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数控加工中心的废屑收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337439发布日期:2020-12-18 15:19阅读:9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数控加工中心的废屑收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数控加工设备的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用于数控加工中心的废屑收集装置。



背景技术:

数控加工,是指在数控机床上进行零件加工的一种工艺方法,数控机床加工与传统机床加工的工艺规程从总体上说是一致的,但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用数字信息控制零件和刀具位移的机械加工方法。它是解决零件品种多变、批量小、形状复杂、精度高等问题和实现高效化和自动化加工的有效途径。

通过检索,中国专利公告号cn207746806u公开了新型数控加工中心,包括外壳体,所述外壳体内部的底壁上设有两个支撑块,两个所述支撑块上共同安装有工作台,所述外壳体的内部安装有主设备,所述外壳体的外侧壁上安装有制冷机和抽风机,所述抽风机的进风口与制冷机的出风口相连通,所述抽风机的出风口上安装有输气管,且输气管贯穿外壳体的外侧壁并延伸至外壳体的内部,所述输气管远离抽风机的一端安装有金属软管,所述外壳体的外侧壁上开设有排屑口。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实现,不仅能够对加工中心进行有效地冷却,还能对加工产生的碎屑进行清理,摒弃了传统的油冷和水冷的方式,使成型的工件更加清洁,省去了后续的清洗工序。

上述中的现有技术方案存在以下缺陷:因出风机的出风口和外壳体的排屑口之间具有一定的间距,若吹风机的风力不足,或废屑的体积较大,故部分废屑将无法被出风机吹入到排屑口内,废屑的清理效果较差,因此需要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数控加工中心的废屑收集装置,提高了对废屑的清理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一种用于数控加工中心的废屑收集装置,包括安装在外壳体外壁上的吹风机,吹风机上设有与外壳体内部相连通的出风口,外壳体的外壁上开设有对应于出风口的排屑口,排屑口上安装有排屑管,排屑管远离于外壳体的一端朝下倾斜,外壳体的底部内壁上转动连接有位于排屑口处的竖杆,竖杆上设有用于将外壳体底部内壁上的废屑刮入到排屑口内的刮板,刮板抵触于外壳体的底部内壁并沿竖杆径向延伸,外壳体上设有带动竖杆旋转的带动组件。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当吹风机将废屑吹动至排屑口处时,带动组件将带动竖杆和刮板旋转,刮板将把排屑口处的废屑刮动至排屑管内,从而提高了对废屑的清理效果。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带动组件包括从动锥齿轮、主动锥齿轮和横杆,从动锥齿轮固定套设在竖杆外,主动锥齿轮啮合于从动锥齿轮并固定套设在横杆外,横杆转动穿设于外壳体,且横杆的两端分别设于外壳体内部和外壳体外部。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旋转竖杆处于外壳体外部的一端即可促使主动锥齿轮旋转,主动锥齿轮将带动从动锥齿轮、横杆和刮板旋转,使得刮板能够把废屑刮入到排屑管内。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刮板可拆连接于竖杆,排屑管围成了供刮板滑动穿过的穿设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当刮板在长时间的使用后,其下表面将会磨损,故刮板将无法有效清理外壳体底部内壁的废屑;此时需将刮板从竖杆上拆下并将刮板从穿设腔穿出到外壳体外部,从而进行刮板的更换。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刮板靠近于竖杆的一端上固定有弹性过半环,弹性过半环上设有供竖杆嵌紧的嵌设腔和供竖杆嵌入到嵌设腔内的缺口。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竖杆从缺口进入到嵌设腔内的过程中,竖杆将把弹性过半环挤压形变,当竖杆嵌入到嵌设腔内后,弹性过半环将回复至自然状态并夹紧于竖杆的侧壁,从而使得刮板不易从竖杆上脱离。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竖杆上套设有压紧于弹性过半环上表面的压环。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当弹性过半环套设在竖杆上后,压环将压紧于弹性过半环的上表面,使得刮板的下表面始终贴合于外壳体的底部内壁,从而保证了刮板对废屑的清理效果。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压环的下表面固定有弧形板,弧形板的两端分别抵触于弹性过半环的两端,即弧形板与弹性过半环共同组成了一个圆环。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得弹性过半环和刮板不易在竖杆发生晃动,从而提高了刮板对废屑的清理效果。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排屑管外滑动套设有集屑盒,排屑管上还设有用于将集屑盒锁紧固定的锁紧组件。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当废屑被刮入到排屑管内后,废屑将沿排屑管的倾斜方向下滑至集屑盒内,当取消锁紧组件对集屑盒的锁紧固定后,即可将集屑盒从排屑管上取下进行废屑的清理,操作方便。

本实用新型在一较佳示例中可以进一步配置为:所述锁紧组件包括开设在排屑管外壁上的放置槽、滑动嵌设在放置槽内的卡接块和开设在集屑盒外壁上的通槽,放置槽内设有带动卡接块滑动卡接在通槽内的弹簧,弹簧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于放置槽槽壁和卡接块。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当集屑盒安装到排屑管上时,弹簧将处于自然状态并促使卡接块卡接在通槽内,保证了集屑盒在排屑管上的稳定性;当人为将卡接块按压脱离于通槽后,即可将集屑盒从排屑管上取下进行废屑的清理。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包括以下有益技术效果:

1.竖杆、刮板和带动组件的设置,使得刮板把排屑口处的废屑刮动至排屑管内,从而提高了对废屑的清理效果;

2.弹性过半环和穿设腔的设置,使得刮板能够从竖杆上拆下并从穿设腔穿出到外壳体外部,以便刮板的更换;

3.压环和弧形板的设置,使得弹性过半环和刮板不易在竖杆发生晃动,从而提高了刮板对废屑的清理效果;

4.集屑盒和锁紧组件的设置,便于废屑的清理。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整体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表示竖杆和刮板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附图标记:1、吹风机;11、出风口;2、外壳体;21、排屑口;22、排屑管;221、穿设腔;23、集屑盒;3、竖杆;31、压环;32、弧形板;4、刮板;41、弹性过半环;411、嵌设腔;412、缺口;5、带动组件;51、从动锥齿轮;52、主动锥齿轮;53、横杆;6、锁紧组件;61、放置槽;62、卡接块;621、导向面;63、通槽;64、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数控加工中心的废屑收集装置,包括安装在外壳体2外壁上的吹风机1,吹风机1上设有与外壳体2内部相连通的出风口11,外壳体2的外壁上开设有对应于出风口11的排屑口21,排屑口21上安装有排屑管22,排屑管22远离于外壳体2的一端朝下倾斜,排屑管22的下端设有集屑盒23。

如图1和图2所示,外壳体2的底部内壁上转动连接有位于排屑口21处的竖杆3,竖杆3上设有刮板4,刮板4抵触于外壳体2的底部内壁并沿竖杆3径向延伸;外壳体2上设有带动组件5,带动组件5包括从动锥齿轮51、主动锥齿轮52和横杆53,从动锥齿轮51固定套设在竖杆3外,主动锥齿轮52啮合于从动锥齿轮51并固定套设在横杆53外,横杆53转动穿设于外壳体2,且横杆53的两端分别设于外壳体2内部和外壳体2外部。当吹风机1将废屑吹动至排屑口21处时,旋转竖杆3处于外壳体2外部的一端即可促使主动锥齿轮52旋转,主动锥齿轮52将带动从动锥齿轮51、横杆53和刮板4旋转,使得刮板4能够把废屑刮入到集屑盒23内。

如图1所示,集屑盒23滑动套设在排屑管22外,以便集屑盒23内废屑的清理。

如图3所示,排屑管22上设有锁紧组件6,锁紧组件6包括开设在排屑管22外壁上的放置槽61、滑动嵌设在放置槽61内的卡接块62和开设在集屑盒23外壁上的通槽63,放置槽61内设有弹簧64,弹簧64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于放置槽61槽壁和卡接块62。当集屑盒23安装到排屑管22上时,弹簧64将处于自然状态并促使卡接块62卡接在通槽63内,保证了集屑盒23在排屑管22上的稳定性。

如图3所示,卡接块62卡入到通槽63内的一端上设有背离外壳体2倾斜的导向面621,在集屑盒23滑动套设到排屑管22上的过程中,集屑盒23将压紧于导向面621并促使卡接块62沉入到放置槽61内;当通槽63对应于卡接槽时,弹簧64将促使卡接块62卡入到通槽63内,从而便于集屑盒23安装到排屑管22上。

如图2所示,刮板4靠近于竖杆3的一端上固定有弹性过半环41,弹性过半环41的材质为橡胶,弹性过半环41上设有嵌设腔411和缺口412,竖杆3嵌紧在嵌设腔411内,保证了刮板4的稳定性,竖杆3也能够将弹性过半环41挤压形变并从缺口412穿出,以便将刮板4从竖杆3上拆下;排屑管22围成了穿设腔221,从竖杆3上拆下的刮板4能够从穿设腔221穿出到外壳体2外部,以便刮板4的更换。

如图2所示,竖杆3上套设有压环31,压环31的下表面固定有弧形板32;压环31的下表面压紧于弹性过半环41的上表面,弧形板32的两端分别抵触于弹性过半环41的两端,即弧形板32与弹性过半环41共同组成了一个圆环,使得弹性过半环41的刮板4不易晃动。

如图2所示,压环31的内壁与竖杆3的侧壁呈螺纹配合,弹性过半环41的高度小于刮板4的高度,弧形板32的高度小于弹性过半环41的高度,故即使刮板4下表面产生磨损,压环31仍能够促使刮板4压紧于外壳体2底部内壁。

本实施例的实施原理为:当吹风机1将废屑吹动至排屑口21处时,旋转竖杆3处于外壳体2外部的一端即可促使主动锥齿轮52旋转,主动锥齿轮52将带动从动锥齿轮51、横杆53和刮板4旋转,使得刮板4能够把废屑刮入到集屑盒23内,从而提高了对废屑的清理效果;随后人为将卡接块62按压脱离于通槽63后,即可将集屑盒23从排屑管22上取下进行废屑的清理。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实施例均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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