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拉伸矫直机用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13069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一种拉伸矫直机用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金属加工工艺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拉伸矫直机用夹具。



背景技术:

现有一种汽车机盖支架零件产品(6063-T1),图1为本产品的截面图,本产品为冲压加工过程的原材料,要求屈服强度小于90MPa,虽然6系铝合金属热处理可强化铝合金,但对于不采用人工时效处理的T1状态,实际生产中型材的屈服强度很难控制,实际生产中由于型材形状不规则,拉伸矫直困难,拉伸率必须达到1.5%或更高才能将矫直型材,但是在拉伸过程中,普通拉伸机直接压紧并夹住型材的两端,型材的两端仅上下两个面受力,型材屈服强度一直处于90~110MPa之间,拉伸矫直过程是为了消除材料的淬火残余应力,但拉伸量过大会产生新的残余应力,仍会产生晶格畸变,破坏了原子间的平衡状态,使晶格发生扭曲,导致型材强度升高,屈强比偏高,材料成型差,冲压过程产品容易产生开裂现象,致使废品率上升。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拉伸矫直机用夹具,可以减小汽车机盖支架型材的矫直难度从而降低拉伸矫直变形量,即降低拉伸率的同时可以控制非人工时效铝型材的屈服强度。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拉伸矫直机用夹具,包括夹具本体、左滑块、右滑块、压板,所述夹具本体内设有朝内倾斜的两条对称倾斜轨道,倾斜轨道的底部设有一竖直轨道,所述左滑块和右滑块相对设置在夹具本体内,并分别与两条倾斜轨道滑动连接,所述左滑块和右滑块的下端与压板接触,所述压板设置在竖直轨道内,下端通过弹性回复装置支撑。

进一步,所述左滑块和右滑块分别通过燕尾导轨与夹具本体滑动连接。

进一步,所述弹性回复装置为弹簧。

进一步,所述倾斜轨道的倾斜角度为30~75°。

进一步,所述左滑块和右滑块为截面为直角梯形的柱体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采用本夹具与拉伸机配合对型材进行拉伸矫直,可以在夹具单向受力的同时,使型材在拉伸矫直过程中四面受力,改善了普通拉伸机仅上下两面施力的缺陷,应用后型材不易变形,更容易拉伸矫直,保证较低的拉伸率矫直的同时,还能控制型材的屈服强度。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附图进行说明:

图1为汽车机盖支架截面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夹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夹具的使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拉伸矫直机用夹具,包括夹具本体1、左滑块2、右滑块3、压板4,本实施例夹具本体1为长方体形状,内部设有凹槽,夹具本体1内设有朝内倾斜的两条对称倾斜轨道,优选地所述倾斜轨道的倾斜角度为30~75°。倾斜角度为倾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倾斜轨道的底部设有一竖直轨道,竖直轨道与倾斜轨道相接,所述左滑块2和右滑块3相对设置在夹具本体1内,并分别与两条倾斜轨道滑动连接,所述左滑块2和右滑块3的下端与压板4接触,所述压板4设置在竖直轨道内,可沿着竖直轨道上下移动,下端通过弹性回复装置支撑。优选地弹性回复装置为弹簧5,弹簧5均布在压板4的底板下。

本实施例中,所述左滑块2和右滑块3分别通过燕尾导轨与夹具本体1滑动连接。所述左滑块2和右滑块3为截面为直角梯形的柱体结构。斜面上设有燕尾槽6,对应夹具本体1内设有斜燕尾7与燕尾槽6相配合。

运用此夹具进行对汽车机盖支架进行拉伸矫直的方法,将两个夹具分别固定在拉伸机的两个拉伸头上,分别夹在汽车机盖支架8的两端;如图3所示为其中一个夹具的使用示意图,通过对左滑块2和右滑块3的顶面施加压力,左滑块2和右滑块3在水平方向上相对靠拢,从而汽车机盖支架8的横梁801通过左滑块2和右滑块3夹紧,在竖直方向上,汽车机盖支架8的管部通过拉伸机压头直接压紧,从而对汽车机盖支架四面进行夹紧。启动拉伸机进行拉伸矫直,将拉伸率控制在0.8~1.0%。本方法使用的夹具,可以只对夹具单向施加压力,从而对汽车机盖支架8四个方向都达到夹紧的作用。

一种针对6063-T1铝合金的汽车机盖支架零件产品的加工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a)挤压,本实施例采用880T卧式正向挤压机,通过挤压机挤压出汽车机盖支架零件的毛坯,挤压温度430-470℃,挤压速度为5-9m/min;

b)淬火,将挤压出的型材在线水冷淬火;

c)拉伸矫直,采用上述拉伸矫直方法对型材进行拉伸矫直;

d)锯切,将矫直后的型材根据尺寸进行锯切;

e)时效,将锯切后的型材自然时效处理;

f)冲压,将自然时效完成后的型材冲压成产品的形状。

优选地,步骤f中,时效后的材料挤压冲压周期为15天。采用上述加工工艺,严格控制挤压工艺、拉伸工艺和转序时间,可以将产品自然时效状态下的屈服强度控制在90MPa以下,满足冲压工序的需求。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优选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通过上述优选实施例已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对其作出各种各样的改变,而不偏离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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