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铝板V型槽成型模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49961阅读:415来源:国知局
一种铝板V型槽成型模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模架,特别涉及一种铝板V型槽成型模架。



背景技术:

压花铝板又可以称为铝压花板:属于在铝板的基础上,经过压延加工而在表面形成各种花纹的铝产品,应用较为广泛,主要用在包装,建筑,幕墙等方面。现有的铝板成型不方便,尤其是快速成型V型槽效率低,目前冷冲压成型V型槽的铝板效率低,且很容易损坏铝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可以将待处理的铝板放置在成型台的顶面,通过调节座与固定板使铝板牢固地固定在成型台的顶面上,通过成型槽可以使铝板快速成型V槽,方便铝板的固定与安装,成型效率更加高的铝板V型槽成型模架。

本发明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铝板V型槽成型模架,包括成型台,成型台的顶面设有成型槽,成型槽为V型槽,成型台的顶面设有第一定位面与第二定位面,第一定位面与第二定位面分别布置在成型槽的两边,第一定位面上设有调节座,第二定位面上设有固定板,固定板布置在成型槽的一侧,所述调节座布置在成型槽的另一侧,所述调节座包括扣板和设置在扣板两端的调节块,扣板的顶部设有推块,调节块通过第二插销固定在成型台的两侧壁,调节块设有第二调节槽,第二插销穿过第二调节槽;固定板通过第一插销固定在成型台的顶面,固定板设有第一调节槽,第一插销穿过第一调节槽。

进一步地,所述成型台插接有固定销。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调节槽的对内朝向面设有第一凹槽。

进一步地,所述推块的对外朝向面设有第二凹槽。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凹槽的两端为凸起。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铝板V型槽成型模架,由于成型台的顶面设有成型槽,成型槽为V型槽,成型台的顶面设有第一定位面与第二定位面,第一定位面与第二定位面分别布置在成型槽的两边,第一定位面上设有调节座,第二定位面上设有固定板,固定板布置在成型槽的一侧,所述调节座布置在成型槽的另一侧,所述调节座包括扣板和设置在扣板两端的调节块,扣板的顶部设有推块,调节块通过第二插销固定在成型台的两侧壁,调节块设有第二调节槽,第二插销穿过第二调节槽;固定板通过第一插销固定在成型台的顶面,固定板设有第一调节槽,第一插销穿过第一调节槽,所以可以将待处理的铝板放置在成型台的顶面,通过调节座与固定板使铝板牢固地固定在成型台的顶面上,通过成型槽可以使铝板快速成型V槽,只需要通过成型模柱向下压铝板即可以在铝板上形成V型槽,通过第二调节槽可以控制调节座沿着第一定位面实现微调,通过第二调节槽可以控制固定板沿着第二定位面实现微调,从而方便铝板的固定与安装,成型效率更加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铝板V型槽成型模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铝板V型槽成型模架的部件分解图;

图3为本发明所述调节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所述固定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所述成型台的俯视图;

图6为图5中A-A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至图6所示,一种铝板V型槽成型模架,包括成型台1,成型台1的顶面设有成型槽2,成型槽2为V型槽,成型台1的顶面设有第一定位面4与第二定位面5,第一定位面4与第二定位面5分别布置在成型槽2的两边,第一定位面4上设有调节座,第二定位面5上设有固定板6,固定板6布置在成型槽2的一侧,所述调节座布置在成型槽2的另一侧,所述调节座包括扣板10和设置在扣板10两端的调节块11,扣板10的顶部设有推块14,调节块11通过第二插销13固定在成型台1的两侧壁,调节块11设有第二调节槽12,第二插销13穿过第二调节槽12;固定板6通过第一插销9固定在成型台1的顶面,固定板6设有第一调节槽7,第一插销9穿过第一调节槽7;成型台1插接有固定销3,第一调节槽7的对内朝向面设有第一凹槽8,推块14的对外朝向面设有第二凹槽16,第二凹槽16的两端为凸起15。

本发明铝板V型槽成型模架,可以将待处理的铝板放置在成型台1的顶面,通过调节座与固定板6使铝板牢固地固定在成型台1的顶面上,通过成型槽2可以使铝板快速成型V槽,只需要通过成型模柱向下压铝板即可以在铝板上形成V型槽,通过第二调节槽12可以控制调节座沿着第一定位面4实现微调,通过第二调节槽12可以控制固定板6沿着第二定位面5实现微调,从而方便铝板的固定与安装,成型效率更加高。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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