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36922发布日期:2018-09-28 18:40阅读:180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灯具。



背景技术:

筒灯是一种嵌入到天花板内、光线下射式的照明灯具,传统技术中通常使用支架转动结构来使灯具照射角度可调,但支架转动结构调节灯具照射角度会受到自身结构的限制,且不便于灯具内灯源的更换。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传统支架转动结构调节灯具照射角度有限且不便于灯具内灯源的更换的问题提供一种灯具。

一种灯具,包括:

磁性壳体;

灯具本体,包括灯具壳体及光源,所述灯具壳体位于所述磁性壳体内,所述光源设于所述灯具壳体内;以及

调节组件,包括磁性件及非磁性罩,所述磁性件位于所述磁性壳体与所述灯具壳体之间,且与所述灯具壳体连接,所述非磁性罩覆盖所述磁性件,且与所述灯具壳体连接,位于所述非磁性罩两侧的所述磁性件与所述磁性壳体磁性连接,以使所述灯具本体与所述磁性壳体的位置能相对固定,且能使得所述灯具壳体在所述磁性壳体内移动,以实现所述灯具本体出光面的照射角度调节。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磁性壳体包括外壳及设于所述外壳内的磁性内壳,所述灯具本体设于所述内壳内。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具壳体设有平台,所述磁性件包括固定基座及磁铁,所述固定基座设置在所述平台上,所述磁铁通过所述固定基座倾斜设置在所述平台上。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非磁性罩设有与所述磁铁对应的凸起,以实现所述非磁性罩与所述磁铁的良好接触。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磁性壳体内部为半球形空腔,所述非磁性罩与所述灯具壳体配合形成一个与所述磁性壳体内部半球形空腔相适应的曲面结构,以便于所述灯具壳体在所述磁性壳体内移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具壳体顶部安装有限位柱,所述磁性壳体开设有对应的限位孔,所述限位柱穿设出所述限位孔,当所述灯具壳体在所述磁性壳体内的移动幅度达到最大时,所述限位柱与所述限位孔抵接。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限位柱设有贯穿上下两端的轴孔,所述轴孔与所述灯具壳体内部连通,以引出所述灯具壳体内所述光源所连接的线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具还包括支撑件及反光碗,所述支撑件固定于所述灯具壳体内部以用于安装所述光源,所述反光碗顶部设有通孔并与所述安装板固定,所述通孔用于容纳所述安装板上的所述光源。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灯具还包括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机构安装在所述磁性壳体外表面,用以将所述灯具固定在天花板。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安装板、扭簧及固定臂,所述安装板固定在磁性壳体外表面,所述安装板一端安装有所述扭簧,所述扭簧连接所述固定臂,当所述可调角度灯架嵌入天花板内时,所述固定臂用于与天花板弹性抵接。

上述灯具,通过磁性件实现灯具照射的多角度调整,且可以通过直接拆卸所述灯具本体以更换灯具内部光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灯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的灯具的爆炸示意图;

图3为图1所示的灯具的剖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的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详参图1、图2和图3,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例提供的灯具,出光面灯具包括灯具本体100、磁性壳体200及调节组件190。灯具本体100包括灯具壳体170及光源(图未示),灯具壳体170位于磁性壳体200内,光源设于灯具壳体170内,光源可以从灯具壳体170底部投射出光线。调节组件190包括磁性件110及非磁性罩130,磁性件110位于磁性壳体200与灯具壳体170之间,且与灯具壳体170连接,非磁性罩130覆盖磁性件110,且与灯具壳体170连接,位于非磁性罩130两侧的磁性件110与磁性壳体200磁性连接,以使所述灯具壳体170与所述磁性壳体200的位置能相对固定,且能使得灯具壳体170在磁性壳体200内部自由活动,用以实现多角度投射光线。

具体地,灯具本体100具有出光面300,出光面300用于受力以调节出光面300的出光角度。以图3所示视角为例,可以通过向上推动出光面300任意一点(除出光面300中心位置外)以使出光面300与水平面倾斜,从而改变出光面300投射光线的角度。相对于传统技术中使用支架转动结构,通过磁性吸附以使灯具本体100转动,使得上述灯具照射角度更为广泛。

进一步地,当需要跟换灯具本体100内的光源时,也仅仅需要将灯具本体100从磁性壳体200内取出后,直接更换灯具本体100或更换灯具100内灯源,而不需要进行一些繁琐的拆卸过程。

在本实施例中,灯具还包括反光碗150及支撑件180,支撑件180固定于灯具壳体170内部以用于安装光源,反光碗150顶部设有通孔155并与支撑件180固定,其中通孔155用于容纳固定在支撑件180上的光源。

进一步,在本实施例中,灯具壳体170外表面顶部设有限位柱120,磁性壳体200顶部开设有与内部空腔相通的限位孔202以与限位柱120对应,限位柱120穿设出限位孔202,在调节灯具本体100的出光角度时,当限位柱120与限位孔202的内壁抵接时,出光面300与水平面的倾斜角度最大。限位柱120的长度及限位孔202的大小可以根据实际应用中需要的倾斜角度大小来灵活设置。

参图3所示,限位柱120设有贯穿上下两端的轴孔122,轴孔122与灯具壳体170内部连通,以引出灯具壳体170内光源所连接的线路。

在本实施例中,磁性件110的数目为多个,多个磁性件110等间距排布。具体地,在本实施例中,灯具壳体170外表面设有平台,用以安装磁性件110,多个磁性件110等间距设置在平台上。更具体地,在本实施例中,磁性件110包括固定基座111及磁铁112,固定基座111设于平台上,磁铁112设于平台远离固定基座111的一端。可以理解,在其他实施例中,可以采用在灯具壳体170外表面开设凹槽的方式来替代在灯具壳体170外表面开设平台的方式,也即采用凹槽来固定磁性件110,此时,固定基座111可以省略,直接将磁铁112嵌入至凹槽内即可。

进一步,在本实施例中,磁性壳体200内部为半球形空腔,当非磁性罩130固定于所述灯具壳体170上后,与所述灯具壳体170外表面配合形成一个与磁性壳体200内部半球形空腔相适应的曲面结构,以便于调节灯具本体100的出光角度。具体地,灯具壳体170位于平台与出光面300之间的部分呈圆台状,非磁性罩130也呈圆台状,非磁性罩130的大头端与平台的边缘连接。同时,非磁性罩130设有与磁性件110中磁铁112对应的凸起,当非磁性罩130套设在磁性件110时,磁铁112通过上述凸起与非磁性罩130良好接触。

在本实施例中,磁铁112倾斜设置在固定基座111上,以增大与非磁性罩130的接触面积,可以理解的是,在其它一些实施例中,磁铁112本身具有相应的斜面而不需要倾斜设置。

进一步,在本实施例中,磁性壳体200包括外壳220及设于外壳200内的磁性内壳210。在本实施例中,外壳220没有磁性,也即在本实施例中,磁性壳体200的内壁具有磁性,而外壁不具有磁性。可以理解,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外壳220也可以具有磁性。

进一步地,灯具还包括固定机构230,用以将灯具固定在天花板内。在本实施例中,固定机构230包括安装板231、扭簧232及固定臂233,安装板231固定在磁性壳体200的外壳220上,安装板231一端安装有扭簧232,扭簧232连接固定臂233,当灯具嵌入天花板内时,所述固定臂233与天花板弹性抵接。

在本实施例中,可调角度灯架相对安装有两组固定机构230,可以理解的是,在一些其它实施例中,并不限制固定机构230的数量,只要当可调角度灯架嵌入天花板时,固定机构230能将可调角度灯架固定即可。

进一步地,可调灯具可以根据不同应用环境安装相应光源,例如节能灯或是白炽灯。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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