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4823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照明装置(200),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个发光二极管(210);

腔壳(220),至少包括第一腔壳表面部分(221);以及

反射器(230),至少包括第一反射器表面部分(231);

其中,所述腔壳(220)和所述反射器(230)两者构成所述照明装置的外壳的一部分;以及

所述第一腔壳表面部分(221)和所述第一反射器表面部分(231)组合形成腔体,所述腔体包围所述多个发光二极管(210),并且所述腔体形成用于反射来自所述多个发光二极管的光的反射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照明装置还包括适于向外部环境透射所述照明装置所产生的光的出光窗口(250),所述出光窗口(250)、所述反射器(230)和所述腔壳(220)的所述第一腔壳表面部分(221)构成包围所述多个发光二极管(210)的封闭结构(V)。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腔壳(220)内的空腔设置在所述封闭结构(V)的外侧面,并且用于驱动所述多个发光二极管发光的驱动器(240)位于所述腔壳(220)的空腔之中。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个发光二极管(210)的阵列环形布置于所述封闭结构(V)的侧壁上,从而基本上侧向地发射光。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封闭结构(V)内部中空,并且呈扁平形状;以及所述腔壳的空腔至少部分环形包围所述封闭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腔壳表面部分(221)和所述第一反射器表面部分(231)分别形成为凹面的漫反射表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射器还包括第二反射器表面部分(232),所述第一反射器表面部分(231)和第二反射器表面部分(232)两者组合形成碟形形状。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反射器表面部分(232)为平面的漫反射表面,并且与所述照明装置的出光窗口(250)相对设置,从而将光朝向所述出光窗口方向漫反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反射器由金属、塑料或陶瓷构成,并且适于作为整个照明装置的散热器;以及所述腔壳由塑料构成。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吸顶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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