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旋式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50901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可旋式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ー种照明装置,特别是涉及ー种可旋式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装设有球泡灯的照明装置一般可分为直下式及侧光式两种型式。于侧光式照明装置中,无论是现有的E27螺旋灯泡或一般的发光二极管灯泡都需藉由反射罩才能将光导引出来。由于反射罩会造成光能的损失,现有侧光式照明装置的出光效率约只有50 %至70 %。因此,目前有些侧光式照明装置是使灯泡的出光面朝向特定方向,以增加出光效率。然而,在照明装置安装完毕后,灯泡的出光面通常无法保持在正向出光,使得出光效率降低。因此,如何使照明装置在安装完毕后可旋转至适合的出光角度,便成为ー个重要的设计课题。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可旋式照明装置,以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可旋式照明装置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所述可旋式照明装置包括壳体、发光模块、第一固定件以及第ニ固定件。壳体具有旋转部,且旋转部上形成有第一突出部。发光模块设置于壳体上。第一固定件上形成有第ー缺ロ以及第二突出部,第二突出部对应于第一突出部,且第一突出部可通过第一缺ロ,以使第一固定件套设于旋转部上。第二固定件上形成有第二缺ロ以及第三突出部,且第一突出部与第二突出部可通过第二缺ロ,以使第二固定件套设于旋转部上。第二固定件与第一固定件固定在一起,第二突出部位于第二缺口中,且第一突出部与第三突出部共平面。第一突出部与第三突出部配合以限制壳体的旋转角度。所述旋转部上还形成有第四突出部,所述第一固定件上还形成有第三缺ロ,所述第二固定件上还形成有第四缺ロ,所述第四突出部可通过所述第三缺ロ与所述第四缺ロ,以使所述第一固定件与所述第二固定件依序套设于所述旋转部上,所述第三突出部位于所述第一突出部与所述第四突出部之间,以限制所述壳体的旋转角度。所述可旋式照明装置还包括外罩,套设于所述第一固定件与所述第二固定件上,且与所述第一固定件、所述第二固定件固定在一起。所述可旋式照明装置还包括第一灯头,固定于所述外罩上。所述可旋式照明装置还包括转接器,电性连接于所述第一灯头,所述转接器具有第二灯头用以安装于灯座上。所述壳体可由ニ半壳体组成。因此,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可旋式照明装置至少具有下列优点及有益效果当可旋式照明装置的第一灯头或第二灯头安装于灯座上时,壳体可相对第一固定件与第二固定件旋转,以将发光模块的出光面旋转至适合的出光角度。此外,当壳体相对第一固定件与第二固定件旋转时,第一突出部可与第三突出部配合以限制壳体的旋转角度,从而防止设置于壳体中的电线因壳体旋转过头而损坏。

图I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可旋式照明装置的立体图。图2是图I中的可旋式照明装置的爆炸图。图3是图I中的可旋式照明装置于另一视角的爆炸图。图4是第一突出部通过第一缺口,以使第一固定件套设于旋转部上的组装图。图5是第一固定件旋转后,以使第二突出部位于第一突出部下方的组装图。图6是第二固定件套设于旋转部上的组装图。图7是外罩套设于第一固定件与第二固定件上的剖面图。图8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的可旋式照明装置的爆炸图。图9是图8中的第一固定件与第二固定件套设于旋转部上的组装图。图10是具有第二灯头的转接器套设于第一灯头及灯座的示意图。其中,附图标记说明如下I、I' 可旋式照明装置10壳体12发光模块14、14' 第一固定件16、16' 第二固定件 18外罩20第一灯头22灯罩24驱动电路板 26电线28转接器30第二灯头32灯座10a、10b 半壳体100旋转部102第一突出部104第四突出部 140第一缺口142第二突出部 144第三缺口160第二缺口162第三突出部164第四缺口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考图I至图3,图I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可旋式照明装置I的立体图,图2是图I中的可旋式照明装置I的爆炸图,图3是图I中的可旋式照明装置I于另一视角的爆炸图。如图I至图3所示,可旋式照明装置I包括壳体10、发光模块12、第一固定件14、第二固定件16、外罩18、第一灯头20、灯罩22、驱动电路板24以及二电线26。于此实施例中,壳体10可以由二半壳体10a、IOb组成,以方便制作及组装,但不以此为限。发光模块12、驱动电路板24以及电线26都设置于壳体10中,其中驱动电路板24分别电性连接发光模块12与电线26。驱动电路板24用以驱动发光模块12发光。灯罩22设置于壳体10上且罩住发光模块12。于此实施例中,发光模块12可以包括多个发光二极管或其它光源。壳体10具有旋转部100,且旋转部100上形成有第一突出部102。第一固定件14上形成有第一缺ロ 140以及第二突出部142,第二突出部142对应于第一突出部102,且第一突出部102可通过第一缺ロ 140,以使第一固定件14套设于旋转部100上。第二固定件16上形成有第二缺ロ 160以及第三突出部162,且第一突出部102与第二突出部142可通过第二缺ロ 160,以使第二固定件16套设于旋转部100上。外罩18套设于第一固定件14与第二固定件16上,且与第一固定件14、第二固定件16固定在一起。第一灯头20固定于外罩18上。请參考图4至图7,图4是第一突出部102通过第一缺ロ 140,以使第一固定件14套设于旋转部100上的组装图,图5是第一固定件14旋转后,以使第二突出部142位于第一突出部102下方的组装图,图6是第二固定件16套设于旋转部100上的组装图,图7是外罩18套设于第一固定件14与第二固定件16上的剖面图。于组装可旋式照明装置I吋,可以先将壳体10、发光模块12、灯罩22以及驱动电路板24组装好。接着,使壳体10的第一突出部102通过第一固定件14的第一缺ロ 140,以使第一固定件14套设于旋转部100上,如图4所示。在第一固定件14套设于旋转部100上后,旋转第一固定件14,以使第二突出部142位于第一突出部102下方,以避免第一固定件14脱落,如图5所示。接着,使壳 体10的第一突出部102与第一固定件14的第二突出部142通过第二固定件16的第二缺ロ 160,以使第二固定件16套设于旋转部100上。此时,如图6所示,第一固定件14的第ニ突出部142位于第二固定件16的第二缺ロ 160中,且第一固定件14的第一缺ロ 140与第二固定件16的第二缺ロ 160相互错开,以确保壳体10在相对第一固定件14与第二固定件16旋转时,第一固定件14与第二固定件16不会从旋转部100掉出来。接着,将第二固定件16与第一固定件14固定在一起,例如透过黏胶或是卡榫等任何公知可将ニ组件固定在一起的结构。在第一固定件14与第二固定件16依序套设于旋转部100上后,壳体10的第一突出部102与第二固定件16的第三突出部162共平面。因此,当壳体10相对第一固定件14与第二固定件16旋转时,壳体10的第一突出部102就可以与第二固定件16的第三突出部162配合以限制壳体10的旋转角度,从而防止设置于壳体10中的电线26因壳体10旋转过头而损坏。接着,如图7所示,将外罩18套设于第一固定件14与第二固定件16上,且将外罩18与第一固定件14、第二固定件16固定在一起。最后,再将第一灯头20固定于外罩18上。因此,可旋式照明装置I便组装完成。当可旋式照明装置I的第一灯头20安装于灯座(未显不)上时,壳体10就可以相对第一固定件14与第二固定件16旋转,以将发光模块12的出光面旋转至适合的出光角度。由于第一固定件14、第二固定件16、外罩18以及第ー灯头20彼此固定在一起,第一固定件14、第二固定件16与外罩18就可以在壳体10旋转的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动。请參考图8以及图9,图8是本实用新型另ー实施例的可旋式照明装置I'的爆炸图,图9是图8中的第一固定件14'与第二固定件16'套设于旋转部100上的组装图。可旋式照明装置I'与上述的可旋式照明装置I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可旋式照明装置I'的旋转部100上还形成有第四突出部104,第一固定件14'上还形成有第三缺ロ 144,且第二固定件16'上还形成有第四缺ロ 164。第一突出部102可通过第一缺ロ 140与第二缺ロ160,且第四突出部104可通过第三缺ロ 144与第四缺ロ 164,如图8所示,以使第一固定件14'与第二固定件16'依序套设于旋转部100上。如图9所示,在第一固定件14'与第二固定件W依序套设于旋转部100上后,第二固定件16'的第三突出部162位于第一突出部102与第四突出部104之间,以限制壳体10的旋转角度。换句话说,壳体10的旋转角度可以由第一突出部102与第四突出部104的相对位置来决定。需说明的是,图8、图9中与图I至图7中所示相同标号的组件,其作用原理大致相同,在此不再赘述。请参考图10,上述各实施例的可旋式照明装置1、Γ还可进一步搭配转接器28,电性连接于第一灯头20,转接器28还具有第二灯头30用以安装于灯座32上。举例来说,于本实施例中,如果第一灯头是Ε27规格的灯头,而灯座32是Ε14规格,因此,可通过将一个Ε27转Ε14的转接器28,套设于第一灯头20上并构成电性连接,再以规格是Ε14的第二灯头30安装于灯座32上。如此一来,本实施例就可以达到一副模具应用于各式各样的灯座,还可增加产品的应用范围。当然,上述转接器28的规格并不限于本实施例,可根据第一灯头20与灯座32的规格而定;此外,除了上述同类型的转接器之外(如Ε27转Ε12、Ε27转Ε17、Ε27转Ε40等),还有跨类型的转接器,如Ε27转G9、Ε27转Β22、Ε27转G5. 3、Ε27转MR-16、E27 转 GulO 等。因此,根据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可旋式照明装置至少具有下列优点及有益效果当可旋式照明装置的第一灯头或第二灯头安装于灯座上时,壳体可相对第一固定 一固定件与第二固定件旋转时,第一突出部可与第三突出部配合以限制壳体的旋转角度,从而防止设置于壳体中的电线因壳体旋转过头而损坏。此外,可在旋转部上设置两个突出部,以限制壳体的旋转角度。再者,可旋式照明装置可进一步搭配转接器,从而可适用于各式灯座。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1.一种可旋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旋式照明装置包括 壳体,具有旋转部,所述旋转部上形成有第一突出部; 发光模块,设置于所述壳体中; 第一固定件,其上形成有第一缺口以及第二突出部,所述第二突出部对应于所述第一突出部,所述第一突出部可通过所述第一缺口,以使所述第一固定件套设于所述旋转部上;以及 第二固定件,其上形成有第二缺口以及第三突出部,所述第一突出部与所述第二突出部可通过所述第二缺口,以使所述第二固定件套设于所述旋转部上; 其中,所述第二固定件与所述第一固定件固定在一起,所述第二突出部位于所述第二缺口中,所述第一突出部与所述第三突出部共平面,所述第一突出部与所述第三突出部配合以限制所述壳体的旋转角度。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旋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部上还形成有第四突出部,所述第一固定件上还形成有第三缺口,所述第二固定件上还形成有第四缺口,所述第四突出部可通过所述第三缺口与所述第四缺口,以使所述第一固定件与所述第二固定件依序套设于所述旋转部上,所述第三突出部位于所述第一突出部与所述第四突出部之间,以限制所述壳体的旋转角度。
3.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旋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旋式照明装置还包括外罩,套设于所述第一固定件与所述第二固定件上,且与所述第一固定件、所述第二固定件固定在一起。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旋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旋式照明装置还包括第一灯头,固定于所述外罩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旋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旋式照明装置还包括转接器,电性连接于所述第一灯头,所述转接器具有第二灯头用以安装于灯座上。
6.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旋式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由二半壳体组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旋式照明装置,包括壳体、发光模块、第一固定件及第二固定件。壳体具有旋转部,且旋转部上形成有第一突出部。发光模块设置于壳体上。第一固定件上形成有第一缺口及第二突出部,且第一突出部可通过第一缺口,以使第一固定件套设于旋转部上。第二固定件上形成有第二缺口及第三突出部,且第一突出部与第二突出部可通过第二缺口,以使第二固定件套设于旋转部上。第二固定件与第一固定件固定在一起,第二突出部位于第二缺口中,且第一突出部与第三突出部共平面。第一突出部与第三突出部配合以限制壳体的旋转角度。因此,可旋式照明装置的壳体可相对第一固定件与第二固定件旋转,以将发光模块的出光面旋转至适合的出光角度。
文档编号F21S2/00GK202546336SQ20122005411
公开日2012年11月21日 申请日期2012年2月17日 优先权日2011年10月21日
发明者叶志庭, 杨菊芬, 林建谷, 林明传, 陈金良 申请人:东莞万士达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 胜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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