱分别与所述旋转部固定在下壳体I上的固定位连线之间的夹角为0-90度。固定柱的设计是根据灯具大小的需要来设定的,优选两个。以下结合

本发明的最优实施例。如图2和图6所示,所述把手10其包括有动把手、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一端连接的旋转部、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连接的旋紧部、及设于所述上壳体2上的第一固定柱31、设于所述下壳体I上端的第二固定柱32,所述旋转部固定连接于下壳体I上,且相对于下壳体I转动,所述旋紧部与所述第一固定柱31、或所述第二固定柱32配合。如图2所示,所述旋紧部与所述第二固定柱32配合,动把手可作为开启壳体的开启把手,如图6所示,所述旋紧部与所述第一固定柱31配合,动把手可作为整个灯具的移动把手。如图I所述,本优选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柱31、及所述第二固定柱32分别与固定脚座5固定位之间的连线的 夹角为90度,其可实现灯具下壳体I的开启,及作为把手移动灯具。如图3至4所示,上述旋转部包括有旋紧销4和固定于下壳体I上的固定脚座5,且所述旋紧销4的一端与所述固定脚座5之间卡接后可相对转动,旋紧销4的另一端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一端固定连接。如图3至4所示,上述旋紧部包括有旋紧螺柱6和旋紧套管7,所述旋紧套管7的两端分别卡接固定旋紧螺柱6的一端和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所述旋紧螺柱6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固定柱31或第二固定柱32的螺纹固定连接。在这里,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及所述旋紧螺柱6分别与所述旋紧套管7套装卡接,且所述旋紧套管7的内径略大于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及所述旋紧螺柱6的外径,使得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不仅能够套入所述旋紧套管7内,且能够在所述旋紧套管7内实现一定距离的相对移动。这里的旋紧螺柱6与第一固定柱31之间的固定连接方式可以采用螺纹连接,当然本发明不限于螺纹连接,也可以采用卡接方式等等。旋紧螺柱6和旋紧套管7之间通过卡接后,也可以采用螺纹连接的方式,这样旋转旋紧套管7时即可将旋紧螺柱6固定于第一固定柱31或第二固定柱32上。进ー步为了能够使所述动把手能够根据不同需求调整其长度,如图3至4所示,所述动把手包括第一弯折部11、第二弯折部12及套管13,所述第一弯折部11与所述第二弯折部12的相邻一端分别与所述套管13套装卡接,且所述套管13的内径略大于所述第一弯折部11、及所述第二弯折部12的外径,所述第一弯折部11的另一端与所述旋转销4固定连接,而所述第二弯折部12的另一端卡接固定于旋紧螺柱6上。更优选的是,所述第一弯折部11与所述套管13套接的一端为空心管,且第一弯折部11的内径大于所述第二弯折部12的外径,可实现所述第二弯折部12与所述第一弯折部11套接,使所述动把手为三段伸縮把手。在使用时,如图I和图5所示,若开始时,所述第二弯折部12固定于所述第一固定柱31处;当需要将把手作为开启上壳体2的手把时,先旋开所述旋紧螺柱6,拉起所述第二弯折部12,将所述旋紧螺柱6与第一固定柱31完全拉开,然后旋转90度,使所述旋紧螺柱6与所述第二固定柱32对准,再将所述旋紧螺柱6旋入第二固定柱32,即可;相同动作,亦可完成将第二弯折部12从第二固定柱32到第一固定柱31,仅是所述第二弯折部12的旋转方向不同。在旋转移动的过程中,所述动把手的长度可根据所述固定脚座5与第一固定柱31、第二固定柱32之间的距离不同,而拉长或缩短所述动把手,适应不同的需求。
以上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并不以此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在不违反本发明构思的基础上所作的任何替换与改进,均属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ー种灯具,其包括有上壳体和下壳体,所述下壳体和上壳体之间密封连接,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把手,所述把手包括有动把手、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一端连接的旋转部、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连接的旋紧部、及多个固定柱,所述旋紧部与任一所述固定柱配合,所述旋转部设于所述下壳体的上端,至少ー个所述固定柱设于所述上壳体上,至少ー个所述固定柱设于所述下壳体的上端;当所述旋紧部与下壳体固定柱配合时,所述动把手作为开启下壳体的开启把手;当所述旋紧部与上壳体固定柱配合时,所述动把手作为整个灯具的移动把手。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柱包括设于所述上壳体上的第一固定柱、设于所述下壳体上端的第二固定柱,所述旋转部固定连接于下壳体上且相对于下壳体转动,所述旋紧部与所述第一固定柱、或所述第二固定柱配合,当所述旋紧部与所述第ニ固定柱配合时,动把手作为开启壳体的开启把手;当所述旋紧部与所述第一固定柱配合时,动把手作为整个灯具的移动把手。
3.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干,固定于所述上壳体上的所述固定柱、及固定于所述下壳体上端的所述固定柱分别与所述旋转部固定在下壳体上的固定位的连线之间的夹角为0-90度。
4.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部包括有所述旋紧销和固定于下壳体上的固定脚座,且所述旋紧销的一端与所述固定脚座之间卡接后可相对转动,所述旋紧销的另一端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一端固定连接。
5.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旋紧部包括有所述旋紧螺柱和旋紧套管,所述旋紧套管的两端分别卡接固定旋紧螺柱的一端和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所述旋紧螺柱的另一端与所述固定柱的螺纹固定连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干,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及所述旋紧螺柱分别与所述旋紧套管套装卡接,且所述旋紧套管的内径大于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及所述旋紧螺柱的外径。
7.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动把手包括第一弯折部、第二弯折部及套管,所述第一弯折部与所述第二弯折部的相邻一端分别与所述套管套装卡接,且所述套管的内径大于所述第一弯折部、及所述第二弯折部的外径,所述第一弯折部的另一端与所述旋转销固定连接,而所述第二弯折部的另一端卡接固定于旋紧螺柱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灯具,其特征在干,所述第一弯折部与所述套管套接的一端为空心管,且所述空心管的内径大于所述第二弯折部的外径。
全文摘要
本发明灯具,所述灯具包括有下壳体及上壳体、及把手,所述把手包括动把手、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一端连接的旋转部、与所述动把手的第二端连接的旋紧部、及多个固定柱,所述旋紧部与任一所述固定柱配合,所述旋转部设于所述下壳体的上端,至少一个所述固定柱设于所述上壳体上,至少一个所述固定柱设于所述下壳体的上端。本发明通过该改变把手的结构,通过把手的拉伸和旋转使把手既能够实现开启下壳体、又能够移动灯具的功能,大大减少了在安装维护过程中由于灯具的认为移动而产生的损坏,降低了服务成本,且由于开启上壳体的便捷性极大的提高了维护的工作效率。
文档编号F21V21/40GK102691990SQ20111006970
公开日2012年9月26日 申请日期2011年3月22日 优先权日2011年3月22日
发明者周明杰, 彭云龙 申请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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