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32720发布日期:2019-01-25 18:21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灯部,配置为照射光;

引导透镜部,配置为引导所述灯部照射的光并且具有形成在所述引导透镜部上的切割面;

调节透镜部,形成在所述引导透镜部的前面并配置为调节移动通过所述引导透镜部的光的方向;以及

光散射部,形成在所述切割面上,从而防止入射到所述切割面上的光引起的眩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透镜部包括多级全内反射透镜,并且所述切割面形成为以便对应于所述调节透镜部的尺寸。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面包括外切割面和内切割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透镜部的上端部和下端部被切割以便对应于所述调节透镜部的顶部与底部之间的宽度,并且所述引导透镜部的左端部和右端部被切割以便对应于所述调节透镜部的侧部与侧部之间的宽度,从而形成所述外切割面。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透镜部的内端部被切割,以便对应于所述灯部的尺寸,从而形成所述内切割面。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面包括分层切割面,并且所述分层切割面包括形成在所述多级全内反射透镜上的断层。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透镜部经由调节通过多个表面的光的方向来形成近光图案。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散射部施加在所述切割面上并且具有粗糙表面。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散射部具有15微米至70微米的表面粗糙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所述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还包括:灯罩部,所述灯罩部围绕所述引导透镜部并且限制入射在所述切割面上的光的移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罩部包括:

罩壳部,所述灯部安装在所述罩壳部中;和

罩防止部,安装在所述罩壳部上并且覆盖所述引导透镜部和所述调节透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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