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照明装置包括:
外壳,包括顶部开口和底部开口;
光学板,设置在所述顶部开口中;
散热器,设置在所述底部开口中;
驱动单元,设置在所述外壳中,且设置在所述光学板与所述散热器之间并且接收外部的电力;以及
光源,设置在所述外壳中,且设置在所述光学板与所述驱动单元之间,与所述驱动单元空间上分离,并且电连接到所述驱动单元;以及
反射器,所述反射器设置在所述外壳中并且设置在所述光学板与所述光源之间,
其中所述反射器包括:
反射部,将从所述光源发出的光反射到所述光学板;以及
支撑件,在所述散热器上支撑所述反射部,且经过所述驱动单元并且联接到所述散热器,
其中所述外壳包括抓卡部,
其中所述反射器包括联接到所述抓卡部的抓卡突出部,以及
其中所述抓卡突出部通过绕着所述反射器设置在所述外壳中的方向旋转而联接到所述抓卡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反射部包括至少两个倾斜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光源包括具有孔的基板以及发光装置,以及其中所述反射部包括插入到所述基板的孔中的突出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设置三个所述突出部,以及其中三个所述突出部以彼此不同的间隔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光学板的直径大于所述外壳的顶部开口的直径,以及其中所述光学板通过所述反射器的抓卡突出部与所述外壳的抓卡部的联接而固定到所述外壳的顶部开口。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外壳包括键,以及其中所述驱动单元和所述散热器分别包括供所述键插入的键凹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驱动单元的键凹部比所述散热器的键凹部更大。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散热器与所述光源之间的热管。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散热器内具有热管结构。
10.一种照明装置,包括:
散热器;
驱动单元,设置在所述散热器上;
光源,设置在所述驱动单元上;以及
热管,所述热管的一部分设置在所述驱动单元与所述光源之间,且将从所述光源产生的热量传递到所述散热器,并且支撑所述光源使得所述光源设置在所述驱动单元上,
其中所述热管以四边形的形式弯曲。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热管的两端布置为彼此连接或者形成为面向彼此。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设置至少两个所述热管,以及其中所述热管联接到彼此并且具有四边形的形状。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散热器包括用于容纳所述热管的一部分从而固定所述热管的接收器。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散热器的接收器设置在所述散热器的顶表面、侧表面以及底表面的至少一个上。
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照明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热管与所述光源之间的支撑板。
16.根据权利要求1或10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散热器包括基部和设置在所述基部上的突出部,其中所述驱动单元设置在所述散热器的基部上,以及所述光源设置在所述散热器的突出部上。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驱动单元包括电路板,所述电路板从外部接收电力,以及其中所述电路板包括供所述突出部经过的孔。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突出部设置在所述散热器的基部的中心部。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照明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电路板与所述散热器的基部之间的导热垫片。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导热垫片设置在所述散热器的基部的一部分上。
21.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照明装置,
其中所述光源包括基板和设置在所述基板上的多个发光装置,
其中所述驱动单元包括电路板,
其中所述照明装置包括连接器,其使所述光源的基板与所述驱动单元的电路板电连接,并将所述光源的基板固定在所述驱动单元的电路板上。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连接器包括导体和绝缘体,所述导体被设置在所述绝缘体中,
其中所述绝缘体包括插入凹部,
其中所述光源的基板的一部分插入所述绝缘体的插入凹部中,以及
其中所述光源的基板包括电连接到所述导体的电极极板。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装置,
其中所述导体包括第一导体和第二导体,
其中所述绝缘体包括容纳所述导体的容纳凹部,
其中所述容纳凹部包括第一容纳凹部和第二容纳凹部,
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凹部容纳所述第一导体,
其中所述第二容纳凹部容纳所述第二导体,以及
其中所述第一容纳凹部和所述第二容纳凹部彼此分离。
24.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容纳凹部和所述插入凹部部分地彼此连接。
25.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导体包括与所述基板的电极极板接触的接触部,以及其中所述接触部具有预定的弹性。
26.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驱动单元包括设置在所述电路板上的对接部,以及其中所述对接部联接到所述绝缘体的一部分。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导体包括物理地连接到所述电路板的对接部的接触部,以及其中当所述接触部插入所述对接部时,所述接触部电连接到所述驱动单元的电路板。
2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散热器的突出部包括联接部,以及其中所述基部具有孔,所述突出部的联接部联接到所述孔。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突出部的联接部以过盈配合的方式联接到所述孔。
30.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散热器的突出部包括设置在所述联接部上的放置部和从所述放置部的侧表面向外突出的抓卡部,其中所述抓卡部的宽度大于所述联接部的宽度,以及其中所述抓卡部接触所述基部的顶表面。
31.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照明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散热器的突出部的一部分及所述散热器的基部的一部分上的热管。
32.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热管的一部分根据所述散热器的突出部的突出形状弯曲。
33.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突出部具有内部空间,其中所述空间处于真空状态,并且其中所述突出部包括放置在所述空间中的制冷剂。
34.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基部和所述突出部具有内部空间,其中所述空间处于真空状态,其中所述散热器包括放置在所述空间中的制冷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